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建设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便民服务建设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1
(一)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办案公信力
一是推行疑案研讨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有较大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今年已组织了2起疑难案件的研讨会议,均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完善配合协作机制。继续加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民政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降低援助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加快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三是实行听庭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跟踪、工作人员跟同办案、审查案件归档材料、征求意见反馈、局机关干部和科室主任不定期听庭等多种方式对援助律师办案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今年共听庭6次。四是建立简易民事案件迅速办理机制。加强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简易民事案件迅速办理,切实为群众提高更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共办理简易民事法律援助事项12件。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法律服务力量。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仅是硬件上的整合提升,更是服务上的不断优化。中心自运行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心运行方案》、《中心工作管理手册》,明确了岗位职责,制定了服务标准,实现了中心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探索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心服务文化。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今年,我们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点)”建设,分别在我市东、南、西、北区的中心乡镇,建成xx、xx、xx、xx江等4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统一形象标识,设立服务大厅,达到3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的办公场地标准,工作站办公室设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由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值班服务。并在以上4个乡镇和xx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xx街道xx社区、xx社区,xx街道xx桥社区,xx街道xx社区)建设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或村(社区委员会),在工作点设立“2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聘请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服务。目前xx公共法律服务站已于5月中旬建成使用,工作人员4名,接待群众816人次。其他站点将于6月底全面开建,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感受到贴心的服务。三是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模式。由30名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了中心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参与法律咨询窗口值班接待、重大疑难法律服务事项分析研讨、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和办理,有效提高了中心的咨询接待和办案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建了200人的“法润三湘”志愿者团队,鼓励与引导志愿者进驻中心、基层站点,协助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当中。
(三)深入实施便民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贡献力
一是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家庭暴力、环境污染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法援活动,切实为民服务。通过开展“农民工讨薪”、“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法律援助进高墙”、“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着力为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强力推行便民利民工作举措。为提升窗口工作水平,我们实行接待服务“一个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案件受理“二个步骤”:一次告知,二次告知受理;咨询服务“三个清楚”: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热线电话接听“七个要”:开关电脑系统要准时、接听电话要及时、服务工号要告知、服务用语要规范、服务态度要亲切、解答问题要清楚、预约服务要落实。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等。
(四)开展专项宣传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亲和力
一是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减低门槛,优先受理、迅速承办,切实保障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效率。2016年集中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共接待农民工讨薪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00余件。二是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创新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指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女律师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至今,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376人次,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案件288件。三是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活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迅速办理,尽力用劝导、调解等非诉讼的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共接待老年人咨询217人次,办理老年人案件69件。五是加大媒体大宣传力度。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在xx电视台适时进行专题了报道,对发现的焦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及时编写出舆情分析或典型案例,报送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在媒体刑登,xx司法局网站上更新法律援助信息有23条。
(五)推进刑事法援工作,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性
一是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通过在看守所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办案流程以及律师接待咨询等方式,加大对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的宣传及告知力度。二是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挑选出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业律师团队,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是不定期组织社会律师召开讨论会,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一)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健全。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责无旁贷的,但财政、民政、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同样也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携手、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各部门应支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查阅、复制档案资料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予以减免,共同降低成本,减轻因经费短缺个法律援助工作造成的压力。但目前社会上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事,特别是在配合方面不够默契。有时,在开庭的前一天,法院才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辩护。律师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开庭期限又紧,还要到法庭查阅卷宗,复印案卷,法院却要收取高于市场价格的复印费,这种无偿甚至赔本的被动服务,很难保证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律师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对经济效益等因素的考虑和经费的制约,个别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办案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工作不认真细致的现象,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又没有在这方面作出约束性的规定,使得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通过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一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建立一批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建立一批志愿服务点),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点,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2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委、省政府“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集约建设、不断创新,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xx年7月底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标准化建设。20xx年8月底前,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完成标准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场所设置
