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2023年即将来临,新的一年将有哪些新规施行,对我们生活又将带来哪些影响?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3年这些新规与你有关,希望大家喜欢!
2023年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重庆地方法规》》
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变化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公布关于《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同时废止。
此次发布的新目录在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上有不少新变化,主要体现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以外的民用生产、生活工具上。
比如,在爆炸物品中增加了新型烟花制品“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在易燃易爆物品中增加了“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识不清晰的酒类饮品”;在易燃易爆物品中增加了“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的规定;在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中增加了“硫化氢、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
此外,《通告》还将管制器具中禁止携带的“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斧子等利器”予以删除,将其纳入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并对其长度、规格和数量等进行限制。
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
2023年1月1日,《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守住信息安全底线。《条例》还加强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应当依法备案,其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守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成果保密制度,规定生产、保管、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行可追溯管理。
同时,《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涉及多项测绘的,应当按照不同阶段进行整合,由建设单位分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一并进行测绘。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测绘。
《条例》还关注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共享和应用。《条例》规定,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增加地理信息供给。
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质量监测管理
为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通过暗访抽查方式,进行抽样监测,分析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状况。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应当制定监测方案并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公开、改变监测方案。
同时,开展现场监测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现场监测记录、结果,并由被监测方签字确认。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不得向被监测方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在监测数据管理方面,《办法》提到,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相关收集、归档、整理和分析等工作委托市市政环卫监测中心具体负责。
建立犬只个体识别制度追溯犬只来源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在养犬数量上,《条例》规定重庆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每户可饲养一只犬;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2只。
《条例》要求,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称,烈性犬和攻击性犬的目录正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会同重庆市公安局制定,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将会分别制定一个目录,此举将有效降低烈性犬和攻击性犬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为了解决犬只伤人找不到主人、犬只权属发生争议难以辨明等问题,《条例》建立了犬只个体识别制度,以追溯犬只来源,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一般管理区内单位养犬人,在申请养犬登记前,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电子标识植入或者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进行犬只个体识别。
此外,《条例》规定,遗弃饲养犬只;占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养犬人和管理人处警告、通报批评或者100元以下的罚款。
全国性法规》》
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法要求,健全冷链物流的标准和规范;鼓励实施分等分级、打造农产品品牌;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批发市场和网络平台的安全职责,并特别增加了部门合作、全程监督的规定,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据了解,此次法律要求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同时,这项制度更好促进产地与市场有效衔接。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环节多,确保流通中的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是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究的前提条件。承诺达标合格证既包含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也包含生产者的具体信息,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各类主体据此可说清楚所经营农产品的来源。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新政策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同步按要求优化完善医保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对异地就医的堵点和难点进行系统性梳理和整合,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减少地区差异。比如,统一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外伤、急诊抢救等统一明确被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让患者在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急救时,不必过于担心费用保障问题。这些政策让异地就医有了更可靠的保障,将大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调整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范围
交通运输部发布《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首先调整了车票实名制管理范围。在原《办法》对快速及以上等级旅客列车和相关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同时,对部分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及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专门规定。
其次,细化了车票实名购买要求。明确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同时,明确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购票时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推进不同铁路运输企业间有效身份证件的互联互通,增强可操作性,便利旅客出行。
此外,《办法》完善了车票实名查验规定。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旅客应当配合;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开设人工实名查验通道,为老年人、证件无法自动识读、需要使用无障碍通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
儿童按年龄可享优惠火车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儿童票实行新规,儿童优惠票和儿童免费乘车,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儿童旅客实行实名制管理。
据了解,随同成年人旅客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按规定,旅客携带免费乘车儿童时,应当在购票时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前申明,购票申明时使用的免费乘车儿童有效身份证件为其乘车凭证。未在购票时申明,须在乘车前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申明手续。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席位时应购买儿童优惠票。
儿童旅客需通过实名制核验、检票闸机检票进站。无法识别通过时,可通过人工通道验检年龄是否符合儿童优惠票发售标准,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2023年女性退休年龄规定
12月1日,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通告内容,小汇为大家整理出了重点:
1、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
2、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仍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在企业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进行参保身份转换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其申领基本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
4、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简单来说,就是: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
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员工,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员工按照55周岁退休,工人岗位的员工按照50周岁退休;
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是在企业工作,企业为你缴纳社保,一段时间是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社保,那么就按照你申领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你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其中在2011年6月30日前就有企业职工参保记录的,可以按照女工人50周岁退休,女管理(技术)55周岁退休。
各类人员法定退休年龄
上述只是南昌市的规定,那先行的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小汇给大家盘点一下各类人员法定退休年龄:
一、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