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5篇
福尔摩斯这个私家侦探是每个故事的核心,他具有过人的智慧和知识,胆识和气魄,在引领读者一步步深入案情的同时,还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智者和勇者的形象,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
福尔摩斯读后感1
福尔摩斯,一个进百年来最成功的侦探形象,几乎成为“侦探”的代名词。这位瘦高个子的中年男人,极其穿透力的双眼下是一个独具特点的鹰钩鼻子,他的嘴里总叼者着一支烟斗。自从被创造出来,他的诸多品质就注定了他将长久的活在读者心中。
第一次看《福尔摩斯侦探选集》,最吸引我的是书中曲折离奇的案件和环环相扣的情节,以及福尔摩斯独一无二的见解分析,每一个案件都牢牢吸引我读完它,从不厌倦。有些情节惊险刺激,甚至令人稍感恐惧,却又欲罢不能,读过之后又印象深刻。
福尔摩斯的光辉来自于他的智慧和正义,他也将长久以他智慧和正义的光芒吸引更多的读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9年5月22日出生,1930年7月7日去世。他还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福尔摩斯读后感3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4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读后感5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主人公福尔摩斯是小说中最典型的一个人物形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迄今为止仍是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作家之一。年轻时就学于爱丁堡大学,毕业后行医,工作之余对侦探故事产生了兴趣,开始尝试写作。首部侦探小说《血字研究》,几经波折终于发表,就此开启了他的写作生涯。两年后发表《四个签名》,一炮走红。遂于一八九一年弃医从文,成为专职侦探小说作家。此后他的创作一发不可收拾,写出一系列精彩的侦探故事。
周桂笙说福尔摩斯“所破各案,往往令人惊骇错愕,目眩心悸”但是作者并没有把这个人物出神入化,他身上优点缺陷并存,绝不是一个完人,因而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和亲切感。小说的叙述紧凑流畅,事件的前因后果交代得非常清晰,但又绝不繁荣沉闷。人物对话也简洁明快而意味隽永,看似简单的对话里往往交代情节的重要线索。故事中还加入了许多科学知识,如有关物理,化学,解剖,病理,地理,心理,法律等学科的知识。这使小说不仅具有文学性,而且还兼具科学性和社会性,这也是各个层面读者都感兴趣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通过故事中的各个不同案件,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状况,特别是犯罪问题。虽然揭示的问题总是被“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恶报”之类的理想主义观念所消解,但惩罚扬善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这可以说是道尔小说的社会意义。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的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唯一不好的就是注射可卡因。大多数人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都会相信历史上真的存在过这个人物。在此,我们不去判断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而是分析读者为何会产生这种观点。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这句话最能体现福尔摩斯的魅力。
福尔摩斯虽是一个虚拟人物,但是他的英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向他学习,向着自己的目标去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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