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工作中,使用方案的场合有很多为保证活动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整场活动的战略,可以为活动指明方向。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1
为夯实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基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海盐特色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高执法管理水平,根据《嘉兴市加快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_〕61号)和《海盐县20_年“十大战役”实施方案》(盐委办发〔20_〕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以文明创建和“三优海盐”建设为契机,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化”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探索建立用精细化、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管理城市的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打造“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有序、更洁净靓丽的总体目标,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狠抓城市乱象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巡查。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的理念,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渣土扬尘、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清理、细化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管理职责,提升软、硬件设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环境整体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原则。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短板,既要聚焦问题、更要深挖根源,既要研判现象、更要把握本质。要按照“治理跟着问题走”的原则,找准症结、开好药方、提实措施,在解决问题中实现城市治理精细化。
(二)效果导向原则。坚持把治理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和唯一标准。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围绕焦点、攻坚难点、打造亮点,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切实实解决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顽疾和瓶颈,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提档升级。
(三)共治导向原则。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治理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社会化水平。充分动员社会参与,激发全社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履行责任,促进驻地单位协同,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实现共治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城市管理体系标准化。树立标准化治理城市理念,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治理标准,以标准化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原则,依据城市道路分级管理标准,分区分类制定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地面卫生、街面秩序、区域景观等方面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坚持空间秩序靓丽、规范、有序原则,梳理现有空间秩序管理问题,对标先进地区管理标准,制定提升城市品质的空间秩序标准。制定立面、空间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城市景观雕塑等户外空间秩序管理标准,凸显城市景观风貌。
(二)城市管理责任明晰化。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属地街道、第三方主体责任,构建责任化共治体系。一是合理界定部门监管责任。梳理建立具有城市管理监管责任的部门清单,以权力责任的形式明确细化部门责任,分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库。合理界定部门监管责任,明晰监管责任边界,强化监管部门对属地基层的指导与监督作用。二是明确街道属地主体责任。以“四个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化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属地街道“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后的优势。梳理制定属地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有效解决属地精细化管理难点。三是落实多方共同参与责任。探索建立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参与积极性。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为载体,开辟城市治理专栏、专题、热线等,拓宽多方参与渠道,广聚多方参与合力,在共治中实现共享。
(三)专项治理项目化。以专项整治推进促工作落实,加快形成与城市品质、城市文化、城市形象相得益彰的城市精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格局。梳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落实时序化”原则编制项目化治理工作手册,制定项目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谋划,严格标准,盯紧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推进市容秩序提升工作。建立项目联系指导、跟进服务、定期督查等机制,采取召开专题例会、定期专项检查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实行项目督导和验收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四)日常管理长效化。夯实长效化基础,落实“整治开道,长效跟进”的思路,采取错时巡查、定点管理、机动突击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巩固市容秩序整治成效的新举措。建立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会商会、协调会等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重、难点,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督水平。推进“五长制”网格化建设,统筹结合基层“四个平台”建设,合理划分网格单元,落实网格责任制,明确“五长制”(区长、路长、段长、楼长、店长)职责分工,建立“五长制”权责清单,整合基层各类辅助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层层落实网格责任,协调推进专属功能区或社区(村)网格调整优化,开展网格争先创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整洁优美、舒适安宁的环境保障。
(五)管理平台智慧化。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与沟通协作,加快推进城市部(事)件普查测绘及数据入库,健全城市管理动态数据库。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信息收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量化为主、综合考评”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作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整合利用公安交警、移动通讯、平安综治等城市天网设施资源,构建“实时动态、互联共享、全面详实”的基础信息共享体系。建立完善网格化信息管理、菜单式快速处置、非接触性执法等新型方式,实现路面视频全面监管、移动设备补充盲点、单兵装置全程记录、指挥中心全域指挥监督的智慧化管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领导。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把握城市管理工作方向,坚持建管并举,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培育和发展城市文化、城市精神。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协调联络作用,理顺部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困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方案,建立每一项工作都有“一个实施主体、一名主管领导、一张时间表、一项推进机制、一套督查评估反馈制度、一抓到底有落实”的“六个一”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导考核。要以督考过程化为抓手,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开展,构建“全过程、全时段、多领域、广覆盖”的督考格局,强化开展明查、暗查、抽查、督查、考查等多形式督考。建立健全督导反馈机制,对重点工作做到“及时更新进度、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反馈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重点督导,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效果滞后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督导考核结果要纳入城市治理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完善部门监管机制,完善城市管理部门对公共服务承接主体的监督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领域的诚信档案制度,科学制定专业化作业标准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最大化发挥共治效能。
