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可以成为宝贵的经验资源,可以与他人分享并启发他们。通过分享心得体会,我们能够帮助他人避免犯相同的错误,提供实用的建议和倡导一种积极的思维方式。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篇1
记录片是一种用非虚构手法反映真实客观事物的影片,安全事故记录片是警示人们要注意安全。下面是上文库,为大家准备的观看安全事故记录片的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我看了很多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记录片,看着,看着,那颗原本轻松平静的心也在随之慢慢下沉,看着电视画面中一幕幕车祸惨剧,我神伤了:看着那交通事故中弱小孩童,我哽咽了;看着那事故现场上伸出的一双双粘满灰尘需要援助的手,我流泪了。是的,是那些无视安全发的无良之人,是那些可悲可恨的交通事故,强取豪夺,夺人性命。
平时高唱的以人为本到那里去了?是的,正是这些惨痛的事故,让千万个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让无数的母亲和亲生孩子在哭泣嚎啕,当孩童的眼神成为飘然的陨落,让路上快乐的驾驶成为永恒的别离。当有爱就有家的宁静被无情的剥夺,我不禁要问,安全,你重视了吗?安全又是谁将你早早地遗忘?看,黑暗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要用它去它去寻找光明。从事故中知道安全的可贵,从事故中得知安全的教训,是事故留给我们唯一的益处。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
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悠闲的心情,漫步在夕阳西下的小河边,低声吟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豪迈的心情去攀登人生的阶梯,放声高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有了安全,我们的社会才能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阔步前行。安全就如一盏光明的明灯,照亮我们的整个人生,安全又如一根长长的纽带,维系着我们的的生死存亡。
“关注安全从我做起”!,爱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平安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安全则是平安与幸福的源泉翻开我们的安全警示录,一起起的安全事故历历在目,看着那因事故造成的伤害,看着那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我心里很沉重!是的,正是这些惨痛的事故,让千万个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
人是万物之灵,是社会发展之本,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基石,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社会上各样的工作都必须围绕人来开展,离开人什么事情都将无所事事。当今社会提出了许多发展的新理念,要构筑和谐的社会,和谐企业,作为一个安全工作者,我深感身上责任重大,应主动去承担更多的责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意志风格,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先。
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坚持以人为先,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是最具有创造性的,同时也具有破坏性,任何工作都是通过人来完成。当今高科技的使用都离不开人,离开人去谈社会的发展,那不过是水中月,雾中花。当今人类为了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及生产自身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不得不从事一些高危险性的工作,如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往往由于人的疏忽三大敌人(麻痹,不负责任,不遵章),常常给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既害了国家、企业,最终害的是自己和家人。
人是工作的主宰,其决定性是很强的,如果工作中出现“三查、三对”的思想,会导致今天的恶果吗?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多一分责任心,少一分麻痹,一切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的管理在于人的管理,抓住“人”这个能动因素,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人来开展,这样在安全生产中才会有成绩。正确、恰当的管理好人,才能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只有相信人是安全生产中最积极的因素,多一点人性化的管理,企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我们要万事人为先。
安全与生命,息息相关;爱心与平安,心手相连,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职工,我深深地知道: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每位职工共同的心声;“奉献爱心创和谐,全员参与铸平安”是“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的出发点,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和谐氛围。
“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每位职工的奉献和努力。“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为了“平安”这个共同的目标,将安全工作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
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篇2
头两天单位组织观看几起中石油近两年重特大事故教育视频。看着一件件血淋淋的事故,一起起违章操作,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在深深痛斥那些无视安全的职责者和操作员的冷漠外,同时也更加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务必安全”这是我们每个炼化职工再也熟悉但是的标语。这就要求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不要有麻痹大意思想。
这些事故就是典型的因为麻痹思想造成的安全事故,有的是没有监护人在现场实时监护;有的是没有明确指示就直接操作;有的是因麻痹大意不知及时检测现场气体浓度…其实这些事故都是完全能够避免的,只要职责人做好监督指导职责工作,其他相关人员做好协调工作,操作员也以安全为前提,按规程操作,安全事故这个导火索是能够熄灭的。
在我们的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隐藏在各个不同的生产环境里,每个现场每个时刻都会存在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而我们生产在第一线,就就应立足岗位,从细节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遵章守纪,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运转设备状态进行定时、定点、定项目的巡回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状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透过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自身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真正做到班组安全平稳生产。
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持续清醒的头脑,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断累积安全生产知识,实实在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我们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篇3
集团公司施工生产会议召开后,三公司在第二天迅速召开大会,全面传达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通过一整天的听和看,我作为施工一线的管理者,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在中国铁路迅猛发展的今天,同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国家经济扩大内需的大舞台上,落后就注定失败,失败就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作为三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也深感我们的管理确实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诸多事故案例最具说服力。听了领导罗列的一些安全、质量事故,心里是又气又恨,公司的兴衰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句古话说的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果我们每位领工人员都有很强的责任心,每位职工都有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我想这些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分析起来有诸多原因,但最终我认为还是归纳到管理上,如果管理者使每个人都对安全、关键部位的质量都有深刻的.认识;如果分工时按其所能,合理分配;如果超前预想、准备充分、关键部位卡死;如果奖罚分明、真正和经济利益挂钩,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如果大家凝聚一心这些事故会烟灰云灭。
"不打无把握之仗",管理者分工要因人而已,应根据职工个人的能力安排其作业内容,做到人员安排下去自己放心,关键危险源自己现场卡控,或者给带工者重点强调,早点名制度逐步落实到每位参与施工人员。在京九线商丘段我队职工胡克俊、姚志刚带领放线各架设了120多公里承力索及导线,且架线进度也很理想,也没出现一起锚段放错或线放断及杂点的现象,还有杜德平一直在队上挖坑、打基础、整杆,也未出现一起挖破电缆事故。对民工队的分工也同样道理,需要民工队补充时要择优使用,没有单独施工能力的队伍绝不能大包其工程,我们目前给民工队的分包其实就是工费的分包,并不是说给他们一划区段就不管了,其实民工队伍也是我们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还要对其严格控制,在商丘我是这样管理的:民工队里经我们实践考核确实具备代工能力的就让其带工,以减少职工不足的压力;对不具备单独作业能力的民工队伍绝不能放开施工,否则,会添很多乱子,对力量薄弱的民工队伍要配备较强的带工人员,对民工头的要求和职工一样,对民工的要求和队上的合同工一样,民工头有条件的必须参加队上的早点名、晚碰头会,针对住宿分散的民工要定期安全培训、技术交底,为了能管住民工,队上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如参与队上管理的民工先交安全员那里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发现现场一次一位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监理报队上一次质量不合格的或未按标准操作的罚款200元,和带工人员顶撞或不听从指挥的罚款100元等。当然,我们目前面临的困难也很多,如材料到货不及时,工期短,带工人员少,线下单位制约等,但这些都不能充当我们发生事故的理由,领导说的很好,前期施工生产准备不足是造成最后大混战的主要原因,有句古老的格言"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虽然不知过去了多少年,仔细一想这话还是挺有道理的,上级要求的工期也许不是太科学,但我认为他们以国家利益为重,要求缩短工期是有道理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种特定的环境。
