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
管理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1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卫生
1、专业成员上班前5分钟打扫个人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及物品,持续办公桌及桌面上、个人柜物品整洁整齐。
2、个人物品、个人办公桌、椅、个人文件柜、个人更衣柜卫生属个人负责,务必保证时刻整洁,离开办公室,椅子推至桌下,物品务必按定置图放置(见附录一、附录二),电源插座放置在办公桌左下侧物品柜后;除定置图上物品外其余物品不得摆放;个人柜严格按定制要求摆放,不得将柜门敞开,柜门务必保证能随时打开。
3、每一天早上擦洗一次自我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勤擦洗自我所戴安全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整洁。
4、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什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每一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卫生,专业每一位成员有义务予以配合、维护。
1、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
2、专业成员不得在办公室内、仓库区域抽烟,持续空气清新。
3、不乱倒茶水,更不能将水滴到桌面上和地上。
4、仓库货架卫生及摆放职责到人,由相关点检员或设备负责人管理,务必持续整洁整齐,货架以外不得摆放备品备件;仓库公共区域卫生因故影响者务必及时清扫干净。
5、工作完毕回到办公室时工器具、备品备件、衣物、鞋、帽、手套等,要做到定置摆放。
6、无人办公桌面的卫生及整理。
7、当天办公室开水由值日人员负责。
8、公共区域卫生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三、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窗帘)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水杯、文件夹、货架、宣传牌、门、条椅、衣物柜摆放整齐。
5、个人柜、公用柜内外无浮尘、污迹,柜内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柜顶、表面要持续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6、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保温杯无茶锈、水垢,个人名字统一向外摆放;办公桌下线缆捆扎整齐,无杂物。
7、桌椅摆放端正,座套、个人隔断干净整洁。
8、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摆放端正,无灰尘、浮土。
9、办公室墙面、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值日人员职责
1、周一至周五,每一天安排两人负责值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2、值日时光: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夜间由当天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持续。
3、负责区域:本专业办公室、学习室、仓库。
4、按值日表排列轮流值日,并于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交接。后一天值日人员有权利监督前一天卫生状况,并督促当日值日人员整改;如接班卫生状况没有到达卫生标准,接班人员能够拒绝接班,在上班期间造成的,由前一日值班人员负责整改,在夜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造成的,由值班人员负责整改。
5、当天值日人员下班时要负责关好门窗,监督班组成员关掉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如因此被公司和部门考核,同等标准考核当日值日人员。
6、值日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督促并监督本专业每一位成员做好班组卫生管理工作。
7、值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将根据实际状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其他成员未认真配合,专业将实际状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如影响到公司或部门考评,将加倍考核;受到领导表扬和肯定或为专业做出特殊贡献,当月绩效嘉奖2-10分次。
以上制度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2
为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对单位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动单位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机关工委的形象,现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室内卫生
1、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2、墙壁、天花板清洁,无蜘蛛网。
3、窗台、花盆干净,不摆放杂物。
4、沙发、茶几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茶具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7、电脑、空调要干净,无灰尘、污迹,下班或离开前要关机。
8、烧水壶、暖瓶、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表面无污垢、无灰尘等。
9、电线走向要美观、规范,不可接临时线。
10、办公桌上只摆放必需品,其它物品放入抽屉,暂不需要的收回到柜子中,不用的及时清理掉。
11、办公文件、票据分类放入文件夹、盒中,并整齐摆放到一角。
12、柜内物品,如书、盒等摆放整齐,标签要统一、美观。
13、办公用品,如笔、尺、订书机等用品收入柜中。
14、分发的书、报要及时分发,并摆放整齐。
15、室内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废品要及时清理。
二、公共区域卫生
1、按时打扫楼道、楼梯、楼梯扶手、窗台、暖气线及管道等公共区域的值周卫生。
2、室外卫生要按时清理,不留死角。
3、管理好“责任花”,科学养护,保持花盆的干净。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3、检查门窗、断开电源。
4、衣容干净整齐。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3
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办事机构。它担负着对外接待、安全卫生、文字处理、电话、传真、信函收发、数据收集与管理、年度报表与简报等项工作。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爱国、爱校、热爱本职工作。
2、待人热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到对待领导和群众一个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对待校外客人和校内教职工一个样,对待其他单位职工和学校办公室内部职工一个样。
3、经常保持办公室、会议室内外卫生。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4、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5、不在上班时间与人闲谈、喧哗,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7、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推委,不扯皮,对人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
8、办公室人员除了日常自己分管的工作外,要随时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保证令行禁止。
9、要注意办公室安全,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关好水源、电源等。
10、全体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规定办公用品包括:桌椅、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
1、办公用品属学校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禁止暴力锤击或锐物刻划。
2、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
3、计算机关机必须按程序正常关机,严禁非法操作;计算机停止使用时,计算机应用防尘罩盖住;严禁私自搬移计算机;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计算机软盘和光盘。
4、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未经允许上网(专业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
5、复印机、计算机、传真机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清洁。
6、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只能打印一份,如需多份应复印。
7、严禁打私人电话聊天。
8、因公需打长途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作登记后方可在专门电话上拨打。
9、办公设备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细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机关服务中心为 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 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 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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