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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承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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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承包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场地一块:(计1500平方米)

(2)、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5)、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得在校内开设其它食堂。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10)、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十年,即从20__年2月18日至20__年2月17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食堂地皮,则应赔偿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四、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壹万五千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它: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20__年2月18日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村办企业,提高群众经济收入,经村委会及群众代表研究决定:__年度将村窑厂承包给黄伟经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一年,(20__年元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二、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纳承包款捌万元(80000元),付款日期在当年4月20日前,如无正当理由,不能推迟,否则要承担一切后果。

三、在承包期内,窑厂的一切机电设备、生产工具、维修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的责任,甲方不得干涉,。

四、如承包期满,甲方享有下一年的承包优先权。

本协议达成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或撕毁合同,如有违约,要负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3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为了改善员工生活,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转变工作态度,更好的为员工服务,同时便于食堂综合管理,甲方将食堂人工承包给乙方,由甲方提高场地、食材及辅料,乙方负责食物的加工和饭堂操作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如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时,均需提前30天提出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须赔偿相关损失。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额为: 元/月(人民币),于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但甲方需压两个月的承包金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果没有违约责任,如数返还保证金。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

2、向乙方提供饭堂所用食材及能源、燃料。

3、每天向乙方提供用餐的预估人数。

4、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

5、向乙方员工免费提供食宿,其相关管理事项遵循本公司规章制度办理。

6、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保证公司员工生活正常运转。

7、搞好食堂水电供应,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8、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餐厅卫生执行监督和要求。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对应窗口为本公司管理部,要严格遵守国家餐饮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意见,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思想,工作宗旨做到: 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诚恳、认真负责。

3、所有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有效的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区域始终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不得因卫生造成发生食物中毒之现象。在有蚊虫的季节必须做好灭蚊蝇的工作,减少蚊蝇给人带来危害,进入食堂操作间时一律戴上口罩和帽子,不准在食堂操作间吸烟。

5、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午、晚、夜宵),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其时间为:

早餐:07:00—08:30

午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夜宵:23:00—24:00

6、按甲方提报的用餐人数和公司的伙食标准申购所需用菜数量给甲方,由甲方采购。

7、根据甲方员工口味及季节变化制作每周菜谱,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并在每周五下班前提交下一周的菜谱至管理部确认。

8、每天菜式按甲方要求供应,菜的式样要经常轮换,不能在一周之中出现多次重复的菜式(中餐、晚餐为两荤一素一汤)。

9、保管和使用好甲方提供的宿舍、工作场地、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合同结束时须如数交回,若设备、工具等有损坏或者丢失现象则按价赔赏。

10、乙方须做到节约用气、电、水、油,工作中须杜绝浪费使用。

11、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员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如查证属实则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搞好食堂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每餐开餐结束后,及时对地面、灶台、工作台等卫生进行处理,随时保持清洁,清除地面、灶台、工作台、调料台杂物,有油污和影响卫生的部分及时处理干净。

13、厨房卫生内盛装食品容器保持干净,坚持消毒处理,生熟食品原料要分开存放。

14、要把好食品菜肴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及过期的食品拒绝签收和使用。

15、厨房卫生要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并定期对餐具、厨房、用餐进行消毒,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13、食堂的垃圾、污物应按指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及摆放。

14、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食堂辖区内的工作检查和监督。

15、工作失误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后勤保障,保证员工的正常用餐。

五、其它事项:

1、乙方所做的饭菜被本公司员工投诉率达到50%时,甲方应立即整改及改善,被本公司员工投诉率达到60%时,甲方可以选择更换承包商并提出终止本合同。

2、如本公司员工在吃饭时,发现乙方所做饭菜里面有异物,被员工投诉一次,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元/次。

3、乙方不得私自开小灶或挪用厨房食材,如被甲方发现,将对乙方罚款200元/次。

4、夏季期间,当气温在35度以上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另外供应消暑饮料(如凉茶、粥品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卫生管理,若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乙方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电话:

日期:

印章:

印章: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4

甲方:文具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品后按订单交期提前3天交货。

工作地点:甲方公司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乙方派出印刷师傅及1-2名印刷工。

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品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样品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塑料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样品确认。在乙方提供确认样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确认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的费用。

