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甲方应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与乙方续租,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大家喜欢!
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人):___,男,住__市__镇__村__组。
乙方(承租人):___,男,住__市__镇__村__组。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达成,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此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
2.1房屋概况:房屋位于如皋市__镇__居委会__组、__公路南侧。
租赁范围:前排车间六间,西侧生活房屋四间,原办公楼第三层提供宿舍三间。
2.2租赁期限:三年,自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1月30日止。
2.3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人民币15000元/年。其中:车间11000元;生活用房4000元。(不含税)。
2)给付方式:第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由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给付10000元,余款在2014年6月1日前给付;第二、三租赁年度的租金在分别在2014年12月31日和200 8年12月31日前全额给付。
2.4房屋的用途:用于服装加工。
2.5租赁房屋的修缮:由甲方承担。
2.6在租赁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适当装修或增设他物,但须以不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影响今后对房屋的使用为前提。装修物或增设物的产权属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及时予以拆除和恢复原状。
2.7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收回所出租的房屋。
3.2乙方迟延给付租金达壹个月以上的,有权解除合同。
3.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破坏房屋设施,已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侵权行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3.4乙方将房屋擅自出借给他人或转租他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房屋,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5甲方应及时交付房屋。
3.6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无权利争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有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享有使用权。
4.2乙方应及时缴纳租金,迟延支付时,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利息。
4.3乙方应及时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电话费和其他应由承租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4.4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保护好房屋设施,不得造成财产损害。
4.5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装修房屋或增设他物时,应将财产列出清单,供甲方备案。
4.6在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应对房屋进行清理,及时退还房屋。如造成迟延,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使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应诚信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除进行赔偿外,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程序
出现争议,双方努力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如皋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7.1甲方因改建房屋在院内进行施工时,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可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适当调整和安排,乙方应予配合,且不得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一部,号码为0513-87575108。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缴纳话费。
7.3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有续租的意向,可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
7.4甲方提前与20__年1月1日交房至2014年1月30日的租金作为乙方按装卫生、水、电生活设施的费用,到期后以上设施属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__市__镇__村__组。
乙方:
住所:__市__镇__村__组。
见证单位:
20__年12月30日
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一层两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租赁期限为一年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包括取暖费)为每年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2、租赁期间,暖气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间,卫生费、工商、税务等一切行政收费由乙方自理。
4、为了保证甲方的财产(玻璃、暖气管、暖气片、地板、水管、卷闸等)完好,乙方在租赁前进行经济抵押,押金元,如租期已满,不再续租,财产完好,甲方有义务将押金足额退还给乙方;如财产有所损坏,押金变赔偿费,押金长退短补。
5、在租赁期间,乙方要保持室内卫生干净,不得在室内墙壁上随意打孔,若有特殊情况,需先向甲方商量。
6、在合同到期前—个月,乙方若继续租此房,需与甲方协商,并付下一年的租金;如不续租,应先行告知甲方,然后到期自行搬迁。
7、此合同从立约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合约公历年月日
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标物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租赁建筑面积约为㎡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乙方不能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二、租赁合同期限
1、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其中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由乙方装修为免租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产,乙方如期归还。
三、租金及付款
1、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2、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发票,则因此而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按交付甲方租金,签合同之日乙方需支付第一季度租金给甲方,且分别在将每季度的租金以转账的方式付款至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收款人姓名:
银行账号: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对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或转租权,结清租赁期之前的一切费用,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需要。
2、甲方将所出租房屋的现有设施及所有门锁、钥匙给乙方使用,待本合同期满退房时,乙方应将甲方交给的设施及门锁、钥匙完好无损交回甲方,如有遗失或乙方人为损坏(自然损耗及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应无条件折价赔偿给甲方。
3、租赁期间,如有政府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甲方应得知信息3日内通知乙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按租住的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如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寻找替代房屋,甲方除需退还全部押金外,还须赔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4、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为满足居住或办公而添附的附属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装修好的房屋本体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刻意损坏。
(二)、乙方有下列情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的。
2、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
3、拖欠房租租金累计达1个月。
4、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宽带费、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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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费等一切涉及到该房屋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按时交纳。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
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包括用电、用管道燃气、热水器等),在租赁期间因不慎造成的损失或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不能在甲方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经营),否
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要认真爱护楼房建筑物,不得任意改变楼房结构,以免危及
楼房安全,乙方确需改动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装修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7、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提前退房,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不能要求甲方退还房屋押金。
8、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
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
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
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
之日起3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押金。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
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往来文件的签收与送达
合同期内,双方发出的通知、信函等书面文件满足如下方式,即视为已签收并
送达:
1、以快递形式将通知寄出(地址以协议中列明的地址为准。如地址变更,须书
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影响向本合同列明地址发送通知的有效性);
2、现场负责人员签收。
八、装修
甲方提供的房屋为毛胚房,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隔及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
内部承重结构,投资由乙方自理。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2、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
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6、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成武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本着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座落地址和数量:位于成武县先农坛街先农二巷108号,此房一层门面房,共四间。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租金的办法:
每年房租为叁万捌仟元整。合同期限为三年,后两年按房屋租赁金的市场价增幅,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首批房租一次性付清,款项为叁万捌仟元整。 在支付房租金前甲方必须把房前屋后等所有障碍物清扫过完毕。其它房款在每年的租房之日起付清。
第三条:房屋用途:医疗、药品等其它。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变更。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租原甲方的义务,
原合同有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使用权和管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从次日起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每日200元,至完全交付使用之日止。
2、甲方必须保证所有房屋、门窗及水、电线路的完整性。水电费由乙方支付。房屋、门窗及水电线路的自然损坏,甲方在10日内应及时维修,否则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人为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自然损坏的所有房屋、门窗及水电线路甲方确无时间维修,也可由乙方维修,但所有费用从甲方房屋租金中扣除。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按日交纳2倍房租。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承租权、使用权、转租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价。搬迁后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续订合同者除外。
2、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或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提前终止(如政策改变,国家征用等)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必须在一周内退还乙方剩余房屋租金,如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当前租金,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当年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桐城市香港广场上下两层门面房,房屋共计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2014年8月31日始至2014年8月31日止(共计五年),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租金每年18000.00元,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和保证金合计23000.00元。每年9月5日前一次性缴清至次年8月31日一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贸经营活动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所承租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并且,乙方装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种费用在租赁到期时或因甲、乙双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币五千元(5000.00元),乙方租期未满时停止房屋租赁,甲方则有权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将按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该款双方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在隔墙恢复和未欠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此款全额无息返还。
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拖欠租金一事,甲方则按每日收8%违约金(在押金中扣)如乙方超出约定支付房租十五日甲方在交涉无果后收回房屋,并有权撬开门锁,终止本合同,押金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则按时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九、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
十、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闭路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经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在合同期满交还房屋时,以上费用未缴清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里,不得单方面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违约金元,作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年房屋租金在2014年3月31日前有效。自2014年4月1日起,在房屋租金上涨的情况下,依据香港广场邻近门面房租赁平均价格双方再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管辖权属甲方户口所在地。
甲方(出租人或代理人):乙方(承租人):
甲方住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壹张(交甲方保存)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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