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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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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600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书作文600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书作文600字(精品12篇)】,供你选择借鉴。

书作文600字

书作文600字篇1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快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幸福。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起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起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起偷偷去看戏……每天晚上她都可以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成长,就和蓝蓝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妈妈、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这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妈妈,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妈妈,她委屈自己,努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孩子,可是为了妈妈,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小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妈妈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快乐的枫林渡。

书作文600字篇2

书包,就像一列快车,载着我们的记忆,通向人生路上的一站又一站。每抵达一站,都会有数不尽的收获。但在短暂的停留后,我们又不得不赶往下一站——那里有更多的收获。——题记

今天是平常的一天,但今天又是不平常的一天。我的书包里装的不是书本,而是糖果。我匆匆地走向学校,准备度过暑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这也许是我在小学的最后一天了。

几天前,我接到了早培班的录取通知书。得知了这个消息,我高兴极了,但这也意味着我要和朝夕相处五年的同学分别了。

推开教室的门,同学们送给了我一阵热烈的掌声。黑板上,班主任写上了四个大大的字——分享甜蜜。《童年》的旋律回荡在班里,仿佛在讲述我们曾经共同度过的时光。许多同学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礼物,郑重地递给我。

随着上课铃的响起,班主任站起来,对大家说:“明天就是暑假,同学们即将面临两个月的分别,但有一位同学将要和这里正式道别了。今天,他给大家准备了一点心意,想一起分享他的感受。”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我打开书包,把糖果分发到每一个人的手中。发到一半,激动的我已热泪盈眶,有些同学在默默擦去眼泪,有些同学早已掩面而泣。“哭什么呢,考上好学校是好事啊。来,让我们一起为他祝贺!”班主任说话的声音也有些颤抖。话音未落,响起了一阵最热烈的掌声。我的心情已经无法形容,交织着喜悦、激动与离别的悲伤。

不知不觉,在学校的最后一天结束了。我凝重地向大家作了最后一次道别,然后背起空空的书包,不,是装满了友谊和温暖的书包,踏上了新的一段旅程。

飞快的小学时光过去了。下一站,我将更加努力,抒写更多、更美好的故事——书包里的故事。

书作文600字篇3

年仅17岁的哈利就要和德思礼夫妇告别了,他刚和凤凰社的人离开房子。便被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追杀。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他的好友罗恩家,参加了罗恩的哥哥比尔的婚礼,但是在婚礼进行的时候,又被食死徒追杀。

他和罗恩以及赫敏幻影移形到了托腾汉宫路,干掉了两个食死徒,再到了格里莫广场12号。定下计划去魔法部找多洛雷斯.乌姆里奇寻找魂器(继承了某人一部分灵魂的物品)--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却因哈利的一丝闪失,再也不能回格里莫广场了。

于是,他们来到了举行魁地奇赛的那片树林,又用歌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宝剑,摧毁了挂坠盒。单因为哈利说出了中了恶咒的“伏地魔”的三个字,被抓到了伏地魔的新根据地--马尔福庄园。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逃到了比亚芙蓉的新家—贝克小屋。他们冒充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到她的金库中取出了伏地魔的另一个魂器—赫尔加.赫奇帕奇的金杯。为此,他们不得不丢掉了格兰芬多的宝剑。

霍格沃茨的战役打响了,人们抵抗着来势汹汹的伏地魔军队。哈利用食死徒克拉布燃起的不灭之火摧毁了海莲娜.拉文克劳偷走的魂器--冠冕。哈利波特亲眼见证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死,并了解了他的身世。

哈利去寻找伏地魔,打算让伏地魔杀死他。可是伏地魔却不知道它的一部分灵魂附在哈利身上,伏地魔亲手结果了他自己的最后一部分灵魂。哈利在伏地魔去战斗时,披上隐形衣溜走了。他的好友纳威用宝剑杀死了伏地魔的最后一部分灵魂。正在伏地魔要干掉罗恩的妈妈时,哈利保护了罗恩的妈妈不受伤害,自己与伏地魔一对一战斗。最重伏地魔的杀戮咒反弹回去,伏地魔自己终结了自己。

书作文600字篇4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给予我丰富的知识;我爱读书,因为书能陶冶我的情操;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健康成长!书中自有黄金屋,它为我们传诵经典,它为我们传播书香,它为我们传承华夏文明的知识瑰宝!