4、印刷品的色差范围不良应不超过样品的2%,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行业标准有关平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承印样品、印板、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印数,不得擅自加印、多印。

3、乙方完成委托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印板、校样等全部交还甲方,不得擅自留存。

4、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印刷的样品及原件,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5、交货数量同意允许2%的不良品,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产品。

6、印刷好后按订单数量结算工资,产品按价格表上工价结算《附价格表》。

7、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油墨数量、等辅助材料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号楼工程项目约 平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1、该工程项目 号楼的基础、主体、屋面、室内外粉刷、明沟散水及水、电都在乙方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待设计施工图审图盖章后再签正式施工合同。

2、三通一平、消防、电梯、外墙装饰、门窗、网络通信等弱电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3、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二、承包工程价格

1、甲乙双方按照设计图纸所标明的工程内容,工程拟采用包干形式承包或预算定额式承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甲乙双方再确定。

2、桩基工程单独核算。具体内容与造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单独签订桩基承包合同。

3、土石方工程在正式合同内约定。

三、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

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施工和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工程保证金交纳

乙方在签订意向协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逾期该协议自动失效。

2、工程保证金初步约定分三次退还:第一次基础完成±0退还25%;第二次主体完成退还2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0%。

五、工程付款方法

1、以保证工程款能直接用于本工程,本工程在整个过程中,工程款的拨付,甲方直接拨付给乙方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凭乙方单位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开具收据办理付款手续即可,结算时凭其工程正式建安发票(含税)办理总决算。建筑税、建安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2、与税收相关的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3、归乙方负责的报建费用、计生保障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程劳动保证金、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

1、商业6#(三层)及Z5住宅(11层):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二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四层即五层楼面,付三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住宅按每完成四层付完成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屋面封顶,待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完成的工

程施工总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2、商业S2#/S3#: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二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主体工程,付三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四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意向性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订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再将该工程承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可视为甲方违约应退还工程保

证金,并承担月息二分的违约赔偿金。乙方不得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自愿放弃该工程项目,甲方退还乙方的工程保证金,并不计算利息。

3、乙方不得向社会非法融资,如因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从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直接发放给工人。

八、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以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甲、乙双方正式合同签订后本意向协议终止。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6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标的及条件

甲方提供一辆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汽车给乙方承包。乙方须具有驾驶执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等必备合法手续,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车型 ;颜色 ;车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权证号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标准及交纳方式

(一)承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甲方按每月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每月固定收取 元,或各年按以下标准交纳: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七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二)甲乙双方协议承包费按月( )、半月( )、周( )收缴。乙方须在每月 、 、 、 日按时以现金方式足额向甲方缴纳。

第四条:各项费用承担

(一)甲方负责承担车辆购置的成本费用以及营运车辆必备的配套设施的费用;

(二)甲方负责缴纳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三)甲方负责缴纳国家规定收缴的各项税(费);

(四)甲方负责缴纳承包车辆的保险费;

(五)乙方负责营运车辆的燃、润油费和车辆日常修理、维护费,以及营运车辆日常经营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以每月收取承包费的形式收回。

第五条:车辆保险

(一)甲方负责购买车辆保险险种包括: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辆损失险;3、全车盗抢险;

4、第三者责任险;5、车上人员责任险;6、其他

(二)甲方负责承担未按前项约定实际购买相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相关费用,包括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相关费用。未约定购买本条第(一)项内容以外的险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担保

在签订本承包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作为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担保。担保人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可依本合同规定另立担保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担保人财力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或丧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担保人。

(一)保证。乙方提供具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单位

或自然人 为乙方担保,保证人为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抵押。乙方以自有房产( )、车辆( )或以

的房产( )、车辆( )作抵押(在括号内划√),作为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务的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定金。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出租汽车价款的20%)。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由乙方收回。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聘用驾驶员

(一)乙方可以在承包期内聘用一名驾驶员轮换驾驶,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后,方可驾驶营运车辆。

(二)乙方对所聘用的驾驶员从事的营运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连带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被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有效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二)负责乙方及聘用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检查和管理,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提出的职业要求和规范;

(三)对乙方及其聘用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实行管理,随时受理乘客投诉和其他有关事案。负责投诉纠纷调解,有权纠正乙方不规范经营行为;

