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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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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是一种独立的商品。它与医学紧密结合,相得益彰。患者只有经过医生的检查诊断,在医生和执业药师的指导下,才能达到预防疾病、保护健康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欢迎大家来阅读。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1)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2)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3)

1、目的:

做好不合格药品管理,确保所有销售药品质量。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不合格药品过程管理。

4、责任:

质管科和门店质量管理员。

5、定义:

5.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设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6、内容:

6.1、不合格药品包括:

6.1.1、门店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6.1.2、门店养护员在养护检查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6.1.3、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6.1.4、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6.1.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

6.2、各环节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6.2.1、来货验收时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由门店质管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办理退货手续;

6.2.2、门店养护员、营业员在检查养护、销售、售后退回环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放置“停售牌”,并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锁定,填写“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此表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一联报质管科),报门店质管员处理,经质管员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撤掉“停售牌”,并解除锁定,恢复销售。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转入不合格品区,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

.6.2.3、能够直观判断为不合格品的由门店质量管理员确认,“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按月上报质管科。对有可能涉及影响到整批次药品质量问题和有疑问药品,应及时送质管科进行确认,质管科应向委托配送公司质管科或厂家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合格的药品继续销售,不合格药品及时转入不合格品区,并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

6.2.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为不合格药品,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由公司质管科电话通知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下发至各连锁门店。门店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门店首先发现,立即电话通知公司质管科,并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5、门店根据质量责任对不合格药品及时退回配送中心或进行报损销毁,退回配送中心的不合格药品按退出药品程序操作。门店自行承担责任的不合格药品,应进行报损销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此表由质管科和质管员审核后签字,销毁时必须由质管科人员在场监督下进行,并有销毁记录和签字;

6.2.6、质管科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进行归档、汇总;

6.2.7、如违反上述现象,不按规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药品的销售和质量事故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相应的责任人。

7、相关记录:

药品拒收报告单、不合格药品台帐、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药品销毁记录、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药品召回通知单、退货通知单。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4)

一、管控目的

加强对防暑药品(指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胶囊等)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防暑药品的质量安全、无过期产品,保证防暑药品的有效利用,杜绝浪费、将防暑药品带回家使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管控对象

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

三、管控范围

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防暑药品的领取及使用管理

四、管控内容

(1)防暑药品发放范围、时间及标准

1、发放范围: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和室外作业的员工。

2、发放时间:从每年6月至9月。

3、发放标准:

霍香正气水:每人15支/月(3小盒),车间按瓶发放至员工,员工在车间领取时以旧瓶换新瓶领取。

霍香正气胶囊:车间办公室到生产安全部领取,特殊岗位,特殊人员到车间办公室内领用,发放完毕并持空盒到生产安全部领取。

风油精:每人1瓶/月。

(2)防暑药品的申报及购买

1、申报:生产安全部门在每年5月15日之前根据最新的人员月报统计公司内生产车间人数,根据生产车间人数数量计算本年度大约需要的防暑药品数量,在5月20日之前向公司采购部门申报购买计划。

2、购买: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安全部门申报的防暑药品购买计划在10个工作日之内确保防暑药品及时购置到位。

(3)防暑药品的发放及领取

1、各车间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持有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签字的《高唐__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领料单》,生产安全部门根据车间的人员月报确认防暑药品的领取数量,在《防暑药品发放记录》上登记后方可领取。

2、再次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将前一次使用完的空盒或空瓶领取。

3、所有防暑药品的发放必须遵循谁使用,谁领取;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并且必须填写《防暑药品发放记录》。

4、车间的药品定量发放,凡因乱发、乱丢、乱扔而使车间药品紧缺的由车间自行购买,生产安全部门不再给予发放。

5、各车间主任、值班长负责并监督药品的发放及使用。

(4)罚则

1、防暑药品发放混乱,无《防暑药品发放记录》的车间在生产安全部门检查时一经发现扣车间安全分2分/次,罚车间安全员50元/次,再次检查不予及时整改的按双倍处罚。

2、任何车间(部位)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损公济私、随意发放防暑药品,一经发现给予岗位待业一个月的处理。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5)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

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6)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医院药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7)

一、目的:

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依据:

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四、内容: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三是企业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公司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公司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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