小时侯,我就特别爱听妈妈讲故事。我坐在椅子上,望向天花板,静静地听着,深深地陶醉于童话的世界。书仿佛是一首绵长的歌,那跳动的音符安抚着我幼小的心灵。

上学时,我被称为“小书虫”。每当课余时间,我就伴随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一个人坐在窗台边,让一米暖暖的阳光洒在我的书上,陪我一起享受这美好而又短暂的时光。书仿佛是一根魔法棒,那神奇的魔力充实了我空虚的大脑。

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作文大赛,在去比赛的路上,我还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走着走着,我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一不留神儿,来了个倒栽葱,疼得我嗷嗷直叫,不知情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在杀猪呢!我摔得鼻青脸肿,四脚朝天。可我疼是疼,却还在笑。因为我把书捧在怀里,没使它受伤,这可让我高兴好半天呢!

比赛时,我有一个知识题没答完整,因为有一个字我不会写,使我整个题都得不到分,眼看胜利在望,却因为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卒”,让我人仰马翻,败的一塌糊涂,这可不值当呢!我心急如焚。就在此时,笔尖的一缕墨香,让我猛然想起,曾经读过的一本书中,出现过这个字,我豁然开朗,写下了正确答案。没想到这一个字使我获奖了呢!而我的良师益友——书籍,可真是功不可没呢!

难忘我与书籍共同成长的日子;难忘那字里行间散发出的一缕幽香;难忘那动情神话里的育人道理;难忘那鸟语花香的书籍世界!让书籍在我们的心里撒下美好的种子,等来年春暖花开,闻那一缕书香……

书作文600字篇5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我可高兴了。

《女巫》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兰达夫。这本书曾三度获得“爱伦—坡文学奖”、“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女巫》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了姥姥告诉“我”英国的女巫很多,而且是全国最坏的女巫。然后又告诉“我”怎样识别女巫。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来到了女巫们开会的地方,结果被女巫们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最后“我”又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的饭碗里,让所有的女巫都变成了老鼠。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到“我”碰见女巫时,我觉得也在害怕的发抖。当我读到“我”被女巫便成了老鼠时,我也觉得害怕、绝望。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老鼠似的。当我读到“我”打败了女巫时,我心里无比的激动和高兴,我真为小作者的成功感到高兴呢!

读了这本书,是我知道了世界上真的有女巫。我还知道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戴着手套,只有睡觉时才不戴。女巫的鼻孔比较大,外面有一层粉红色。她的口水是蓝色的,和蓝墨水一样,都可以写字了。还有,女巫比较厉害,如果有一个小孩住在女巫的对面,女巫就会用大鼻孔把他她闻出来。女巫闻小孩的味道就像狗屎的味道。还有,不要以为你洗澡洗干净了女巫就闻不出来你了。告诉你,你越干净,女巫闻出你来就越臭,如果你长时间不洗澡,你越脏,女巫就越难把你闻出来。

我建议大家都去读这本书。

书作文600字篇6

从小到大,书包就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与它同甘过,也共苦过,书包里的故事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不胜数。

书包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书包里装满了书籍,可以让我带到学校里来,我每天所学的课程记的笔记,也会全部装在书包里才能带回家。对于我来说,书是我的命,如果没有了书籍,我的生活就会变的索然无味,而书包里装满了书,也就是书包是我生命的承载体,每当我背起书包,我就会明确我的任务——好好学习,只有背起书包,我才能踏进神圣的校门,开始我的`学习之旅。

书包也是我在校园中的好朋友。小时候曾经进行过这样一次比赛,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然后再装进去,谁装得快,谁就获胜。同学们全都忙得不亦乐乎。那时我第一次认识到,书包不仅是个能装东西的大口袋,而且还是可以与我共同娱乐的伙伴,也是我合作比赛的帮手。

书包也是我的知心朋友,当我有不能说出来的事情或秘密,或是一些有趣的事时,我都会把它们写在我的日记本上,然后再把它装在我的书包里,和它一起分享。

偶尔,书包会成为我憎恨发泄的对象,每当我把一大摞一大摞的书往书包里塞时,书包就会变得沉重无比,背上它也会很沉,使人心情不悦。当我为了一件事而闷闷不乐时,我也可以用“摔书包”的方式发泄我的不快,而看到书包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时我的心情也就不会那么沉重了。

