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办理助学贷款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
大学是继高中之后的又一个新的学习环境,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自己缴纳学费,当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不少的贫困家庭学生对于大学的费用是难以承担的,国家综合考虑,给予了助学贷款政策,让贫困学子也可以安心的上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大一新生办理助学贷款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希望能帮到大家!
大一新生办理助学贷款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三)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具体规定以各地各校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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