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作文渴望读书5篇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净化了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它在潜移默化之中开拓了我的眼界,提高了我的才干。现在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优秀的渴望读书的作文,如果喜欢这篇文章可以参考学习。欢迎持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
渴望读书作文1
世上万事万物都是有规律可寻,在学习中要善于发现规律,利用规律,不能盲目地乱撞,只要有这样考试,才能稳打稳胜。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这是华罗庚的亲身体会,意思是学贵在勤。自身的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少勤奋的精神,学生们要勤,就要忌“懒”,忌“惰”。懒惰是人的本性之一,稍不留神就会表达出来。所以同学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成事在勤,谋事忌惰”。
如果做一件事不经过思考就去做,那肯定是卤莽的,也是回撞墙的。除非你是幸运的。但幸运并不是时时光顾的,所以,最保险的办法是三思而后行。这表明学贵在思。
学习过程是由计划、预习、听课、作业、总结等各个环节构成的循环过程。课堂听讲对学生学习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性。课堂听讲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差。听讲时要抓重点,注意老师反复强调的部分。
而当复习时,内容多,时间紧,各科目齐头并进,做到心中有数,节奏有最,提高复习备考的实效。
假如你的成绩一跌再跌,那么就必须反省一下自己最近学习态度是否有问题,学习方案是否有不足,是否有重要的知识点没有掌握。
我们要相信自己是一只高飞的鹰。
渴望读书作文2
我喜欢读书,因为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净化了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它在潜移默化之中开拓了我的眼界,提高了我的才干。读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是不言而喻的。
读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读书就像太阳为我照亮美好的前程。
书,不是枯燥的,呆板的。而是如同一个人一样生动,有趣。一本好书是良师,是益友,是伴侣。世界文豪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因为这样,我喜欢读书,它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许多,给了我许多收获。
爱书吧!它会让你有许多收获。
渴望读书作文3
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审“苦”。这种审苦,像一位评论家形容波德莱尔的写作状态:他躺在玄色的石板上,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给自己解剖。不同的地方是我左手持镜、右手持刀;最后发现刀是钝的、身躯是虚空的。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老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最后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知道: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只有阅读那些需要自己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直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能力,也没有生成能力。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接受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己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同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同的许多书放在一起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同的书来辩论。
渴望读书作文4
在本学期中,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一书,其主要内容是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等五个优秀少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物是秃鹤。他本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但因为他那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大家嘲笑。因此,秃鹤变的倔强,自尊心强。但在一次表演上,秃鹤不怕大家嘲笑,扮演了一个坏蛋的角色,为学校增添了荣誉是他又一次融入了这个大集体。是的,秃鹤虽然有着丑陋的外表,但他却有一颗热爱集体的心。因此,曹文轩在描写秃鹤的最后一段中写道:“纯净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桑桑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他调皮、捣蛋,但却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纸月被别人欺负时,桑桑勇敢的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们钦佩;当秦大奶奶孤单的时候,也是他陪在秦大奶奶的身边,是她不再孤单。桑桑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还是一个善良、勇敢、活泼、可爱的男孩子呀!所以,桑桑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
没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在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久不衰,那就是美。
我喜欢这本书。
渴望读书作文5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己,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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