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操作指南最新出炉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个人养老金操作指南最新出炉。欢迎大家来阅读。
个人养老金操作指南最新出炉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 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 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 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 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参加人 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 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 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参加人 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参加人 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后,信息平台向原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向新商业银行提供参加人当年剩余缴费额度信息。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参加人的要求和相关业务规则,为参加人办理原账户内资金划转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转移等手续。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 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鼓励参加人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 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 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参加人完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资产)转移,或者账户内的资金(资产)领取完毕的,商业银行注销该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