关于高度初二作文5篇
高度决定一切。如果你永远不满足于现状,而是一次又一次地给自己定下新的高度,那么,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一个全新的、更强的自己。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度初二作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高度初二作文1
坐上越野车,踏上寻访大漠的旅程。
随着车窗外的大漠由刺眼的金黄褪为灰黯的深红,两侧稀稀拉拉的矮小灌木也渐次消失,广阔的视线里只剩下了平坦的沙丘和耀眼的阳光。
也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常的午后,我邂逅了胡杨。
一片胡杨林在视线远方赫然展开,在光秃秃的背景下显得格外苍凉。没有亭亭如盖的枝叶,没有挺拔傲岸的身躯,只有金黄色的叶片和阳光融成一样温暖的颜色。盘曲的枝干似一张干枯的老人的脸,写满了岁月的沧桑和孤独。可胡杨林的枝干却无一例外地直指天空,在大漠扬着沙粒的风里,如同一只只高高扬起的手臂,向远方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骄傲与倔强。
旁边几棵枯死的胡杨仍然直直地挺立着,他们细瘦的枝条已经被风吹折,只剩下巨大的空心的树干傲然地挺立在那里。有的树干已经被吹倒,却仍不肯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它盘曲的身躯像是被谁狠狠地扭了一下,却似乎仍要挣扎着爬起。
在旅途中,我经常会碰到两三个带着维吾尔族小帽的牧人,他们骑着骆驼缓缓前行,衣服上纷繁的花纹也被大漠的风沙吹成了模糊的色彩。没有驼铃叮当,没有牧人轻歌,眼前的景象完全不似我想象中古老的丝绸之路那般迷人与梦幻。
他们黝黑的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如同胡杨伤痕累累的枝干,亦如被大风吹皱的沙丘。炎炎的烈日下,刺眼的阳光使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上是否闪耀着汗水。他们咬着下唇,默不作声,神情却平静而隐忍。头微微扬着,像是他们身旁同样沉默着骄傲着的胡杨。他们的眼神中,露出不羁的坚定,让这片空旷的大漠也有了神彩。
在来到这戈壁滩之前,我从未那样清晰那样真实地感受过,有那么一些生命,在执着地追求着生存的意义。生存,在这些胡杨与牧人眼里,早已成为一种倔强的追求,深深镌刻在他们的皱纹里,扎根在这片大漠中。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一块戈壁滩上的石头,握在手心里。它传递给我灼人的温度。石头上涌动着没有杂质的红色,像是凝固的火焰。如同此时的胡杨林,它的坚忍,它的不屈,它生存的执着,它追求的倔强,在我几近干涸的心里,燃起了一把熊熊不息的野火。
大漠的风依然在耳边奏出一组雄浑的交响乐,这乐声中,有千古的苍凉与悲壮,有执着的生命与灵魂。正午热辣的阳光把胡杨的影子投成一个个短短的黑点,却缩短不了它们追求生命的高度。它们骄傲地站立在这片干枯的土地上,站成风沙中一面高扬的旗帜。
胡杨啊,胡杨!我在内心低声地呼唤:请你继续屹立在这片沙漠上,屹立出倔强的追求,屹立出生命的高度。
关于高度初二作文2
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太妙的事情。我眼镜找不到了!完了……
我坐在床头作思考状,强制自己冷静下来,努力回想昨天到底把眼镜放哪了。但我想半天也想不起来。只得作罢,穿好鞋子哆哆嗦嗦地凭着记忆把所有地方都摸了个遍。
嗯,没错,就是'摸'。没有眼镜的我,宛如一个三级残障。
我叹了口气。看着这个模糊的世界,居然隐约看出一丝朦胧美?我大脑逐渐放空,看着周围事物渐渐扭曲融合。感觉自己都快飞升了,整个人轻飘飘的……
打住!我猛的反应过来,惊出一身冷汗。
要疯了。我突然有点慌,在意识到没有眼镜我可能活不过今天后,我毅然决然的做了个决定。
出门配眼镜!
其实这个决定对于我来说是很艰难的。作为一个技术宅,我同时具备了高度近视和低度社恐,还外加路痴。平时我都是能不出去就不会出去的。
因为出门就意味着要走路。走路就意味着要迷路。迷路就意味着要问路,问路就意味着要和别人有接触。
我双目含泪,抬头45度角仰望模糊。现在我站在十字路口。感觉世界有点玄幻。我已经出来一个多小时了,期间我已经连续路过三次我身后这家面包店。
面包店的旁边有家手机店,手机店门口有个大喇叭,正在放歌:“模糊的城市,一座模糊的夜景。模糊的雨点落在不知名街亭……”很好,非常的应景……
我第四次站在面包店前。幽怨的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突然有些惆怅。真不是我想迷路啊!这路痴外加近视的叠加效果实在太感人!我欲哭无泪,原本就不认路,现在眼镜丢了,看哪哪都像新世界的大门,突然,距我五米处有个人影直直的朝我走过来了。我心中警铃大作。
他,他朝我走过来了,他是不是认识我啊?!可是我看不清他的脸!等下他过来跟我打招呼怎么办?我连他是谁我都看不出来!
