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如果森林发生了火灾,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严重破坏环境,所以必须编制关于预防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欢迎大家来阅读。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__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__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__镇位于__省__县东北25公里处,东与澄城县尧头镇接壤,南与孙镇相连,西、北与白水县西固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__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__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三、森林防火期
__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__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
五、应急演练顺序及时间安排
1、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上午9点到10点)
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2、防汛应急演练(上午10点到11点)
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3、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上午11点到12点)
由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演习充分准备,为确保演习圆满成功,演习期间严禁无缺席,并安排好本单位留守值班人员。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2)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__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__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护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镇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林业的领导、武装部部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包片的两委成员、林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镇中小学中心校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森林资源监管员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镇政府配备26名森林资源监管员负责全镇13个村的日常看护,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上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20人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及相关部门38人的扑灭预备队。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扑火预备队。要按照《__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区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电话:__);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村两级护林防火指挥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镇直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扑救队、预备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邻村、镇级扑火专业队和镇直部门、单位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各级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时,要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山下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山上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工作。山上指挥所和山下指挥部要随时保质联络畅通,领导及指挥员要佩带指挥红袖标。重点林区或重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山下临时指挥部由镇领导、村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山上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村主要领导组成。
5、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6、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场的岔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
7、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铁锹、扫帚、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8、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__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各级森林保护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依靠全乡干群,实行综合治理。
2、扑救林火的基本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境内火情上报原则上不超过一天。
3、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以本镇、村、组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采取村自卫战、组自卫战,及时扑灭,不让成灾。
4、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5、警钟长鸣、常备不懈。镇林业站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领导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__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魏燃任组长,曾星耀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站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三、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各村组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技术。
5、抓好本地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备设施。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四、目标任务
杜绝森林火灾。火警、荒火控制在零次以内。
五、预防措施
1、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一月至四月、十月至十二月。防火期内严格控制火源,实行“五不烧”、“十不准”、“十包干”等管理制度,防火警戒期为每年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通讯联络: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号码为__,防火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
3、林火监测。林业员、管护员、巡山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山护林,搞好火源排查和排除,严禁一切火源带入林区,一有火情及时准确报告。
4、宣传教育。森林防火以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张贴宣传标语,力争受教育面达95%以上,做到人人都能自觉遵守火源管理。
5、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各单位要定时不定时组织人员就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采取定期考核,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通过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六、扑救程序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严密组织实施。
1、全镇干群应见烟就查、见火就报、见火要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荒火、火警、一般火情由所在村组扑救,镇政府派人员检查、督促和给予支援。
3、本地的兼职义务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外地增援的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森林消防队的一切行动由扑救火灾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4、对灾民的抢救、安置、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管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护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5、对起火原因配合执法部门迅速查明,并依法对肇事者予以处罚。
6、全镇各单位要依照各级森林防火规定和本预案,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重点林区、山头,全面规划,从各个环节入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发生森林火灾。若一旦发生林火,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指挥强、方法对,彻底扑灭林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强化防灭火一体化意识,建立健全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履行林业部门职责使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林业系统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省林业局有关处室、单位在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密切协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
2.1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必要时,省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
2.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传达防扑火期间领导指示精神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在省林业局网站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搜集森林火灾相关舆情;以及必需的车辆、值班人员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局规划财务处负责筹措和拨付防扑火救灾资金。协调申请补充防扑火消耗省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会同有关处室制定受灾地区森林资源恢复计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提供林区特别是火灾发生地域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协调指导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核查森林资源损失,制定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清理及资源恢复方案。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协调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和威胁保护地资源及重要设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局森林防火处牵头开展省林业局层面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与扑火前指保持通信联络,实时掌握火情动态、兵力的部署等;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上报森林火灾信息;适时组织火情会商,下发各类文电,传达领导指示精神,协助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具体扑救工作;根据扑火需要和前指要求,紧急调拨扑火所需物资装备,协调跨区调动扑火人员等;必要时牵头组织赴火场工作组,赴一线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省国有林管理局协调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协调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其他处室、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火任务按《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执行。
2.3扑救指挥
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各级林业部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加强火情处置的指导,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应立即采取积极处理措施。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具体实施按照《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4 专家组各级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专家组,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提出咨询意见。
3森林火灾预防
3.1宣传教育
各级林业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抖音、微信、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手段,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3.2落实责任
3.2.1林长责任
各级林长要组织落实责任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定期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巡林,森林防火期内根据需要可发布林长禁火令。
3.2.2林业部门责任
承担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3.2.3经营管理单位责任