(三)强化综合治理。要提高城市管理的组合效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门前三包”制度。要依托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城市啄木鸟”市民互动平台建设,打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技术壁垒,健全完善“自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内生力”。通过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等良性互动,强化法制保障,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硬实力”,实现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增强示范引领。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找准突破口,实现增量空间的高水平治理和存量空间的精致化提升。开展“美丽示范道路”、“美丽示范街区”、“最美商户”、“最美志愿者”等系列创建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符合城市精细化治理标准的道路、社区、广场、商户,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在共治共享中不断增强示范引领。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2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代表着一个地方发展进步的水平。为了助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让市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我局紧扣“四城联创”契机,按照“东进、西挺、南拓、北展”的城市空间战略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城乡兼顾、统筹发展”建设思路,着重集聚和提升行政、商务、居住、文化、休闲娱乐五大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倾力建设生态园林之城、绿色宜居之城。针对当前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我局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后,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_,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为重点,以创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采取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法,结合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通过实施高标准、大力度、连续性的精细化管理行动,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市容景观的薄弱环节,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市政设施管理精细化
1.城区道路设施严管理、细养护。及时对破损街道路面进行修补,确保城区道路平整完好;及时更换主要街道两侧路牙石和人行道砖;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对各类损坏市政设施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做到井盖、井箅无破损、无丢失、无污水外溢。(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
2.严格监管维护城区桥梁。对中心城区石马立交桥、汉江桥闸、天汉大桥、龙岗大桥4座桥梁做好桥头跳车、桥面破损、伸缩缝破损等病害整治工作,提高行车舒适度;二是按规定定期开展城市桥梁常规检测和结构检测,保障桥梁运行安全。(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
3.认真监管维护防洪排涝设施。对城区所有排水管道、雨水井、污水井、溢流井和排水管道汛前进行清掏、检修和维护,确保城区排水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行,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要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对天台路立交桥、叶家营立交桥要进行雨天监控,有积水要随时排出并及时设立有效禁行标志,防止车辆、人员发生不安全事故。对东排洪渠闸门、天台路和叶家营立交桥泵房做好维护、管养工作,以保证随时启用。(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 区市政处、区城防办 )
(二)建筑施工管理精细化
1.严格市政施工审批管理。每个施工项目必须严格完善施工手续和作业流程,并有完备的实施方案、施工图纸等材料;挖掘道路下埋管线施工要提前规划,并经区市政处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变更位置、扩大面积施工;对每条道路的占用破路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批先挖、超面积和超期限开挖、施工现场不符合要求等现象进行处罚。(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
2.严格建设工地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砖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设置围挡,进行封闭式施工。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挡)高度不得低于2.4m,其它不得低于2.2m。工地围墙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刷上有关的标语加以美化。主要出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所有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及高压冲洗设施,并设专人进行保洁;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并视现场情况,配备水枪对施工现场进行降尘处理。(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责任单位:区质监站)
3.严查违法施工行为。加强各类建筑工程手续监管,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进行查处。(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质监站)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翰钧
副 组 长:李 新 谢 彬 金典禄 谭 畅 党 岚 苏 武 王 忠
成 员:公用事业股股长 李 泽
城乡建设股股长 代 军
区市政处主任 张德敏
区质监站站长 张晓春
区城防办主任 邹宝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党岚同志兼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的需要,要通过集中整治,让城市更清洁、让市民更满意。各股室、各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2.坚持标准,加大整治力度。要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突出抓好集中整治,完善设施、机制、考核等工作的落实。局作风办对落实《方案》规范要求不到位、精细化管理措施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的股室、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3.及时处置,严格网格化巡查执法。严格落实定岗巡查管理工作,对定岗巡查地段、时段内要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缺岗漏岗、在岗不作为现象,及时发现街面市容秩序问题,将街面管控落到实处,落实责任,扎实解决,切实做到指挥系统信息化、落实责任网格化、城市管理精细化。
4.落实长效,实施责任追究。各股室、单位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凡是整治过的地方都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化,防止反弹,对在整治行动中组织不力、整治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3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_,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整洁、有序、安全、智慧为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
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贯穿城市工作全链条,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力量,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城市管理工作底数,厘清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重难点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整体风貌明显改观,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塑造生态良好、生活幸福、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营口滨城新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管理