要是等一下,我叫不出他的名字的话,他会不会觉得我太傲慢了?!
我咽了口口水。看着眼前这个浑身上下都仿佛打满了马赛克的人,心里快要崩溃。我连Ta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啊!现在他距我还有四米远,他还在继续走……
现在还有三米,还在继续走……两米,继续走……一米,继,继续……五十厘米……
我还是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清楚的看见他拐了个弯,从我右手边,走过去了。
“……”哦豁!
我终于松了口气,突然肩膀被拍了一下,一道有些郁闷的声音传了过来:“喂,你真不记得我啦?!”
这声音……我眯了眯眼睛。没错,就是你……“高中时欠了我二十块钱的王小明!”
他愣了一下,没想到我把这些陈年烂谷子的事儿记得那么清,顿时有些尴尬的转移话题:“你出门干嘛呢?”
想起这个我就郁闷:“眼镜丢了,出门配眼镜。然后……”我清了清嗓子,让自己底气显得更足一些。“……迷路了。”
“哦”
我模糊的看见他模糊的脑袋模糊的点了个头。虽然看不清五官,但我肯定他绝对在笑。
呵,愚蠢的人类。我转了个身,正想重新踏上征途。他又叫住了我。“等等。”他指了指我的背包,这包是我出门前顺手背出来的。“那是什么?”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朝书包上装水的兜里摸了过去,摸到一个熟悉的轮廓。
哟,眼镜兄,你好!
关于高度初二作文3
我曾经以为,成熟就是一种高度,一种达到顶峰的高度。后来读到余秋雨写的《成熟总在坡上》“向往巅峰,向往高度,结果巅峰只是一道刚能自立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似乎豁然明白,成熟在半腰。
原来,成熟的确是一种高度,但它不是达到顶峰的高度。看世间,任何事物达到顶峰之后必然会开始下落。仰观中华上下五千年,每一个封建王朝不都是达到顶峰之后开始衰败的吗?秦朝统一中国,唐朝的“开元盛世”、“贞观之治”,清朝的“康乾盛世”……哪一个不是到达了全盛时代?但到达全盛时代之后意味着什么呢?秦朝的焚书坑儒,唐朝的“安史之乱”,清朝的闭关锁国……接踵而来的,必然是下坡。
因此,成熟并不意味着到达顶峰。成熟的高度是在山腰。
就像余秋雨在《成熟总在坡上》一文中写到: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什么,上了高峰抓住不了什么,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徘徊于山腰以致名垂千古。李白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只能借酒消愁,他却在酒中成就为一代诗仙。苏轼如果达到官场的顶点,没有黄州这一“山腰”,他注定会湮没在众人之中。是的,他们都曾徘徊于人生的山腰,但他们却能从山腰之上崛起,在山腰上领悟人生之真谛,可谓真正的成熟。
不禁想起张炜所写的《你在高原》。从少年到青年,从青年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每次彷徨和徘徊都让他更加成熟,主人公的快乐、痛苦、无奈、彷徨都是人生的山腰,“高原”便是在此一步步的成熟。
的确,我们的人生注定是艰难的。成熟,不是陡峭的高度,成熟不为登上高峰,只为体验半山腰的风景。在坡上徘徊,上坡下坡,上坡下坡,你才会发现,山腰的风景会比山顶更好看,人生有时大可不必“一览众山小”。
成熟,在山腰。
关于高度初二作文4
雕是蓝天下的强者,飞行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使命。从嗷嗷待哺到长出稚嫩的翅膀,再到征服天空,对于幼雕的成长来说,雌雕的教育方式对它们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动物尚且如此,我们人类又何尝不是这样:讲求教育方式,追求教育的高度。
全然的付出与严格的要求,父母的教育是孩子在彷徨中的启明。
郎朗,被誉为‘这个时代最天才的偶像明星’,然而,就在这样的一颗明星背后,是父亲怎样的努力?他放弃工作,带着儿子远走他乡,只为学琴;他推开窗,要求儿子‘要么死,要么继续’。郎爸的教育给了郎朗迈向钢琴之路的支持以及坚持下去的压力,他的教育方式以爱为源,用爱浇灌,终于成就了郎朗在音乐史上的高度。
不打压的政策与巧妙的影响,父母的教育是孩子在迷途中的指引。
马云,一代商业传奇,作为一名商人,他无疑是成功的。同样,作为父亲,他依旧是名典范!当儿子着迷于网游时,他不严刑打压,只是掏钱让儿子自己烦腻进而放弃;当儿子对英语不感兴趣时,他巧妙安排,让年逾五旬的大叔操一口流利的英语吸引儿子……如今,马龙的独当一面断然离不开的便是这独特的教育方式!让孩子自己感知,比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来得要有意义得多。
与此同时,身为名人的李双江却尽显教育的失败。李天一接连入狱的丑闻让这位名满全国的艺术家再一次被人们所议论,只是,身份换成了一位溺爱孩子的父亲。爱孩子不是错,只是,过多的爱只会成为利剑,在孩子的人生长路中留下一个不可弥补的缺口。
现代社会,很多家长都困惑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也有很多关于‘狼爸虎妈’式和‘羊爸’式教育方式的讨论。孩子的成长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未来,所以在教育孩子时,为什么不选择郎爸的支持与严格同在?为什么不借鉴马云的兴趣方法?
