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实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实用商品房买卖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一、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产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二、转让房屋基本情况
1、转让房屋位于南委泉175号东楼,为砖混结构住宅楼,楼内设施水、电、暖齐全,毛墙毛地,进户门为防盗门。
2、乙方所购房为__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号房。该房单价按套(单元)计算,该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 )。
三、计价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款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 )。
2、分期付款: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在交钥匙时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房屋施工和质量控制,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负责物业管理。
2、房屋保修年限为一年,保修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从交钥匙时起。
3、在交房时,乙方根据所选择的付款方式,未能交清房款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放权,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不计利息及附加赔偿,甲方有权将房屋另行处置,而无需告知乙方,同时本合同作废。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非房屋质量问题,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退还乙方已交付房款金额的98%,不附加利息。
5、与办理房产证有关的手续费用和契税由乙方承担。
6、根据国家现有规定房屋使用年限为70年,使用用途为住宅。上述房屋,【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居住权为终身制。涉及房屋拆除,重建等,根据国家现有房屋使用法规定。详见土地房屋使用法。
7、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10、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份,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商品房买卖合同2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买受人和保证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出卖人建设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2、出卖人在该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商品房定名为雁滩家园D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特征
买受人自愿以团购方式购买雁滩家园住房,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9号楼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框剪结构,层高为2.9米,建筑层数为 34层。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期房。
第三条 商品房的面积
该商品房暂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的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暂定总房款为¥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面积界定后 ,合同约定面积与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有差异的,出卖人与买受人同意以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为准,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每平方米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方式、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
一、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
3、主体框架工程完成一半,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
4、主体封顶后, 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8%;
5、竣工验收交付钥匙时付清剩余房款。
二、按揭贷款
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时买受人在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贷款后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70%;若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在工程进度未达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时,买受人须选择分期付款或商业按揭贷款,待工程进度达到公积金贷款要求时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出卖人积极配合;若买受人提交的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资料经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买受人不具备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按第一种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3、具体首付款比例按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买受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妥贷款的,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到支付购房款时间节点而贷款仍未到账时,由买受人按合同分期付款约定期限支付应付房款,待贷款到账后3日内出卖人将已付房款资金无息返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未付购房款,出卖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收取买受人逾期利息。贷款到账后出卖人逾期未向买受人返还已付房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利息。
第七条 交房时间
1、房屋的交付:出卖人收到首付款之日起30个月内向买受人交付本合同约定房屋。
2、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统一负责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税金及收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出卖人在收取买受人30%购房款之日起90日内,开工建设#楼。
2、出卖人取得团购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后立即和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纸签备案手续。
3、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统一负责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税金及收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出卖人保证在交房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设定抵押权等问题。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出卖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得将本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施工单位。
2、出卖人根据国家制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全部建筑质量及安全责任。
3、房屋交付后,出卖人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相关约定履行房屋的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不得进行有损房屋结构及使用安全的改建或装修工程,买受人装修方案应遵守《物权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雁滩家园D区9#楼,出卖人迟延开工超过一天,每日应按支付购房款数额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个月未建设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约定的三个月违约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出卖人不按约定为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纸签备案手续、产权登记的,每逾期1日,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延期交房超过30天,每逾期1日,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约定的三个月违约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4、买受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付款。买受人延迟付款超过30天,每逾期1日, 出卖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收取买受人逾期利息。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出卖人按欠款总额的0.5‰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同时交房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 保证
为切实保证出卖人按照本合同全面履行义务,保证人同意为出卖人的各项履约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执贰份,买受人执壹份,保证人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商品房买卖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新都市花园东区经适房16号楼二单元10楼东户三室两厅两卫,面积128.43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29.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叁仟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24.3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商品房买卖合同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__仟 佰 拾 元。
三、 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 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 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 提交贷款申请。
四、 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 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 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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