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篇4
20__年3月24日11时20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丰润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6月13日,丰润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和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324”机械伤害瞒报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瞒报过程,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丰润区七树庄镇沙河铺村,工商注册号130221000022418,注册资金壹拾亿元。该公司现有员工3800人,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名。固定资产307126.54万元,20__年利税5908.29万元。主要产品为优质热轧带钢,年产量300万吨。主要拥有20000Nm3/h制氧机一套,12000Nm3/h制氧机两套,210m2烧结机一台,92m2步进式烧结机两台,10m2竖炉两座,450m3高炉两座,630m3高炉一座,1080m3高炉一座,60吨转炉三座,五机五流方坯连铸机两套,四机四流矩形连铸机一套,6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7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25MW煤气发电机组一套,50MW煤气发电机组一套等设备。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__年3月24日7时20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组组长谷守伟组织天车组人员召开班前会,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会后天车工到各自岗位开始接班。10时50分,正在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驾驶15#天车吊运钢坯的天车工张力发现15#天车的小车移动速度慢,立即打电话报告给谷守伟,谷守伟说一会儿安排电工检查一下,张力驾驶的15#天车继续工作。11时15分,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16#天车的天车工张宝艳驾驶天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发现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的天车工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招手喊她,与此同时也发现同轨道的15#天车正吊运钢坯由北向南行驶,张宝艳为了给15#天车让开通道,就将16#天车行驶到车间南端,准备等15#天车卸完钢坯向北行驶离开后,再驾驶16#天车到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接王秀金。11时20分,张宝艳将16#天车停在车间南端后望向王秀金,看见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身体越线,被由北向南行驶的15#天车西侧端梁刮碰,身体被挤压在天车西侧端梁与轨道护栏之间受伤。
(二)事故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张宝艳立即喊15#天车停车并告诉张力15#天车把王秀金挤伤。这时准备对15#天车的小车进行维修的电工张连兴由车间南端斜梯爬上天车走台,由南向北边走边打电话,偶然抬头发现王秀金被15#天车西侧端梁刮碰,身体被挤压在天车西侧端梁与轨道护栏之间受伤。张连兴立即跑至事故现场并打电话通知天车组组长谷守伟,到达事故现场后,张连兴指挥15#天车向北移动,15#天车移走后,王秀金倒在天车走台上,张连兴立即抱起王秀金往下走。11时22分,谷守伟赶到,两人一起将王秀金抬到地面。同时,谷守伟打电话报告给天车作业长刘俊静,刘俊静通知了公司医务室急救车。11时26分,急救车赶到,谷守伟和刘俊静将王秀金抬上急救车,送至丰润区人民医院抢救。14时,王秀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瞒报及核查经过
(一)事故瞒报经过。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给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李家东,李家东立即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张贵磊报告,但张贵磊在河南老家休假,手机关机,电话没有打通。4月10日,张贵磊回唐山后,李家东向张贵磊汇报了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但张贵磊一直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核查经过。
20__年6月10日,丰润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20__年3月25日,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举报后,丰润区安监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于20__年3月24日11时20分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天车工王秀金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登上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
(二)间接原因。
1.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力,起重机械在吊运物品过程中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未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导致职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随意离岗、串岗,擅自进入严禁进入的危险场所。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324”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瞒报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1.王秀金,女,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天车工。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登上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此次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公司内部处理人员。
2.张宝艳,女,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16#天车天车工。 违反规定,擅自答应王秀金到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接她,致使王秀金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登上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3.谷守伟,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组组长,负责天车组的'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2500元的经济处罚。
4.刘俊静,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作业长,负责炼钢厂天车作业的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5.米宝军,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全员,负责炼钢厂安全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
6.路文刚,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负责炼钢厂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连铸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7.董桂兵,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处处长,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炼钢厂连铸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8.李家东,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督促、检查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对公司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9.张贵磊,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事故瞒报负有责任,建议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报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张贵磊上一年年收入30%即3.6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张贵磊上一年年收入100%即1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款15.6万元整。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事故瞒报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2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20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款220万元整。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从业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从本质上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有关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篇5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