书包对于我来说,不仅是良师,还是益友,我一定不会忘记那些事情,那些在书包里的故事。

书作文600字篇7

燃一炉清幽檀香,泡一壶紫砂香茗,捧一卷诗书细读,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题记

“向雷锋同志学习!”不错的,雷锋在那个年代里,就犹如黑白相片中的那一块彩色,是那么的出众,独具一格。他身上所穿的所有衣,不是别人穿剩下的就是补了好几年的。就连牙刷的毛都掉了,他也不舍得扔掉。有人会说他吝啬,但我却认为那是一种节俭。而他却将发下来的衣物生活用品都送给了缺少这些的战友。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他教会我要勤俭节约,为人着想。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短短数言,曹雪芹便向我描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曾含泪阅读《红楼梦》,感受那个大家族的兴衰,感受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感受作者身处年代的动荡。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是《红楼梦》悲戚的伤感。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想,当时的你,望着这轮圆月之时,应是想起了你的故乡吧!你高傲不羁,挥笔体下了数百篇佳作,留给后人对你无尽的钦佩之情。你不慕荣利,品性高洁。无愧于“诗仙”这称号。只是你心里的愁绪太多,“剪不断,理还乱”。这样的里只有寄托在喝酒上,能消散心里无尽的愁。一杯浊酒,月亮一半你一口,剩下的一半便醉了半个盛唐。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是你沉沉的愁绪的情怀。

轻扣一本书,小啜香茗一口,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

书作文600字篇8

自从认识中国字以后,书一直是我不可或缺的好伙伴,徜徉在书中,跟着书中的主角一起喜怒哀乐,陶醉其中……

书是我忘掉烦恼的工具,是我消除疲劳按摩器,爱上了它使我可以茶不思,饭不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书是知识的来源,如浩瀚无垠的宇宙一样,广大无际,是阅读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是阅读让我和书相知相亲,是阅读让我更充实自己的生活。

不知不觉我爱上了它,不知不觉陷入无比疯狂的境界,从此无法自拔。进入书的世界里,跟着主角一起来一场无与伦比的冒险,时而紧张刺激,让人惊心胆跳,时而陷入甜甜蜜蜜的爱情漩涡中,让人沉浸在梦幻浪漫的情境里,越看越入迷;随着剧情,彷佛身历其境,心也跟着起起伏伏,常常会情不自禁,欲罢不能,就忍不住继续看下去,好像一天没有看书,就浑身不对劲,心里好似缺了什么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有钱买好书,有闲就读书,开卷总有益,努力创前途。书,在生活中如果没读书,即使现在每天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打电动,滑手机,玩电脑……等,总有一天,还是会觉得枯燥乏味,因为没读书,少了它充实我的生活,会使我毫无长进,好像与整个世界隔离。

因此,我深深的爱上了阅读,我想它会是我一辈子的兴趣。因为有了阅读,丰富了我的人生;因为有了阅读,使我的人生更精彩,不再是黑白无色;因为有了阅读,使我能度过寂静,远离烦闷,日子变得五彩缤纷,芬芳洋溢!

“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爱上阅读,让自己的`生活更有趣;也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拥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共同一起创造一个充满书香的世界,藉由阅读,让书香充盈我们的心灵。

书作文600字篇9

《儿子与情人》是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叙述一个经典爱情故事。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小说风靡世界文坛,魅力长盛不减。

小说中的父亲莫雷尔是矿工,由于长年沉重的劳动和煤井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身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结婚后,夫妇不和,母亲开始厌弃丈夫,把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孩子身上,由此产生畸形的母爱。长子威廉为伦敦律师当文书,但为了挣钱劳累致死。母亲从此对小儿子保罗寄予厚望。小说前半部着重写了保罗和其母亲之间奥狄甫斯式的感情。后半部则着重写了保罗和两位情人克拉拉和米里艾姆之间两种不同的爱。前者情欲爱,后者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保罗在母亲阴影之下,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直到母亲病故后,他才摆脱了束缚,离别故土和情人,真正成人。

《儿子与情人》视角独特,对人性中隐秘的“恋母情结”有深刻、形象的挖掘。一般认为,小说中的儿子保罗就是劳伦斯的化身,而莫雷尔太太就是劳伦斯的母亲莉蒂娅,保罗的女友米丽安就是劳伦斯的初恋情人杰茜。

《儿子与情人》的主线之一是以劳伦斯和杰茜的私情为蓝本,而劳伦斯母亲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的爱情。劳伦斯曾对自己的情人说:“你知道我一直爱我的母亲。我像情人一样爱她,所以我总也无法爱你。”这些折磨人的日子在《儿子与情人》中有很详尽的描述。

书作文600字篇10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指路的箭头;书,是黑夜的光芒。书,一直陪伴着我,见证了我的成长。

我家的书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那最闪亮耀眼的星星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读着这本名著,我的心里十分惬意。因为妹妹和妈妈出去逛街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安静地看书了。

读着读着,我的心已经进入鲁滨逊漂流的孤岛。此时,背着鸟枪拿着斧子的鲁滨逊从我身边经过,他要干什么?原来他要做独木舟!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将这庞然大物做好,然而船太重无法下水,只好做小的独木舟……他的坚持不懈深深打动了我!

