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青年大学习”第九季最新一期心得体会最新精选5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起来看看观看“青年大学习”第九季最新一期心得体会最新精选5篇,欢迎查阅!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最新一期心得体会1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律是一个国家用来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的基本准绳;也是一个国家谋求,推进,发展自身实力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一切都使全面依法治国达到了理论以及实践的新高度,使得全民的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也使得全面依法治国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共识。
《法治中国》系列片深刻的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归纳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同时将获得的重大成绩和骄人成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记录了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刻画出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古往今来,不论中西,凡以强国之姿立于世界之上者,必循法治以立己身。战国时期,魏国夹缝求生,西邻强秦,北接悍赵,南有韩国伺机而动,危急存亡,旦夕之间。而魏国却于战国之初,率先崛起,纵横于诸侯之间,西略秦地,北食中山,东攻强齐,此等成就,由赖二字,法治。魏国于战国乱世中首先任用李悝进行变法,循《法经》以治天下,一时之间,富国强兵,举国境内,上下一心,经年间,魏国就成为了中原霸主,凌驾于战国列强之上。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什么时候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法治废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人即城,人即垣,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法律的制定与施行无不是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体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反映人民的意愿;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维护人民的利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反映了在我们国家,人民居于主体地位。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现代化社会的今天,经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标杆和尺度。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我国的经济体质改革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它是指社会经济的运行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基础,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律进行。没有法治保护的市场环境,它的公平性和竞争性无法得到保证,经济活动也难以有序的进行。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们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傲人的成就,交上了一张张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骄傲自满,也不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守住改革开放的傲人成果,迎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倒计时,我们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全民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选择的必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护法,为国家顺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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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就是为了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更好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长期的工作布局、发展规划,谋划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做好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科学决策,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最新一期心得体会3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很轻易地读到了:一是给政府工作以严格要求的,二是给市场主体以庄重承诺的,三是给人民群众以美好期许的。可谓是“狠话”摞给自己、“承诺”许给企业、“愿景”献给人民,浓浓的人民情怀不禁扑面而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的“天职”。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赋予;人民利益至上,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而紧迫。
当前,各级政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要还权于市场,而主要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卫国家安全等。当前,各级政府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政府要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审批事项应减尽减;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政府要用公正监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要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
服务型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体现在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也即要责无旁贷地解决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当前,我们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托起明天的希望;要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要将党员教育发展、组织建设、资源整合等进行清单化落实,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确定各项工作时限,才能有计划地建设党的“大厦”。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最新一期心得体会4
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看,着眼于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做到他律与自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相统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再次明确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除了依赖制度约束,还要依赖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个社会特别是政法人员的道德建设。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强外部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同时,必须不断强化整个社会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道德习惯,尤其要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着眼于政法队伍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面对社会功能的分化,要克服总体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别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与行政工作、政法人员和其他普通公务人员混同起来。因此,对于政法人员不仅要讲政治信念,而且要讲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转化为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贯彻落实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机关职业伦理的特殊性,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习近平同志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一旦离开了法律,脱离开秉公执法,执法必然受到权力、金钱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蚀和影响,执法为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蜕变为执法为权、执法为钱、执法为情。因此,面对权力干预、金钱诱惑、私情影响,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政法队伍只有树立起捍卫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刚正不阿、勇于担当。同样,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远目标看,着眼于全社会依法办事,实现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制度与社会风尚相结合,实现实施法律与信仰法律相统一。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法机关就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中成为开路先锋,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通过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养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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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署名文章。文中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强调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极端重要性,为新时代干部的新担当、新作为指明了方向。
依靠法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们党发挥法治的根本,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决战关键之年,要进一步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使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也鞭策我们在现代化新征程的道路上,更好发挥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带头引领作用。
完善机构,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共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更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意义十分重大。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坚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法制化的根本,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
加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强化法治意识,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权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并长期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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