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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承包合同样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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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运输承包合同样本4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运输承包合同样本【篇一】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运输承包合同样本【篇二】

  编号: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承运人: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鉴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承包合同样本【篇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汽车拉运甲方承运的煤炭等货物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经营事项

  甲方将乙方的车辆组成车队拉运甲方所承包运输的煤炭等货物。

  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合同约定期间内若遇运价调整双方依据新运价重新签订本承运合同或补充协议。

  三、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主办理拉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运输路线为甲方指定的自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隆德煤矿至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下辖的:大唐灞桥热电厂。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燃油、路桥通行费用、违章违规罚没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司机工资、所有保险等费用等,食宿自理。

  5、乙方以自有车辆做为运输工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司乘人员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须造册复印2份供甲方备档,期间不允许调换车辆及人员,如遇特殊须临时向甲方申明并登记造册。

  6、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运费结算

  1、运输价格以货物到大唐灞桥热电厂元/吨。根据市场变化及国家汽柴油价格变动及时调整,双方及时签订运费价格调整补充协议。

  2、吨位计量及实际结算以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为基准,允许乙方有0。2%路损,超出部分损耗由乙方承担。

  3、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货点运至指定卸货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财会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到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甲方给乙方每一天结算100%的运输款,如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乙方结算,甲方纯属于违约合同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停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因素后果,由甲方全面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甲方有义务公正、公平、合理的为乙方安排运输。

  3、甲方有权定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4、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运输。

  5、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规范及公司管理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6、甲方有权参照市场和国家规定制订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它费用收取标准。并按标准给付乙方运费。

  7、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6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按每辆车每天的运输费补偿给乙方。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装卸货物及时,按照本合同规定本月合同装卸货物数量为:_____;每天装卸货物量要在700吨以上,如甲方不能完成当天装卸货物要求,甲方必须安排人员加班装卸货物,无故不完成装卸货物要求给乙方造成合同违约,违约后果全部有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按时完成甲方的货物拉运的任务量,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

  2、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私自卸货,倒货、偷盗、不得将车辆交给它人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有运输过程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或车辆损毁时,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电话、对讲机)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9、乙方享有在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清结运输费用时,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

  七、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由由乙方承担。

  3、货物损毁或丢失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和车辆损毁的,除保险公司理赔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月运量运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运输承包合同样本【篇四】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18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