他在孤岛上种小麦、捉山羊、救俘虏……功夫不负有心人,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这个他生存二十八年的荒岛。我十分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探索者、发明家,还是一个拥有顽强毅力的人。他使我明白了:如果遇到困难畏缩不前,那将会一事无成。只有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从而成为生活强者。

这本书就是想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

我不禁想起了上周的一件事:老师要我当一次道德课堂的主持人,给了我长长的稿子,我一来没什么经验,二来我也不想当,就把稿子还给了老师。老师瞪了我一眼,然后将稿子给了其他同学。当时的我在困难面前低下了头。现在想来,我真的是太懦弱了,为何不勇敢尝试一下呢!难道做主持人比鲁滨逊漂流荒岛的困难还大吗?想想都觉得自己做为男子汉气概不够!

这本书陪伴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变得更好。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仅飘满书的芳香,而且我会日益坚强勇敢,因为有好书伴我成长!

书作文600字篇11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薄薄书页弥漫娟娟墨香,寥寥几行满载轻盈的梦,悄悄滋润着我们疲惫的灵魂,给予它们归处。

读书是一件平等的事。他不代表有书香的人一定仙风道骨,是一个文质彬彬,不染世俗的学者。渺小普通的平凡人,也能染上属于他的那一缕淡淡书香。就像在诗词大会中脱颖而出的外卖小哥,尽管默默无闻,却因热爱才挤时间背唐诗宋词。他身上的书香浑然天成,最是好闻。

人身上应该多一点书香。让那或沉重或轻盈,或浪漫或现实的文字在你胸口激昂、拍荡。让我们生活中不仅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更有草长莺飞,清风明月,琴棋书画诗酒花。翻开古今试卷,坐观“浊酒一杯家万里,俨然未勒归无计”的惘然,“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情。细品茴香豆在嘴里迸裂的声响,赵庄的好戏,六一公公的好豆……

人身上应该多一点书香。千古大家,风流才子,皆染书香。欲成一番大业者,远则三国时期诵读“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枭雄曹操;近则新民主主义时期低吟“须晴日,看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的伟人毛泽东。心怀五湖四海,指点万里江山。这般凌云壮志,如若没有诗书熏陶,恐怕早已“创业未半而中道崩阻”。

读书的益处是无穷的,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应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责任感,在书卷中品乐、畅游。让书香印染你的谈吐,绽开于你的嘴角,飞上你的眉梢。可如今,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压力越来越大的学习生涯,静心阅读似乎真的已经成了一种奢侈。闲暇之时宁愿看花边新闻也不愿拿下一本落灰的书,放在膝上慢慢捧读。寻找那弥散在各个角落的书香,让它多一点,更多一点。

愿所有人都多一点书香。

书作文600字篇12

夜久语声绝,留得一人为书醉。——题记

我有一泓清露甘甜,浇灌在童稚,我有一壶暖茶醇香,香飘在少年;我有一盅美酒绵长,微醉在今朝。书路漫漫远兮,吾将上下求索。守望书香,情意深醉。

犹记那年,书声琅琅,与窗外溪声和伴。平平仄仄,稚语童音,叩开了新春书韵之门。点点嫩芽被书声唤起,初绿露头,如一位少女莞尔一笑,清纯年华皆无色,只留书香相伴。从那时,守望书香的梦便悄然生根于心。

有人说,书香是一次从童稚起航的旅行,带你去穿越古今,去周游世界,去赶赴一场前世未了的约定。我穿梭其中,品味世间万物,古今中外,奇人异事。唐贤今人诗赋豪情,着笔誊抄;往圣鸿儒绝学遗风,掩卷凝虑。奢华或淡雅词句流于笔尖,跃然纸上,落笔生花,一笔一世界,世事皆精彩。书香满溢,心随书动,满事书香,撷一梦清花,伴月夜书情,寻觅守望中的幸福。

多想遨游书海,去在俊逸典雅的唐诗宋词中倘佯,在妩媚风骚的楚词诗赋,深刻厚重的明清小说,中外名著中一醉方休。与李白同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与李煜共叹“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忧伤;尽情感叹项羽与他一生挚爱结束“凤凰涅槃”的惋惜。书香中漫步,收割着摇曳叹息的闲愁,也滋长着妙不可言的闲情。

梦思,梦归,梦醉,梦醒,书香一生守望,夜阑风清,低眉间书情流动。

如今,日子繁扰纷琐,日落西山,人影散乱,满书页的薄暮夕阳。我仍爱沉醉书香,无所谓世间纷扰,只留得初心不变,沉醉书中,守望一生。

繁花霓虹,灯红酒绿,世间太乱。留得一缕书香,梦醒间,醉于书,情如初,在花开间去守望书香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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