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2024年新政策调整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的几个方面,旨在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激活农村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2024年宅基地新政策调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考!
2024年宅基地新政策调整
1、违犯一户一宅规则的农人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则,也便是说一户人家只能审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但是在这次地皮确权中,却发现乡村存在很多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的政策是,假如一户多宅的农人情愿退出宅基地可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假如想持续拥有宅基地的话必须付费才能够持续使用。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人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乡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差别。以河北省举例阐明,当地乡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近郊的面积是120平方米左右。当地规则关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开始收费了
3、改动地皮性质的农人要收费
我们都晓得,从前国家对地皮的管控力度还不是很大,因而就出现了一些农人擅自将耕地、荒地改形成宅基地的景象。的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相对不容许出现的。农人擅自改动地皮本质建房的,被有关部门发现后会强迫进行撤除,实在不能撤除的需求缴费才能持续使用。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专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