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措施是否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会全面放开
二十条措施当中,包括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加快相关药物和医疗设备储备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二十条措施是否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会全面放开,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二十条措施是否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会全面放开
我们国家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并且老龄人口众多,需要关心关爱的脆弱人群的基数也比较大。我们国家又面临着发展既不充分也不均衡的问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异比较大,就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来看,我们总量上也是相对不足的,目前我们国家的医疗床位经过这些年的有序发展,每千人口的医疗床位达到6.7张,每10万人口的重症医疗床位才不到4张,这些指标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是有不少差距的,这就是我们的国情,也是卫生方面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应对新冠疫情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要加强能力建设,要加强各方面的资源储备,包括人力、床位、药物、疫苗,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防控安排,目的就是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之间的关系。另外,我们在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的建设方面,都作出了一系列规划,也提出了一系列设置要求。比如说,我们在今年6月份专门提出了应对奥密克戎较大规模疫情的若干措施。二十条防控措施、今年6月28日印发的第九版防控方案,就是基于我们对奥密克戎较大规模防控实践的新认识。
所以加强能力建设,既是我们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也是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救治的需要。我们把疫情防控中预防感染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是由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所决定的,“预防为主”是我们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方针中的一句要求。所以,我们才能够赢得尽可能少的人感染、尽可能少的人发展成重症、危重症,更少的人才在偶然的合并基础疾病且在高龄情况下出现死亡的极端情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综合性成效,不是单纯通过一地一时的努力所赢得的。另外,我在参与各地疫情处置的过程当中也深切体会到,疫情防控所取得的成效,都是发挥了党的领导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所以大家也不要认为现在奥密克戎疫情很轻微,实际上背后是各级防控工作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们守在了预防的前线,对于后端的诊疗才能够减少相应的压力。另外,一旦一个县、一个区发生疫情,我们往往是以一个地市级城市作为基本应对单元,甚至在有些地方是动用全省的力量,大家相互支援、相互支持,有的时候国家还要派出工作组和重症专业的专家,集中全国的力量来帮助受疫情侵袭的地区渡过诊疗方面的挑战和重症患者救治的难关。这样的例子很多,在过去的报道中,我们成功救治了很多有基础疾病的、高龄老人,同样我们背后也是付出了非常艰辛的努力,至少是一个地市乃至一个省资源集成的结果,甚至还包括国家级专家的共同努力。
无论是应对传染病还是其他自然灾害带来的次生健康问题,也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需要做好医疗资源应对方面的能力储备。所以现在提高重症资源、医疗床位的配置,不仅仅是服务于新冠疫情防控,也可以用在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当中。要进一步提升在重大疫情方面的早期预警能力、风险研判能力、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当然也有很重要临床医疗救治,尤其是重症救治的能力。除了九版防控方案以外,国家又发布了九版诊疗方案,主要是在临床方面,我们也发挥自己的优势,中西医并重,来应对好新冠疫情方面的挑战。
总的来说,我们要建设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的,并且能够适应公共卫生安全形势的强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按照“走小步、不停步”,根据病毒变异的特点和临床治疗的实践认识,以及我们国家防控能力的改善和提升,来因时因势优化完善和调整防控举措,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集中隔离的作用和必要性是否在降低
新冠疫情是一种新发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仍然还没有终止,对于这样一种新发传染病,从它的危害角度,我们对于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这个措施是对于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近三年的抗疫实践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这次二十条优化措施对于密接、高风险区溢出的人员,以及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缩短了集中隔离期限,或者由之前的集中隔离调整为居家隔离或者健康监测,这样的调整是基于我们对病毒新的特点,以及前期边防控、边研究、边总结、边优化的实践,在基于数据、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并不是说集中隔离作用必要性在降低。未来随着病毒的不断变异,对这个疾病的认识不断深入,以及整个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我们也不排除再对我国隔离措施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调整。
什么是二十条措施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十三)加快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