1.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对环卫清扫面积进行测算,摸清底数,按标准配齐人员和环卫清扫车辆,规范设置环卫设施,加快环卫作业机械化进程。整治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内等薄弱区域环境卫生,做到“七净”,即路面净,路边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路边绿化带净。整治临街商铺房前屋后卫生脏乱问题,排查治理各类餐饮单位将厨余垃圾私排街边、乱堆物料等行为。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学校等落实各自门前“五包”要求。一是包卫生清洁,负责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清洁,按规定自设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外观清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投放,做到门前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另外要按政府规定时限要求清除积雪积冰。二是包门前市容,保持自有建筑立面整洁,门店牌匾广告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无乱涂乱刻、乱贴乱画等现象。三是包秩序,无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修配,无违规散发广告、传单,无从事未经许可的宣传活动现象。四是包绿化完好,无依树搭棚等践踏、乱占绿地现象,无向绿地倾倒垃圾、积雪、泼污水等现象。五是包设施管护,无擅自挖掘道路,无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设施、夜景照明设施、环卫设施、绿化设施等,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对住宅小区、农(集)贸市场、商业网点等区域环境卫生,实行生活垃圾专人管理、巡回收集、定点存放、及时转运,做到垃圾不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对住宅小区集中清理的积存垃圾,要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堆放。设置早、夜市区域,市场撤市后要及时清扫场地,做到人走地净,防止形成新的环境污染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公共设施卫生管理。集中擦洗城市座椅、公交候车亭、交通信号指示灯、道路指示牌、健身器材、城市景观小品、雕塑、道路中间隔离带、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等,确保上述设施干净整洁。全面排查城市公厕,规范公厕导引牌,维护维修公厕各类设施,集中整治公厕周边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营口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完善河道、沟渠、海岸沿线周边环卫设施。建立对上述区域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管理制度,落实经常性的巡查、检查、清理等保洁措施。坚决打击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生活垃圾等行为,禁止违规排放排污,及时消除河道障碍物、生活垃圾等,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优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道路遗撒日常管理。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含国省干道),加强对从事易产生脱落扬撒货物运输车辆、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禁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符合环保要求。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必须做到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运输渣土、砂石的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本市技术标准的运输装置,并保持覆盖到位、密封完好;运输流体货物的车辆,必须使用不渗漏的容器装载运输。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6.城市除雪管理。坚持绿色除雪工作理念,完善除雪指挥体系,建立除雪预警联动机制。除雪责任明晰,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协作,按时完成除雪任务。优化除雪设备种类,合理增加除雪设备数量,提高机械化除雪率。要进一步缩短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等区域除雪时限。严查道路扬雪、井下倒雪等违规行为,督促沿街企事业单位、临街商铺门前积雪进行及时清理,严控融雪剂使用,做到雪中路通、雪停路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7.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计划安排,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聚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设施设备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常识,提高广大市民垃圾分类参与度。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按计划实施,长期推进
(二)立面空间管理
1.整治违法建筑。加大力度依法全面拆除压占城市红线、蓝线、绿线、燃气管线,以及住宅小区、重点路域、城市出入口等违法建筑,加快消除历史存量,分类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按计划实施,并长期推进
2.整治废品收购站和砂石料场。对无照的废品收购站和砂石料场要依法予以取缔,对有照的废品收购站和砂石料场要规范管理,坚持制止上述单位乱拉乱建、影响市容的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城市绿化管理。严格绿线管控,加大对违法占用绿地的执法力度。对全市现有绿地进行摸底调查,统一建立管理档案。加大全市绿地养护管理力度,对全市主次干道行道树补植,消灭缺株断条现象。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内弃管绿化、荒废绿地、占用绿地乱搭乱建、占用绿地种植农作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违规搭建的阳光棚、储物棚、果蔬架等。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城市亮化管理。城市亮化建设由产权单位(个人)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亮化设施由设置单位(个人)负责维护,保持功能良好、容貌整洁。亮化灯饰的光源、颜色、造型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其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损坏的,应当及时维护、修复或者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损坏亮化设施。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私拉条幅,私架管线,私立杆柱,在临街行道树、花坛、护栏私设亮化美化饰品等行为,并对现有上述物料予以彻底清除。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建筑外立面管理。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城市风貌,体现城市特色,其造型、装饰装修等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现有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损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及时整修,组织实施城市建筑外立面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编制改造规划方案;城市建筑外立面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利用城市建筑外立面设置广告、标牌、标识、画廊、橱窗、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门窗防护栏、遮阳棚、空调外机、太阳能设施或者封闭阳台等的;城市建筑外立面附着的管线和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缆线的;附着于城市建筑外立面的外排油烟口、污水道口等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城市建筑外立面容貌标准。坚决整治未经审批擅设商招、店招、户外广告、充气拱门等现象,清理未经审批、破旧残缺的各类广告牌匾。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营口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6.街设家具管理。实行部门牵头、属地监管,明确街设家具设置管理规范,确保符合行业标准,点位布局合理,提升街设家具品质和实用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修复破损部件,定期予以清洗维护,确保设置美观整洁。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营口供电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三)城市秩序管理
