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精选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1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
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
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其中:。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2);
(3)。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十八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二十三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
1.合同内容:
包括:
①、 ②、 ③、 ④、(结合具体项目自行添加)
2.技术要求:
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发整个 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出具体要求,并负责设计方案的内容确认;协助乙方准备系统安装调试、运行所需的环境。
2.乙方责任
①.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该项目的技术队伍,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
②.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工作。
③.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对有关内容及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甲方的全部需求。
④. 乙方项目实施人员须服从甲方人员管理,必须遵守杭州市公安局各项规章制度。
三、 项目开发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项目开发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 本项目技术开发费用: 万 仟 佰元整(¥ .00)
2、 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系统试运行1个月正常,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并通过甲方正式验收,待年的质保期满后,运行正常,支持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原额(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价的余款。
五、质量保证
1、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如在本项目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质保期。
1)年7×24热线电话支持服务 乙方应提供不限时间、不限数量的售后电话支持,在得到请求响应小时内,通过电话给出解决方案,以帮助甲方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2)年软件、硬件保修服务
所有软件须提供年的免费升级服务,年之后须对软件升级给予价格优惠。 所有硬件产品均须提供 年免费质保, 年内提供免费的配件和备件。对于出现紧急故障情况,乙方承诺小时内响应,如问题不能通过电话解决,工程技术人员需在 小时以内到现场,个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修复的,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其他服务
通过制定详细服务计划、每对甲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远程系统检测及其它服务,避免系统发生问题。
2、技术培训
乙方对甲方免费技术培训,提供用户操作手册、管理手册(包括安装、维护、安全说明)等,使甲方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七、技术成果、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资料和有关的公安内容,如因乙方泄密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核心技术不允许开放;第三方软件不能加入;
八、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项目开发完成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由甲方出具项目合格验收证明。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开发费用,每逾期支付一日,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度将系统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若逾期交付,每迟 交付一日的,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如延迟交付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享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索赔额不受合同总价款的限制。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甲方需要就 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该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为避免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1.1“技术开发”指就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1.2“委托人”指因需要而委托他人进行某项技术开发的甲方,甲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受托人”指拥有某项技术开发能力的乙方,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5“技术指标”指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
1.6其它: 。
第二条 开发项目
2.1技术开发项目名称: 。
2.2本合同委托开发项目的内容和范围如下: 。
2.3本委托技术开发项目要求达到的目标、及技术指标和参数:
2.4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方法为: 。
2.5本合同的技术成果形式: 。
第三条 研发计划
3.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书面提交甲方审阅。
(1)开发期限:
(2)开发进度:
(3)开发地点:
3.2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由双方确认最终的研究开发计划。
3.3其它约定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如:合同履行完毕上述资料的处理):
4.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4.3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开发工作。
4.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五条 保密事项
5.1甲方对本项委托开发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5.2乙方对本项委托开发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5.3甲乙双方约定,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5.4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他国家机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以书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他国家机构注意保密。
第六条 风险承担
6.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难以克服的困难,导致本研究开发项目部分或全部失败,双方约定:
(1)风险责任确认方式:
(2)风险损失承担方式:
6.2当事人一方发现因无法克服的困难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七条 成果验收
7.1验收期限:乙方应在 日前交付技术成果;甲方在 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交付方式: ;验收地点为: 。
7.2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7.3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 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第八条 成果归属
8.1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专利权归 方所有。
8.2双方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 方所有。
8.3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8.4其它约定 。
8.5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人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价款支付
9.1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
9.2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2)分次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 元;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 元;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 元;最后剩余款在 日
内支付。
(3)其它方式:
9.3甲方应按上述约定将经费和报酬汇至乙方银行帐户,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名 ,帐号 。
9.4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的解决办法如下: 。
第十条 税费承担
10.1现行法律对执行本合同的相关税费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现行法律未规定具体承担方的,税费承担方式为
第十一条 合同维护
11.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的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联系人的职责是对对方履行合同各项义务予以书面签字确认,双方相互沟通协调,其它职责 。
