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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

邱妹分享

  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一)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非常普通,很日常,但是。后来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现在已经2017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可以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非常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电话,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二)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不过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终于通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可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特别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小狼一直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消失,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 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看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择。其实格林也无从选择,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这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择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有没有人在哭泣,有没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啊,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四)

  看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重返狼群观后感范文(五)

  与狼共舞,与狼同寝,与狼共食,与狼为友,一切看似奇迹,却在“狼女”李微漪身上一一实现。

  《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草原上的小狼,和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姑娘李微漪。她在一次写生中,偶遇影响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小狼一点点长大,高楼上的天台早已拘束不住小狼日益膨胀的野心。没办法,李微漪只好孤身一人陪伴格林到草原的养獒场,野化小狼!

  野化小狼看似简单,实则难如登天,小狼已十几次死里逃生,李微漪也几次生死难料。在死亡威胁下,“狼妈”李微漪却铤而走险,将根据地立在荒无人烟的狼山上!

  历经9个月的野化训练,格林早已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狼,最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的“狼之柔情”。在“狼妈”生病时,格林把自己珍藏的食物送给了她,还一次次觅食支撑这个“家”。在受到三只藏狗追逐时,格林挺身而出,不惜负伤累累。

  这一首首温情赞歌,让狼的细腻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拍案叫绝。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野化成功,回归山林。狼妈饱含泪水,望着格林远去的背影……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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