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高官骗吃骗喝还登上了电视,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四川成都无业男子李建明,在自己朋友圈发布虚假任命消息后,通过伪造记者证、名片等将自己包装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成功骗过了四川、云南多地的官员,堂而皇之地登上了电视屏幕。
7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了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5刑初135号判决书,被告人李建明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自我任命的“省委李主任”
2016年2月22日,被告人李建明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任命消息,称“省委常委办副主任李建明任省委群教法制办主任”。从这一刻开始,李建明完成了自我任命,成为了“省委的李主任”,开始了自己的招摇撞骗之路。
2016年,樊某通过他人介绍,在饭局上认识了“四川省常委办公厅主任”李建明,同年樊某成为李建明兼职司机。2017年4月,兼职司机樊某向童某介绍李建明系四川省省委办公厅主任,并安排童某与李建明见面。同年9月,李建明联系到童某,称可以亲自和童某一起前往四川西昌市,为童某引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并帮其承包西昌市新能源汽车项目。
2017年9月15日,李建明、童某、樊某、黄某某、王某等人驾车前往西昌市。一心希望能够获得新能源汽车项目承包资格的童某安排李建明等人入住当地豪华酒店,并在酒店内安排饭局招待李建明等人,童某为李建明一行人支付房费共计4172元。
伪造身份参会登上电视屏幕
同样在酒桌上,通过他人介绍,李建明再次诈骗成功。吴某某通过龙某介绍认识了李建明,随后在饭桌上,龙某等人均称呼李建明为李主任。
2017年11月初,吴某某将李建明介绍给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时任副部长,身份被虚构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的李建明,被邀请参加中国作家协会在绵阳市安州区举办的中国作协《中国历史名人传》丛书第七次创作交流会。2017年11月10日,李建明假冒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的身份参会,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提到,“现场参会的人员有中共绵阳市委某部长、安州区委主要领导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