1.规范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到功能完整,干净整洁,标线标志连续性和引导警示功能良好,人性化程度高。专用停车场标识清楚,道路机动车停车场车位(包括临时停车场)、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标牌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朝向一致,路面无违法占道停车问题。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各类道路乱设点,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主要道路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道路、挤压盲道等现象。加大对街路两侧单位、商场、门市、小区的停车管理,禁止随意封闭圈占、乱停乱放。加强封闭和开放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力度,小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的证照发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市发改委负责停车场的收费许可;市住建局负责停车场的建设、泊位施划、物业管理;市营商局(市审批局)负责停车场的审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将规划的停车设施挪作他用、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道路范围外随意设置障碍物妨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机动车停放管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整治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全面清理流动商贩,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对市区范围内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大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火车站、客运站、商业区、校园周边等流动商贩集中区域以及高发时段的巡查管控,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合理设置季节性便民摊点,划定范围,限定数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整洁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强化执法巡查,全面取缔其他占道经营摊点,集中治理马路摊区和机动车随意停放售卖行为,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措施相结合,确保街面秩序管理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占用、破坏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行为管理。整治车辆或其他移动设备占用各类消防通道,整治人为破坏、偷盗各类消防设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等行为。整治偷盗各类市政设施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整治交通秩序乱象。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全面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乱鸣笛,乱用远光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三轮车载客,故意遮挡号牌,三轮车、摩托车等不按规定时段和路段通行等交通违法现象,确保交通秩序安全通畅。对行人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5.客运市场管理。从严查处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打击“黑网约车”、“线路黑车”等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着力整治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索取高价、拒载、强行并客、不使用计价器等各类运营服务违规问题;加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整治,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市容市貌管理
1.市政设施管理。强化市政设施的日常巡视管理,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整治车行道,消除车辙、痈包、路面积水、管道淤积等病害和问题,打造安全、整洁的出行环境。强化道路挖掘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恢复质量达标,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整治马路边石,及时对破损现象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板进行维修,达到无裸露地面;对城市桥梁、路灯等设施进行日常巡视,确保功能正常、安全无隐患。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各类窨井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产权,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窨井盖的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井具设施要达到井框周围无沉陷,与路面平顺相接。产权单位要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组织补装、更换,接到投诉或者市政管理部门的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补装、更换;对立即补装、更换有困难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尽快予以修复;对于废弃的检查井、阀门井,应当及时填埋;使用地下共用管廊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其使用数量比例承担相应的管线及井具设施管理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营口供电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营口水务集团、营口燃气集团、营口热电集团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广告牌匾管理。设置前需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置内容进行审批,按照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设置公益广告,设置公益性广告的比例大于30%。对非法设置的进行治理,对合法的加强日常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定期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拆除。对画面污损的牌匾进行清洁,对字体残缺陈旧破损的牌匾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对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加强灾害性天气户外广告牌匾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应急预警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对各类违法违规广告牌匾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文明办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整治“八乱”行为。一是整治乱堆乱放。集中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公园、景区周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道、公共区域、绿地、公厕、垃圾箱旁、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河道沿线、铁路沿线等区域的乱堆乱放。二是整治乱停乱放。加大路面管控和处罚力度,按照违停必罚、同步曝光的原则,加强对全市禁停道路和其他主次干道的违法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严控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放,原则上不得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同时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全面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三是整治乱贴乱画。进一步加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力度。重点区域、主要街道两侧非法小广告随现随清,涂写、刻画的非法小广告清除后,应恢复清除区域原貌,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保持一致。清除作业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并及时清理落地废弃物。四是整治乱搭乱建。对城区临街路段、街道、街巷乱搭乱建的棚舍及其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达到有效遏制违法乱搭乱建、市容市貌干净整洁的效果。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工地围挡管理。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拆迁地块、闲置地块、缓建项目场地、临街店铺装修等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对存在破损、脏污、倾斜等问题的上述围挡进行更换、维护、粉饰和清洗,杜绝各类围挡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五)城市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落实的“三位一体”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工地设置围挡、场内道路硬化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整治各类施工工地残土垃圾外溢、工地道路未硬覆盖、临街堆放物料、车辆轮胎带泥上路、不按规范苫盖等违规作业行为。依法依规对上述行为进行查处,始终保持依法整治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2.街路扬尘治理。加大对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对可实施机械化清扫的街路实行机械化湿扫(非结冰期、非雨雪天候),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最大限度减少城市路面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裸露土地管理。按照因地制宜、能绿尽绿、不绿硬化的原则,采取种植绿化、铺设绿网、硬化覆盖等措施,有效遏制裸露土地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并长期保持
