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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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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后社保要如何处理

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关于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如下:

1、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2、准备资料,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去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

3、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根据不通过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与社保转移有关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由于单位只有给本单位的职员缴纳社保的义务,故此对于那些离职的职员来说,为了让自己可以享受到相关社保单位,需要在离职后尽快找新工作,然后在新单位给自己缴纳社保后,就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了。

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自从20__年x月x日入职到____公司工作以来,已有x年有余,现由于个人原因我要离开本单位。

在这x年的工作中,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与栽培;同时也非常感谢同事对我的帮助与支持;让我在工作中学习到了不少知识,积累了不少经验;x年之中,公司从屈屈几人现已发展到有几十人的强大团队,虽本人天生愚钝,但在工作期间,我也竭尽所能,去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公司交与本人的每项工作,在这里我不敢言功,但也无过,做到了无愧于公司,无愧于职业道德;但是由于个人及家人的原因,我不得不离开公司,不得不离开真诚与友善的同事们。

再次感谢公司对我的信任与栽培,感谢同事对我的帮助与支持,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今后发展的更好,更辉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161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