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具体地址:
乙方具体地址:
丙方具体地址: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严禁国家禁运的易燃、易爆等物品。其中行李包裹每一件的重量不能超过××公斤,超过时,需征得各方同意。
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第三条:业务范围。联合受理××—××—全国各铁路运营站行李包裹的承运发送。
第四条:合作期限。××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五条:费用的收取、结算方式
1、铁路区段的收费根据铁路的收费标准执行,行包进款根据旬报由××分公司每旬向××铁路局汇款一次。列入××站行包房收入。××站行包房行李包裹装卸费每月按行包票实际件数计算,每月底结帐,××分公司按时向××站交款。同时,每月底××分公司须将行包件数及行包收入额度报××站行包房。
2、物流公司从××往××的行李包裹每吨税前分配运输包干费用××佰××拾元整,轻浮货物另行定价。
3、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与各联运方分别清算。物流公司运输包干费,每月按签收清单的实际吨位计算,于次月二日前结帐,结帐五日内划帐完毕。物流公司收到款后,及时开具发票返××分公司。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物流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到目的地。
2、义务。
全面负责联运全过程的统一协调工作,负责在××市××路××号设立行李包裹快运处,办理行李包裹的承运、核算、制票、收费、检查品名及包装情况。凡发送给乙方的行李包裹,必须足额办理保险运输,并在18:00之前发送至乙方大院。
遇行包量大或余载不足时,必须向物流公司提前预告运量并分单分批量运输。物流公司余载无法满足需要时,自行设法解决运输问题。
将所需发送的行李包裹列出发送清单票据密封,交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根据发送清单按票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一联留××分公司存查,剩余联交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向××分公司收取运输费用。
2、义务。利用邮车余载承运行李包裹。负责将××分公司转运在邮政物流公司仓库的行李包裹的搬运、装卸,建立台帐。连同票据清单,在规定时限内运至××火车站行包房交接。
行包房的权利义务
1、权利。与××分公司结算收费。
2、义务。
××站行包房根据发送清单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二联留邮政物流公司存查,剩余联交××站行包房。
负责在××站内行李包裹的火车、汽车、搬运、装卸,将清单、发送货票、发送的行李包裹重新核对无误后组织铁路发送作业,发送到全国各铁路运营站。发送的作业程序及规定参照铁路行李包裹的发送组织办法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分公司责任
1、由于在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重量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被污染腐蚀、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流公司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分公司违约金××元。
2、运输过程中由于物流公司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其中货物价值每件在××元及以下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元。每件在××元以上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物流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行包房责任
按时提取货物,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付诸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页,正本一式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二)
甲方:秦皇岛市东潮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以其运 力参与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规定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单 位的证明文书(委托书)或双方确认的有效证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采取电话、传真、签单或办理运单手续等方式进行。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明确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及装、卸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 址、联系方法和注意事项,为乙方顺利完成运输任务提供便利。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必须的相关凭证和文件,倡导文明服务,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务事故,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接到乙方正确、有效的送货回执后,应及时收回运输费用,应当在双方约定的 期限内,以约定的方式( )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运甲方所承揽的运输货物时,所调派车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 其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2、乙方在装卸货物时,应尽监装、监卸的责任,应做好验货手续。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照货物所标识的装、放要求,不得违规装载和违章指挥,因装载不妥造成货物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3、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做好车辆和货物的安全检查,中途停车、就餐、住宿必须 将车辆停放具备安全设施的停车场。必要时,应派专人看管。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 情况时,应保护现场,未经许可乙方无权处理货物。
4、乙方对承运的货物应保证安全、及时、准确送到指定的收货地点及单位。由于乙方 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货物灭失或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把正确、有效的收货凭证交付甲方,以便及时结算、划 拨运输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结算或不能结算运输费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因业务运作模式发生变化,双方积极协商另按新模式签订新 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则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 给乙方的运输费中扣除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相等金额的运费,用以抵消甲方的损失。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论何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以月为单位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三)
承 运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 运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期 限: 自X 年 X 月 X日至 X 年 X 月 X 日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 区域内托运的货物予以优先承运。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提交。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运力配置状况、运费价目表和营运实况动态,并为乙方应用甲方的网站及电子订舱系统提供方便。甲方承运的船名、航次以及运到期限,以装船日公布的船期表为准。甲方针对乙方的托运要求,根据网络运输综合效益和实际营运调度的需要,可适时采取必要的绕航或中转措施。
四、乙方确保自己是拥有所托运货物所有权的货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的资格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凡乙方该身份或经营资格受到限制及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委托书》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持续委托甲方承运的业务,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结算时限为xxxxxx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时限内清偿运费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后续托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有关港口、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乙方在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港口等单位约定的操作规程或作业要求。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信誉的行为。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业务往来中,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或行业惯例;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国家颁布施行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此前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全部终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协商处理不能解决时,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X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五)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5.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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