4.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严禁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从严管控祭祀烧纸污染等。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六)城市安全管理
1.城市燃气使用管理。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给管道供气居民每户安装漏气报警断气阀门并提供咨询等服务。任何使用燃气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燃气使用相关规定,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营口燃气集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严打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的行为。从严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问题;常态开展“治超治限”行动,重点查处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非机动车超速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未配戴安全头盔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地下管网安全。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档案,特别加强对燃气、电力、供暖、供水等地下管网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更新力度,及时消除城市管网运行安全隐患。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城区河道等巡查排查,完善防汛设施,防止持续降雨造成大面积城市内涝。落实供暖、供气管网安全巡查检测制度,及时消除安全漏洞隐患,严防管线爆裂、爆炸等问题发生。严格落实汛期城市供水管网、地下水井巡查、检测等制度,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保障城市饮水安全。加大对破坏各类城市地下管网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城市地下管网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营口燃气集团、营口热电集团、营口水务集团、营口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4.道路通讯(信)架空线路落地管理。完成我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道路、城市广场、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旅游景点周边和城市出入口的架空线路落地工作,建设完备、实用、合理的地下线路管道网络,彻底取缔中心城区内空中架设的通讯(信)线路,清除城市上空的“视觉污染”,引导原有通讯(信)线路全部利用地下管网资源集中铺设。达到净化我市城市地上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营口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市广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七)智慧城市建设
1.构建信息基础设施。以“数据驱动、智慧引领”为核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设电子地图,将城市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与营口新型智慧城市云数据中心进行高度融合,彻底破除城市管理信息孤岛,使城市管理工作具备强大的信息支撑,实现资源共享、多维研判、职能决策的管理决策模式,确保城市管理更及时、更精准、更高效、更智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效能。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局、营口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营口水务集团、营口燃气集团、营口热电集团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实施智慧城管建设。充分发挥“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和N个应用”总体架构体系优势,加快智慧城市管理,推进智慧停车、智慧城管建设,达到精细化的城市管理与创城工作深度融合。同步开展大屏、中屏、小屏研发工作,实施市级开发,市、区、街直接应用,赋能基层。通过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城市治理“状态全面感知、隐患精准预警、问题智能发现、指令智能推送、条块无缝联动、处置即时高效、监管动态闭环”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局、营口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营口分公司、联通公司营口分公司、电信公司营口分公司、营口水务集团、营口燃气集团、营口热电集团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八)老旧小区改造
从完善老旧居民区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道路平整、没有坑洼积水,设置交通标识,实现住宅小区内道路出行顺畅;人行道板铺装透水性强,路面平整;边石整齐划一,无损坏松动;盲道和无障碍通道设计合理,行走安全。二是地下管网上水、下水畅通。小区内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雨污分流;上水无漏点,水压充足安全。供热管网环保节能。各类井盖、井座与道路一体化。三是屋面防水达到屋面整洁,防水功能完好,屋面排水系统通畅。楼道墙面整洁;楼梯、扶手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亮灯率100%。四是依法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临时建筑及侵占公共用地乱堆乱放行为。五是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增加车位;有非机动车车棚。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行业管理部门、宣传部门采取集中动员,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知晓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形成共管共治的城市管理良好局面。
(二)建网摸底阶段(20_年1月1日—20_年1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采取会议研究,成立专班等形式,围绕本《方案》内容,结合属地、行业职能等实际,尽快制定推进《方案》落实的措施办法,全面摸清各自属地、各行业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项底数,排查当前存在的问题。按照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三个层级划定城市管理网格区域,市直相关部门依据业务职能,按照城管执法、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小区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等事项形成行业管理职能网格图,并纳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之中,最终建立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主导、街道为桥梁纽带、社区为基本单元、市直部门参与其中的管理责任网格。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杜绝管理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每级网格都要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反馈、情况处置、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自责任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年2月1日—20_年7月底)
各网格责任主体依据各自网格管理图,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所属问题整改。在实施问题整改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研透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理,做到各管理区域边界明晰、各管理环节、管理节点人员配备合理、责任划分清楚、管理链条顺畅,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_年8月1日—20_年8月底)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前期工作,按照整改时限分别从5月1日和8月1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管理网格图绘制、排查问题整改、网格管理员配备、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运行、管理资金保障、平时检查考核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绩效考核。