讲求教育的方法,用良好的教育为孩子的成长护航。雌雕的教育呵护与狠心并行,终使得幼雕学会飞行。良好的教育方法是孩子成功的保证,优秀的教育方式是孩子成长的支持。
讲求教育的方法,追求教育的高度,用良好的教育方法来决定教育的高度,更决定孩子的人生高度。
关于高度初二作文5
悲剧的人生,却不一定要悲伤来相待。
——题记
窗外细雨霏霏,滴滴答答地打在铁皮上,惊醒了我。抬头,滚滚乌云与蓝天相撞,那蓝,却瞬间被吞噬了。鸟群也落荒而逃,惊惶地鸣叫,散作一团。松了松手臂,一阵麻痛感。不知,已看了多久。
人间四月的天,并不像那“林下美人”所言,是暖,是爱,是希望。
那是一八六五年的阴沉四月,那一年,美国南北内战以南方的投降告终;那一年,北美南部的庄园里,却没有阳春四月的鲜妍降临;那一年,战火残余的硝烟弥漫了世界。仰望那片天,却看不见蓝,看不见那曾最明媚的色彩。
在众多的废墟里,那片塔拉农场却是最早苏醒的。疯长了一年的野草被除去,菜籽、棉花籽被播下,首次迎来了战后的春天。谁又能想象,这一切,全是一个女人在支撑着?
她,便是郝思嘉·奥哈拉。一个有着一半爱尔兰血统的美丽女孩,一个令人折服的奇女子。
豆大的雨滴砸进,打在脸上,冰凉凉的,就像此刻悲凉的心。那成吨的棉花燃烧了多久,那黑烟熏的多少人泪纵横?望去,南方那片土地上,却只有遍地的尸骨,破败的马车,忿怆的哭泣……
恍惚了,那片朦胧暮色里,褐色土地上。那些圣洁的、高耸的、白净的宫殿般的房屋,那青绿色的天,宁静的村庄,是梦吗。那场被定格为必然之路的战争,思嘉,以及千万的人,失去了太多。没有了爱她的父母、朋友,连那片红土地,也差一点失去!
可是,这始终是如她母亲般的土地,是养育她的地方,是父亲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这便注定了她要一辈子守候这片红土地。哪怕,要她为世人所厌恶,所唾弃,所不理解。甚至,以自己的幸福、婚姻为筹码。还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义无反顾!
光这一点,我便选择原谅思嘉的过错。
因为,一个懂得热爱土地的人,不会是坏人。而一个守卫土地的人,一定是了不起的人!
尽管,她叛逆、高傲、贪慕虚荣。但不正是她的叛逆造就了她的坚毅、与众不同吗!
窗外,密集的雨点劈里啪啦地一倾而下。雨滴汇集在房沿,顺着青灰色墙壁、玻璃急速而下。那么像泪痕。看到思嘉回家的艰辛之路,那黑夜里的无助、艰难,我心痛了。却不是可怜,反是由衷的心酸。
那漫漫长夜,没有星光,却有着战火的胆颤。魔鬼般的深沟里,她奋力拽老马;黑暗的丛林中,却又迷路了!那个如大田劳工的人,还是要亚麻布床单、羽绒床垫才能安然入睡的那个农庄大小姐吗?
窗外恢复了宁静,故事,终于落幕。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开始了呢。”合上书,却久久无法从那女孩的世界脱离。
不知觉向阳台望去。就那么一瞥,便看见了那在风雨中的一抹亮绿,那娇小,被折了腰的身影。那小小的叶片,被打散的满地都是,茎杆被截断,无力地垂在地上。像被折断了双翅的小鸟,再也飞不起来了。近看,原来是一丛不知名的杂草,竟扎根在冰冷的水泥上!
清晨,一觉醒来,窗台上是零碎的雨滴,天也恢复了白净。却也明白,终究失去了什么。
鸟群又开始了聒噪,忘却了那场毁灭性的暴风雨,身影又在空中一掠而过。慵懒地推开窗,却瞬间惊滞。
那银灰色世界里,那丛鲜艳是那么靓丽。一股无由的力量支撑着我走近,细看,那高傲的身姿,竟挺起来了!如刚破土的嫩芽,这绿愈加夺目。
仓促间,仿佛看见那淡绿色眼眸的女孩,冲我笑。
原来,让悲伤被仰望,将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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