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_朝花夕拾读后感范文大全
《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文集;也是一本中学生必读的文集;更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文集。它曾吸引了不同年龄段的读者,让人每每品它都会兴味盎然!下面小编整理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欢迎阅读。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1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一番。时间似乎也停留了,停在了那美好的童年。
——题记
“不必说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着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去了……”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儿时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班螫,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些景致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读着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享受着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情感,就仿佛亲眼看见了儿时的鲁迅:时常与昆虫为伴,爱采摘野果,喜欢和伙伴们一起捕鸟,收藏爱书,追根究底的问问题……是啊,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只有儿时的我们才值得拥有吗?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小时候,外婆家门口有条河,河水无声的淌过,像一条会跑的路。河边有些鹅卵石。我会捡几颗自己喜欢的,一路把它们放到竹林里,鸡窝旁。想想这些石头,眼看着河水跑,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自己待的地方……
一群光着膀子的孩子,举着竹竿在村里涌过来又涌过去。整个暑假我的膝盖都有伤口,却从未亲手抓到过一只知了。倒是曾倚在树下,听过知了们把大树变成一把会唱歌的伞……
会时常在正午的太阳高照时依然专注于大地上蚂蚁们的运食……会偶尔幻想:要是我也能像蚯蚓一样变成两个,一个负责玩……会守在电视机旁认真的看《新闻联播》,然后在主持人说完“谢谢您的收看”时和表弟表姐一起对着电视回答“不客气”……
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们真应该好好感受。再次拿起《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仿佛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2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3
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一生所创作的散文虽然为数不多,但是篇篇精彩纷呈,意味深长,在中国文坛上脱颖而出,久盛不衰,其灼灼的光华照耀着每一个用心阅读它的华夏儿女的赤子之心。《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1926年所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的集结,也是他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
这十篇散文读来引人入胜,令人手不释卷,字里行间包含着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但是很多隐晦难懂的地方我还是不能理解透彻。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为我们呈现出的一个丰富多彩的儿童世界。在一块看似毫不起眼的断砖下面可以藏着许许多多的惊喜,长妈妈讲的光怪陆离的故事使小鲁迅信以为真,而他被送进书塾之后调皮捣蛋,好奇心极强的孩子心性还是没有多大改变,喜欢问老师稀奇古怪的问题,喜欢爬到书屋后的花坛去折腊梅,还喜欢捉苍蝇喂蚂蚁……
这是不禁使我联想到了自己脑海中的那些令人难忘的趣事,还记得以前一年级的时候,我随着几个小伙伴在社区花园玩耍的时候发现了一棵光秃秃的、其貌不扬的小树,我们决心好好打扮它一番,让它焕然一新,变得光彩夺目,于是就采摘了许多娇艳欲滴的花朵、青青葱葱的绿草、娇小可人的果实来装点小树,待我们大功告成正沾沾自喜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时,一阵狂风风吹过,花朵青草随风纷纷飘落,果实们也随大势所趋,“咕噜噜”地投入了大地妈妈的怀抱,小树变回了丑陋的样子,狂风过后,只剩我们几人傻愣愣地呆在原地……小时候的我很喜欢观察蚂蚁,发现它们经常搬家,认为它们是不满意自己的房子,于是找了朋友商量着给蚂蚁们造几个“富丽堂皇、美轮美奂”的新房子,我们搬来了很多小石头,搭了几个“迷你堡垒”,还采了几朵花当装饰品,然后拨开草丛“邀请”蚂蚁们搬入新房子,可我们觉得少了点什么,前思后想了一阵后认为是缺少食物,我们为了几只苍蝇东奔西跑,弄得灰头土脸,回到“房子”旁边时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不禁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可爱的小鲁迅,勾起了我对七彩童年甜美的回忆,《朝花夕拾》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过去与故人的怀念、对黑暗的憎恶,这其中的一个个故事还待我慢慢品读,美妙动人的童年乐曲正等我执笔谱写,希望成长之后的我回味过去时,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将自己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咸用最真实的笔调展现给世人。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4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迅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学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5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早就看过,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写读后感。上了初二,便想要重温一遍,写一篇读后感来。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中国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他讨厌封建习俗,并敢于说出来,写出来。他认为《二十四孝》是虚伪和残酷的,他还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者,妨碍白话者”。鲁讯先生是以笔为枪的战士,他的子弹是打在敌人的心里的,他的子弹是敌人躲不过去的。同时,也好像是一只战斗的号角,使被奴隶的人民觉醒,参加到民主斗争的活动中去。
《朝花夕拾》则与鲁迅的其他文章不同,它讲了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是鲁迅唯一的一本散文集。它收录了十篇文章,还有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我记忆最深的是《五猖庙》中鲁迅父亲让鲁迅背会书再去看戏,而鲁迅“梦似的就背完了”,但却“一字也不懂”;反倒还使“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这场冲突,写出了鲁迅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也使我读来倍感亲切——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总要以背会某篇文章为目的,带我出去玩,正玩得兴起,突然要我背书。纵使老大不情愿的背会了,几天后又如垃圾邮件一样从头脑中删去了。虽然父母出发的念头是好的,可是到最后来什么也没记住,反而闹得不愉快:游玩也没有尽兴,背会的书也没有记住,倒是得不偿失了。
还有《狗·猫·鼠》。鲁迅对弱者的同情便跃然纸上,他为了猫杀死了他的心爱的隐鼠,仇视猫,怨恨猫,正如仇恨那些暴虐者一样。而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对在长辈去世前大声呼叫持不赞同意见,因为这样加大了病人的痛楚,也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落一个“孝”的名声。“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鲁迅的看法,他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敢于反对传统的做法,这是人类历史上很少有的。鲁迅的一些新想法,一些辨析,读来很是精辟,却易于引发出读者的同感。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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