承担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3.2.4护林员责任
护林员纳入林长制“一林一员”安全巡护组织体系统筹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巡护、火灾隐患排查、法规政策宣传、火情报告、早期火情处理等责任。
3.3建立队伍
Ⅰ级、Ⅱ级、Ⅲ级森林火险县应当分别建立100人、50人、25人以上的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全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名录见附件1);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单位等应根据需要建立森林专业或半专业防扑火队伍。
3.4确定森林防火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省森林防火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
3.5火源管控
进山入林全面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入口处可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3.6基础保障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护和视频监控等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森林防火监测网络。根据所辖区域森林资源分布,合理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防火通道等。按照规范要求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和器材并及时更新。
3.7督导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火情早期处理以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做好火情早期处理的协助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实施跨区域增援扑火,原则上以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
跨市调动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原则上优先调动省地共建队伍,增援扑火由省林业局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市林业部门组织实施,拟调入市对接及相关保障。具体按照《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执行。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5.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5.1.2预警发布
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各级林业、公安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5.1.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卫星林火和瞭望监测、无人机监测、地面巡护,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各类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林业系统各类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
5.2信息报告
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有火必报”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局办公室、森林防火处负责省林业局日常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履行森林防火应急值守、信息汇集传递和综合协调职能,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市林业部门防火机构的信息联络畅通,负责接处各市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及相关单位传送的各种森林火灾信息。接报森林火灾信息后,局值班人员立即按规定向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开展应急处置。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2)发生在省、设区的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6应急响应
6.1火情早期处理
6.1.1处理原则
(1)责任落实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经营单位承担经营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承担火情早期处理职责。
(2)协同配合原则。火情早期处理是地方各级政府、林业部门、森林经营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共同做好所辖区域的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3)快速响应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在迅速组织火情早期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以人为本原则。在火情早期处理过程中,根据扑火人员构成和装备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6.1.2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火险预警、火情的监测、报告以及积极实施早期处理。
6.1.3处理力量
火情早期处理的主要力量为各级林业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等。
保障力量为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的防扑火指挥员、值班员、瞭望员、巡护员、护林员及相关技术保障人员等。
6.1.4处理程序
(1)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基础上,结合林区物候、森林资源分布、可燃物情况等,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实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2)按照预警响应机制的规定,各类森林专业防扑火力量上岗到位,进入备战状态,靠前部署扑火物资和扑救力量。
(3)综合利用卫星、航空护林飞机、无人机、瞭望塔、视频监控以及护林员地面巡护等“空天地”立体化监测手段,不断提高及时发现火情的能力。
(4)发现火情后,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和应急部门报告。
(5)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加强火情处置的指导,并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相关工作。
6)有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力量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早期扑救,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7)各级指挥人员应根据火场地形、气象、植被、道路、水源等情况科学判断火情态势,合理调配扑救力量,阻止火势蔓延,及时扑灭火情。
6.1.5处理保障
(1)各级林业部门应认真履行行业指导职能,监督检查各类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必要的保障支持。
(2)各级林业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应加强基层一线的火情监测队伍、护林员队伍和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火情进行早期处理。
(3)加强对防扑火指挥员、值班员、瞭望员、巡护员、护林员及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和相关技术保障人员等业务培训。
(4)护林员及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防火宣传,开展携装巡护,提高火情早期处理能力。
(5)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防扑火装备中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及时储备、更新防扑火机具、装备等物资。
6.2分级响应
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初判可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在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林业部门应根据响应等级落实好相应的响应措施。
6.2.1Ⅲ级响应措施
(1)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火灾发生地林业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力配合当地森防指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省林业局派出局工作组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通知林业系统相关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局相关处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各项准备;
(5)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6.2.2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态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省林业局派出由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需要调动林业系统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实施增援扑火;
(4)根据需要就近协调林业系统扑火装备与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5)局相关处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6.2.3Ⅰ级响应措施
省森防指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下,省林业局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措施:
(1)作为副总指挥单位,参加赴一线工作组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增加林业系统地方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增调扑火装备和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参加省森防指前线指挥部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火灾监测、专家支持等工作组;
(4)牵头灾情评估组,组织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6.3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4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5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7综合保障
7.1队伍保障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应建立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根据安徽省森林资源分布和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布局,将全省划分为皖南林区、大别山林区、沿江林区、皖东林区、其他区域5个森林火灾扑救区域,全省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根据省林业局指令,实行跨区域支援。
7.2物资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充足,满足森林防扑火工作需要。
7.3资金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8.2火案查处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8.3整改问责
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的,省林业局及时约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工作总结森林火灾扑灭后,对扑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9附则
9.1预案演练
省林业局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9.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5)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__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__),__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6)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通用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7)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凡发生森林火警,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4、通讯联络
镇政府、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要与各村村委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靠现代化通讯设备,保证火场与各单位和通讯联系,白天联系电话:84061035、84061343、84061377,夜间:84061035、84061343。
5、灭火工具
镇配有一定的灭火工具,由镇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保管,以作随时备用,用后按时交还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6、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要大力调配扑火所有用的物资,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物、器械,企业要及时提供运输工具,供电、邮电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处
一般火警由村委调查处理,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灾,由派出所、林业等协同村委查处,较大的火灾报县林业公安查处。
8、善后处理
对受灾农户要及时帮助恢复生产,搞好绿化造林及开发林业。
对扑救致伤人员要做好善后医疗工作,想尽办法给予提早恢复健康。
9、宣传报道
要组织通讯、广播、文化等单位,对火场进行真实报道,对扑救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要采取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对肇事者和火案处理情况,加以必要通报,以达到全社会参加的防火意识。
三、本预案经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镇有关部门和村委负责落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