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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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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租赁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 ,车牌号为_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租金及其他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本车状况:车况良好,证件齐全(行驶证、营运证),

附属设备齐全(顶灯、备胎、千斤顶、三角警示牌、灭火器、随车工具)。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租赁期间因车辆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诉讼,甲方有义务协从承租方解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7、保证所租车辆无违章记录、无抵押,质押及其他租赁关系。

8、油补归出租方所有。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在车辆租赁期间承租方因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需要维修的,需到出租方指定的修配厂修理,修理结果达到出租方满意为止。如因修理部件需要更换新部件而发生争议,以换新件为准;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变动、添改、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承租方应到指定修理厂更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一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按时参加运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各种公益活动。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交强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及车辆损毁,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 出售、抵押、质押。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借任何第三者使用、转租给第三方,以及参加竞赛、

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3) 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汽车承租方:

担保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

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

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此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

二、到货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在规定日期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送货地点、方式、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责运送并缷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先支付3个月租金为押金(租赁满一年后退还);之后按季度支付租金一次;

2、每次付款前乙方先行将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五、 质量条款

1、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良好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标准条款。若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愿承担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金额的10%。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在承担质量违约金后,应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条款的产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亦有权选择保留货物,总价款金额按本合同总价款的90%支付货物价款即可。

3、租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保障乙方使用(甲方可根据乙方现场使用实际情况提供驻厂服务)。甲方有责任定期对合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供修理或更换部件。

六、质量检验

1、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货物的验收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验收结果3日内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到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以该第三方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3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对甲方验收结果的认可。

2、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同乙方一同到检验部门检验,乙方拒绝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到检验部门检验,视为乙方对检验结果的认可。使用中的检验费用,若符合质量条款,由甲方负担;不符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解除

1、如乙方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接到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3天内必须全部撤离甲方现场,甲方对乙方已交货量进行审计后,按照审计结果进行付款。

(1)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足量交货,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仍不能完成。

(2)本合同产品为分批或者分期交付的,甲方自行检验不符合质量条款;

(3)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连续3次违反合同条款。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和乙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单方面需解除或中止合同,需提前_30___天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因合同解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商业贿赂之禁止

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给予另一方员工, 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给对方的采购员”以及其它一切公司职工或其家属物质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一方接收他方辞、退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禁止条例之列。如发生上述情况,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单方暂停本合同履行,调查事实,支付受损害方不少于商业贿赂额度10倍的违约金,并协同追究商业贿赂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则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延期交货及溢短装条款

1、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履行交货义务。若乙方迟延交货,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仟元(rmb)。甲方有权按延期天数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有权取消后续订单。

十、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1、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不包括一方员工罢工、政府政策变化、市场商业风险等情形。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的一方不能免除责任。

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本合同标的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从运输工具卸载且经甲方验收之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迟延履行的一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条款

1、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乙方保证合同标的产品由合同约定的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否则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4

合同签订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租赁物:华晨宝马520Li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5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 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就车辆租赁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租金

1.每年租金_______元(_______币)/辆,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_______币)/辆,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_______币),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以_______方式(转帐/现金)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 租车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止,租赁期共壹年,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对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所购车辆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甲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甲方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甲方协助乙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7.甲方负责车辆的年检,年检费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保险,具体险种包括:

(1)车辆损失险

(2)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不计免赔

(3)第三者责任险(10万/辆)

(4)盗抢险

(5)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辆)

(6)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5万/座)

(7)玻璃单独破碎险

(8)车辆损失不计免赔险

(9)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10)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不计免赔

9.甲方租赁期间有权对乙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乙方在租赁车辆交付时对租赁车辆使用状况进行检测,接受车辆即视为车辆状况良好。

4.乙方应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5.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使用费(车辆油款、维修保养费、停车费、包缴费、检测费、通行费等)。

6.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7.乙方应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可供运行的良好状态。

8.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9.乙方应承担在租期内由于过错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10.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事宜,如未提出,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的使用权。

11.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3.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乙方按所拆零件价的_________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 风险责任

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之日,风险责任转至乙方,承租期间承租车辆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均由乙方按双方确认账面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款,如可向保险公司理赔时,由乙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合同总价的 %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_____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甲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非法占用期间由乙方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本合同租赁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补充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2、《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驾驶员登记表》、《账面值附表》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由整理]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贴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带给状况贴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带给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职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个性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务必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 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 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 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 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8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9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三亚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一辆作为工作交通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单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1、因甲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3、甲方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

4、乙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乙方允许(乙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甲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甲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乙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乙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甲方使用,否则甲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乙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甲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24小时开机,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1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储存。如因联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听电话时间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租凭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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