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通用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宿舍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1)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2)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舍区环境,保证住校女生学习生活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安全保卫
1、男士(男家长、男老师、男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没有管理员陪同的情况下进入女生寝室。
2、家长探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寝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其它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3、不得留宿其他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其他宿舍的人员。
4、寝室大门定时开关,寝室关门时间学生不得进出。
5、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寝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其它人不能私自配带,在上课和节假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6、下晚自习后住宿女生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管理员,由家长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后接回。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二、作息纪律
1、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2、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3、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4、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管理人员批准,家长允许。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5、课间,不得在寝室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
6、节假日期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7、每间寝室必须按学校要求,按时点名,寝室长、管理员签名落实。
三、文明风气
1、服从管理员和寝室长的教育和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2、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除执行公务外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便结交社会青年。
4、同室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5、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攀比、不浪费,衣着得体大方。
6、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听不健康的歌曲,不带手机进寝室。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四、卫生管理
1、寝室排定卫生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
2、值日同学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它同学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3、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不共享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
4、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抛纸屑、扔果皮等。
5、保持厕所清洁。
6、不得向水池、便池倾倒杂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7、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学生生病,室长应报告管理员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
五、公物使用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不得弄污墙面,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3、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4、若发现公物损坏,应报告寝室管理员,视其损坏状况,究其原因,落实修理。
六、管理监督
1、学校统一安排宿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住校生进行管理。
2、班主任、值周教师加强对寝室的管理与监督。
3、各寝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及其它事务。
4、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寝室”给予相应的奖励。
5、对违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检查
(2)取消住宿资格
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篇4)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工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职责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刻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务必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