(五)常态运行阶段(20_年8月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要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基础上,研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营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标准制定、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负责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常态运行,确保方案内容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所有罚没收入及经费安排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足额保障各级城管执法和有关单位(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经费。
(三)强化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典型事迹,曝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制度机制,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调动各单位、市民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跟踪督查考核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督查考核工作。建立月检查、季考核通报、年度排名制度,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见实效。对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单位采取媒体曝光、约谈问责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4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活动横幅、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为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内容及时间安排
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弘扬先进典型、敢于揭短亮丑的原则,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正面宣传在城建城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公开通报批评个别部门和单位不作为、怕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宣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5月27日―6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展开宣传;
1、利用宣传橱窗宣传《常宁市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常宁市市民守则》、《常宁市城市管理若干补充暂行规定》等。编印《致市民的公开信》,通过社区居委会上门发放、中小学生转带、随报纸发放等形式发至每户居民手中。
2、出动宣传车上路宣传,城管执法局要将相关宣传资料录音,安排宣传车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巡回宣传。
3、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红网常宁分站、常宁手机报等媒体不间断播放(刊发)活动标语和相关资料。
4、在出租车、公交车车身及公共场所适当设置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20__年7月1日―20__年11月30日),主体宣传阶段。
1、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红网常宁分站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编发手机短信,围绕活动的工作部署展开宣传;及时报道进展情况,正面宣传先进典型,设置“曝光台”公开揭露和批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2、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进校园”、“城管体验日”、“全民劳动卫生日”、“城管志愿者”等主题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支持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演讲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第三阶段(20__年12月),活动成果宣传阶段。各新闻媒体和责任单位要重点宣传报道此次活动取得的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宣传工作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也要明确一名通讯员,加强与宣传工作组的联系。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5
随着管理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还较低,跟不上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建设、轻管理、规范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应有功能,根据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发〔20__〕6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规划法》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巴音胡硕镇城市总体规划(20__-20__)》,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城市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有效的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一)要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范围,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规划、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管理区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政、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的学习、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完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在完善城镇精细化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街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考评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的各项措施、制度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考评内容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及全体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成立管理区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郝秀川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利军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克飞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玉海 党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
温宝龙 管委会主任助理、交通局局长
姚忠生 宣传部部长
谢海英 建设局局长
齐贵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艳明 建设局副局长、环保局局长
宋田有 公安局副局长
高天鹏 民政局局长
贾凤英 教育局局长
吕 行 计生卫生局局长
闫利军 巴音胡硕镇镇长
包青龙 工商局局长
毛建喜 农电局局长
陈志宏 环卫局局长
潘 峰 电视台台长
白玉和 网通分公司经理
刘大柱 移动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谢海英(兼)。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_,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重点区域 20__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__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
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四、制定标准
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机制
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七、宣传教育
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7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