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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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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顾问单位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悬挂服务标识。各乡镇(街道)统一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各村(居)委员会统一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室标识。

二、印制公示牌。在乡镇(街道)制作村(居)法律顾问公示栏、村(居)委员会醒目位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牌,并印制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卡,标明村(居)法律顾问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随时联系。

三、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群。县级由政法委分管副书记牵头,公检法司分管副职、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乡镇(街道)律师顾问全体人员组成;乡级由乡镇分管政法的副职牵头、村(居)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级由村(居)支部书记牵头,村居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委所在地学校校长组成。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培育村(居)居法律顾问示范点。以人和、五沟营、焦庄三个五星级司法所所在乡镇和柏城、柏亭、柏苑三个办事处、以及杨庄乡为重点,高标准打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配齐法治副校长。全县每所学校都按照要求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实际需要,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由全体在校师生参加的专业法律课。

六、完善工作档案资料。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签约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工作8个小时,搞好法律服务,完善工作日志,并及时报送开展工作的图片、资料、信息到法律顾问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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