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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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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中立的叙事立场、温情深沉的情感基调在文本中的运用,使得《活着》成为余华的风格的转型标志。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篇1

勇气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生离死别面前,离去的人不用担心世间事,而生者却只能被迫来承受这一切——在这冰冷的人世间继续努力活着,带着失去悲痛和对明天的希望。

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是给底层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迫使他们去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底层百姓,他的一生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几万万人的缩影,命运之神似乎从未眷顾他,可以说世间的苦难都让他经历了,他的传奇人生令人叹服。

福贵最初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每日进出赌场,挥霍家里的积蓄,家中那贤惠漂亮的好妻子家珍怎么劝都没用,福贵依旧吃喝嫖赌,最终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妻子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为命。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所幸家珍在产下儿子有庆后,又回到了他身边。但上天还是不愿放过他,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辛辛苦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这本就十分坎坷了,但在此之后福贵又经历、自然灾害,女儿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的儿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在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行渐远,沙哑悲凉的歌声从远方依稀传来,橘红的落日在土地的尽头缓缓落下……

“少时锦衣玉食不知愁,待到中年尝世间酸苦,老年无人与我度余生。”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慨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在一次次打击之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带着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未来活下去的希望。

生命如此脆弱,人生饱经沧桑,但永远也不要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只剩自己一人孤苦伶仃萧索悲凉,也要咬紧牙关,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去。

因为活着,就有希望!

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篇2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篇3

合上《活着》这本书,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徐富贵的人生可谓坎坷,从走路都自带钱串声的阔少爷变为租赁土地对人低声下气的佃户,从锦衣玉食变成了破衣烂衫,吃糠咽菜,但这只是富贵悲剧生活的开始,父亲因为富贵赌博输光全部家产而气郁而死,母亲因富贵在抓药途中被抓去充军最终病死,儿子为校长献血时被抽血抽到停止了心跳,女儿又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苦命的外孙苦根与女婿相依为命,接着妻子家珍撒手人寰,女婿又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夹死,最后自己唯一的亲人苦根也被半锅豆子夺去了生命。

这是何等的苦难啊,而顽强的富贵最终战胜了它们,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最终却安详地活出了自己的风采。无论生活怎样残酷,饱经苦难的富贵依然保持活着的意志,他依然对明天充满希望,坚持顽强地活着。即便是在人生暮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之后,富贵买了一头和自己一样年迈的老牛,并为之取名富贵,他们孤单相伴,一起在黄昏的村头交流、劳作,历尽人生苦难的富贵却留给了世人一片祥和、宁静。

回想生活中我们有多少人因达不到自己理想的体重而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又有多少人因工作不顺而怨声载道。我们会因父母对我们生活的横加干涉而愤愤不平,甚至横眉冷对,我们会有领导额外强加的工作而心中不满。我们会因孩子没有考出自己理想中的成绩而劝解甚至指责,为了让孩子能全面发展而费尽心思地培养孩子各方面的兴趣。我们甚至会抱怨社会发展太快,导致我们总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前脚刚刚迈入,后脚已被时代所淘汰……

我们的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我们抱怨,我们埋怨,我们愤世嫉俗,我们甚至借助平台大声疾呼,指责社会的不公,人情的淡漠。可是,这些与富贵的经历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不堪入耳”的,我们如果为这些事情而苦恼,似乎是太过于矫情了。即便是新闻中通报到的跳楼,寻死事件,他们所经历的苦难与富贵的相比,似乎也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生活艰辛,压力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无论怎样的苦难,都不能成为我们放弃生命的理由。因为,唯有活着,才有希望。

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篇4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初三活着读后感满分作文800字篇5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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