(四)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时,根据政府指令,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使用,并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督促乙方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设施、装备和标识的完好;

(六)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随车携带的凭证应及时交付乙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及时办理车辆、营运证照的年审和督促车辆按期维护、检测、技术等级评定;并承担延误办理影响乙方营运的责任;

(七)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和办理保险手续,对缴纳的各项税(费)、保险收据等应向乙方明示,收费项目、标准应上墙公示;

(八)收取乙方承包费及有关费用时,应出具正规发票或合法凭证;

(九)在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办理事故车辆及人员的出险、索赔以及善后处理事宜。需要甲方先行垫付事故费用的,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受理乙方关于公司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依法享有承包收益权;

(二)有权拒付甲方收取的不符合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或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相关费用;

(三)有权对甲方不能及时办妥相关营运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要求补偿或赔偿;

(四)监督甲方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权对其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举报或投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与聘用驾驶员一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对经营行为的检查,切实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六)爱护、妥善保管承包的营运车辆,不得擅自拆改车辆,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维护和更新计划;

(七)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包承包车辆,不得以质押、留置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承包车辆;

(八)按合同约定范围使用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不得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违规参与上访滋事,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九)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办理车辆及相关人员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在交通事故停驶期间,应照常缴纳承包费用;

(十)积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组织的文明行业创建和安全行车评比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可按国家政策变更合同相应条款;

(三)合同的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损害合同当事人及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证照等返还甲方。

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情形出现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月承包费,经书面催告 天仍不缴纳的;

2、乙方擅自拆改车辆,或擅自将车辆用于质押、变卖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车辆的;

4、乙方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因触犯刑律被剥夺人身自由的;

5、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经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或证明材料的;

2、甲方违反政府有关规定滥收费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及已发生的债务的清偿。合同终止后,车辆由甲方收回。已达报废条件的,应依法办理报废手续,车辆残值归甲方。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自合同终止日起 天内,乙方将营运车辆、附属设备和相关证照、手续返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滞留车辆及随车证件。乙方如在合同期满后继续承包,可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二)甲乙双方协议或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

(三)承包车辆损毁、灭失,致使无法继续营运的,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除因本合同约定情形外,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元,或按

标准计算;

(二)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营运或被处罚,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的,从缴费截止之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拆改车辆,或者擅自转租、转包承包车辆,或者以质押、留置等方式私自处分承包车辆的,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期归还车辆、附属设备及相关证照手续的,以继续按月计收承包费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六)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与本合同条款相抵触。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各备案一份(设定保证或抵押担保的,相应增加合同份数)。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立定金条款的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委托代理人 从业资格证号:

传 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7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以    (承包、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    亩、山林    亩、水面    亩、旱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等级

面积

(亩)

四至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西

1









2









3









4









合计









第三条 流转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该土地以    (承包、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使用性质用于非农建设。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证土地流转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内。

第六条 双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土地流转的价款。

(一)流转土地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

(二)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    %。

(三)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流转土地单价按每百斤(水稻、棉花、油菜等)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的调整进行调整。

(四)其他     

第七条 流转土地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一)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二)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土地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土地价款。

(三)其它     

第八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约支付流转土地价款时返还或充作流转土地价款。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将流转土地交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三)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等,甲方不得干预。

(四)流转期内,乙方应当依法保护流转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损害流转土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流转土地再次流转,不得将流转土地进行抵押和抵偿债务。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七)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土地达到出让时流转土地的等级和质量。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转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达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达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流转土地使用性质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流转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流转土地达到    月的。

(四)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流转期限截止日晚于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市(州)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实用的承包协议书篇8

_____ 省_____ 市_____ 县(市、区)

发包方:_____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农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与户主关系

1





2





3





4





5





……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 包期共       年。

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林地集体所有 / 国家所有




承包经营权 / 经营权 __




林木所有权 / 林木使用权




地块名称(小地名)




林班号




小班号




面积(亩)




 

 

四至界线







西







公益林 / 商品林




人工林 / 天然林




树种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备注:__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1. 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 亩·年,承包期为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

3.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

分期付款支付:                                                             。

其他方式支付: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 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 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 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 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 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 ; 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 门、           、_____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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