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3篇精选
民法典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编纂民法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汇集众智、集思广益的过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1
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
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具有基础性、典范性的特点;以“民”命名,说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最大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民事权利的保护逐渐加强。今天,我们之所以要颁行民法典,是因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
民法典不仅广泛确认了各类主体的财产权,以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广泛确认了人格权,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追求。民法典对私权的充分保障,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均受到民法典的保护。为避免列举权利不完整,并为未来社会发展不断创设的新的人格权益提供保护,人格权编还确认了对人格权益保护的兜底条款。针对他人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侵扰个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专门在隐私权部分规定了此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并明确将个人私人生活安宁规定在隐私权之中,禁止非法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禁止非法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禁止非法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这些规则既有力回应了个人隐私遭受侵扰的现实问题,又为保障社会生活安定有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一种公害。人格权编专门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在对个人信息进行正面确权的基础上,对合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作出了规定。此外,针对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现象,民法典积极应对,构建了预防与救济一体的制度体系。人格权编中的禁令制度和侵权责任编中的网络侵权规则对有效规范网络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实现对侵害人格权损害后果的预防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完善财产权制度,强化财产权保护。财产权是人民群众获得美好幸福生活的物质保障,保护财产权就是保障民生。民法典在物权法和合同法等的基础上,采用完善既有规则或增设全新规则的方式实现保障民生的目的。在财产权客体方面,民法典适应大数据的发展,将网络虚拟财产等纳入财产保护的范围。民法典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从而建立了财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民法典通过完善征收征用、禁止非法限制个人行为自由等制度,防止公权力对私权的不当侵害,使每个人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享受安宁的生活。民法典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表决难,以及维修基金使用难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民法典合同编为实现人民群众居住的需求,注重维持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完善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新增加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利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民法典采用租购并举的体系,并辅之以居住权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多层次的制度供给。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对于解决非继承人的居住问题、离婚后需要经济帮助的一方的居住问题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为适应农村土地改革的需要,民法典完善了土地经营权制度并与土地“三权”分置相衔接。民法典规定了土地经营权以约定的方式设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明确了土地经营权变动的生效和登记规则,使其融入现有的物权变动规则之内。民法典同时明确了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内容,即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取收益。这些财产权利规则的创设或完善共同构成人民群众民生保障的法律基石。
在确认对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保护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各项民事责任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例如,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总结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力保护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
现代法治强调“规范公权,保障私权”。民法典助推实现公权与私权的良性互动,以私权保障规范公权力行使,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民法典通过充分保障私权,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2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法典在系统确认民事主体所广泛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上,明确权利的行使规则,为权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整个法典的制度和规则设计,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的各项规定,将民事权利法定化、具体化,使其真正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真实写照。我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编纂、审议过程,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颁布实施必将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重要法律保障。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3
民法典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法律表达,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我国确立并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也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有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尹飞认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法,民法典通过对各类民事主体的规定规范了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对各种民事权益及其归属的规定明确了各种能够进入市场交易的客体,通过对合同的规定确立了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从而为市场经济确立了基本的法律规则。
为进入市场的各类生产要素提供法律保障,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在强调“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同时,首次增列了“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王利明看来,数据开发者对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开发前,需要经过权利人同意;将数据与他人共享之前,还需经过当事人的许可和授权。尹飞则认为,通过各类民事权利尤其是财产权益的列举,以及各分编对于各类民事权利的具体规定,民法典为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铺平了道路。
民法典鲜明的时代性和时代精神,还体现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客观要求。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有法律专家表示,保护私权是民法典的一个重心,对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外商投资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私有产权保护,有助于民营企业家建立对未来的稳定预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必须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经济。对此,尹飞举例说,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民法典草案总则编将绿色原则规定为基本原则;物权编对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用益物权的规定,将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基础;侵权责任编则专门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将为生态环境受到损害之后的补偿和修复,提供充分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