未及时通知或示履行职责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技术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1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逾期 日,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但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12.2甲方逾期提供第三条约定的技术资料和协作事项,逾期
日后,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但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2.3甲方逾期 日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和保管费;但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2.4甲方没有履行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下: 。
12.5甲方应承担的其它违约责任: 。
12.6乙方未能按第二条约定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逾期 日不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2.7乙方研究开发工作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第六条约定,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逾期 日,研究开发工作仍不符合,应返还 %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 元违约金。
12.8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下: 。
12.9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5.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6.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上述情况结束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实际履行;
(2)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7.4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 月进行商谈。
17.5其它约定: 。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18.1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备案 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地和签订日期
19.1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
19.2本合同签订日期为: (此日期应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日期一致)。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4
一、合同中要表明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的工作内容
案例一:小张在家住广州天河,他在离家很近的一家大型企业公司上班。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他调到上海工作,背井离乡,小张不愿意去。申请劳动仲裁时,才发现合同上没有规定工作地点,导致败诉。
案例二:小赵应聘一家公司的国内业务销售员,工资相很高。由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将她调到海外销售组。小赵不愿意,与公司发生争执后申请劳动仲裁。合同上写的是“销售员”,这是一个很模糊的范围,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定义,导致败诉。
二、白纸黑字写清楚劳动报酬
看清楚合同有没有写清楚以下的事项:基本工资,有无绩效、绩效是多少、绩效的比例有无奖金,有没有交通补贴、餐费补贴,试用期多久等等。这些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白纸黑字写出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约定。
案例:小军到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老板承诺他3个月就可以转正了。工作了四个月后,小军还是没有转正,与公司要说法。老板说,按照合同签订的来,口说无凭。最后,小军没有如愿在3个月内转正。
三、工资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确定
有些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告知员工要押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因为这个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员工辞职而用人单位故意不发这个月的工资,员工要拿到证据证明公司的这种不合理的行为时,就很麻烦了。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规定清楚了工资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转账等),支付时间,避免日后的麻烦。
四、合同中规定清楚工作时间!
合同中要规定清楚劳动时间,规定清楚劳动时间,规定清楚劳动时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有的企业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清楚工作时间,那么,员工可能出现在工作日加班没有加班费,节假日上班没有加班工资的情况。作为员工,肯定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的加班却换来没有加班费的结局,所以要看清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
五、是否给员工交社保
有的不法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会在新员工入职时说“所有员工入职半年后才可以办理”,或者“不领社保工资可以多几百块钱”,来劝说员工主动放弃社保。社保涉及到了医疗、生育报销、养老等问题,有国家的兜底保障,如果员工放弃,那就给自己失去了一次非常好的保障机会,因此社保的缴纳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的显示。
六、警惕合同中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女职工入职后几年内不能生孩子,或者生二胎,出现事故自理等等不合法的规定。
合同签订完毕后,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员工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那份合同,以防将来产生劳动纠纷时,能拿出有力的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5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工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及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阶段性计划内容。
2、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具体进度。
三、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总体计划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2、阶段性时间分配:
第1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内容为。
第2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内容为。
第3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此阶段为调试阶段。
第4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报告和鉴定以及后期提供技术服务。
3、达到的计划目标: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1)现有结构设计资料;
(2)有关背景技术资料;
(3)目前结构的基本状况。
2、提供时间和方式:年月日当事人当面交付。
3、其他协作事项:配合、协调并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退回当事人一方。
五、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依据工作进展分期支付:
(1)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人民币元;
(2)技术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币元;
(3)后期技术服务结束时支付元,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
3、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代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六、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包干制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七、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双方约定,按约定优先原则来承担。
2、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定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30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十一、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按合同在指定现场安装。
十二、双方确定,按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应用评审。
十三、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十四、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十五、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十六、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十七、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
3、费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委托代支付所有费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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