街道和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具体做到“四有四统一”,即有固定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办理事项、有服务承诺;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场所设置、统一服务设施、统一规范运作。
1、统一名称标识。街道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与邮政、银行、商超等服务网点合作设立的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XX便民服务点”。场所名称应悬挂于所在主体建筑正面显要位置或场所内适当位置。
2、统一场所设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在街道办事处驻地位置明显、交通便捷的临街建筑或办公楼的一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设置在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设施等资源,依托街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结合智慧街道和社区建设有关标准,辅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等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
结合城镇化进程,在规范设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便民服务站(点)。在完善社区、村(居民小区)便民服务站的同时,鼓励与银行、商超等场所合作建设便民服务点。
3、统一服务设施。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和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居民小区)便民服务站、应结合工作需求,设置咨询引导、窗口受理、后台办公、休息等待、自
助服务、信息公开等功能区域和便民服务设施:其他便民服务站(点)应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设备,满足开展便民服务的基本需求。
4、统一规范运作。统一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建立顺畅高效的业务指导关系,实现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运作。组建统一的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硬件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规范事项标准
1、规范事项进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综治、民政、计生、国土、规划、新农合和新农保,以及涉农补贴、党员服务、劳动保障等服务事项(包括县级下放委托事项)全部纳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将能够在社区、村(居民小区)受理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社区、村(居民小区)层级办理。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适合在村级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服务、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服务、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事务、老年人优待、残疾人帮扶、惠农政策落实、法律顾问及纠纷调解、出具有关证明等公共服务类和水电气暖费用收缴等便民服务类事项纳入村(居民小区)便民服务站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鼓励将市场准入、用地许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纳入社区、村(居民小区)便民服务站受理、办理。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委托银行、邮政等网点、代办。
2、规范事项梳理。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全街道统一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梳理可在街道、村(社区)办理(含帮办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原则上与全市统一,确保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规范政务服务公开。梳理出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注重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开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工作制度等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和服务栏目应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使用。
(三)强化网上服务
1、加强网络支撑。加强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建设,为在街道和村(社区)应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方便群众在线查询、申办事项提供基础支撑。
2、完善网上站点。依托政务服务“一网办”总门户,配合市完善镇(街道)和村(社区)网上站点建设,提升在线申报、咨询投诉等基本服务功能,确保站点提供的服务信息准确可用、便于查找。注重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基层群众通过网络咨询、办理有关事项。
3、提高网办能力。按照全省“一网通办”要求,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网和相关基础设施为支撑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网上服务功能,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特别是向具备条件的社区延伸,让网上政务服务惠及更多基层群众。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开通申办入口,完善网络运行业务流程,提高网上办理深度,社区上网运行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60%。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到现场办理,能够一次办好的事项不得无故让群众重复跑、跑多次。
(四)规范管理运行
1、规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的运行管理机制。原则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各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站点)事项进驻、流程优化、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场所使用、窗口服务、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
2、规范办理模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要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推行无差别“
窗受理、全科服务”,推动服务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即来即办事项在综合服务窗口直接办理或网上办理,复杂事项和县级下放、委托事项授权窗口受理并限时办结。
3、规范服务队伍。按照“一窗受理”服务模式要求,分类规范前台窗口和后台工作人员的进驻,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上岗。结合业务实际,以满足办事服务和帮办代办需要为标准,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配齐配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工作力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帮办代办人员管理,探索完善薪酬补助、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東机制,促进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4、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20xx年6月底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归集,确保每个服务评价均可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更改。
(五)优化服务运行
1、优化办事作风。实行“一次告知”,对群众咨询、申请、不符合条件或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实行“限时办结”,对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办结的,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需要审核审批的,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对不属于受理范围事项,要明确告知办理方式和路径。设立“找茬”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综合性的咨询解答、意见收集、投诉处理等服务。
2、开展延时服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点)事项办理窗口要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延时服务。要加大自助办理设备普及力度,办税服务、人社服务、公积金查询、不动产查询、民政、司法、电力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自助设备要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倾斜,建立24小时不打烊服务。
3、丰富帮办方式。实行“帮办代办”向基层延伸,需要上级或其他部门审批的,依托“线上帮办代办系统”深入推进“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改变企业(群众)办事模式,推行“社区吹哨、部门报到、企业动嘴、帮办跑腿”,优化政务服务生态;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
三、加强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专班。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社区、各站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挂图作战,分解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具体措施,做好政策、经费、人员等配套保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突出典型带动。要加强基层创新、典型示范引领。优化改进服务方式,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全街道要培植2-3个典型便民服务站(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形成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3
建立档案信息网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购置软硬件就可以一蹴而就的。作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思想前提。首先,从定位上来看,档案信息网站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传播档案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档案工作走向数字化、网络化,进而实现高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的有效载体,它极大地改变了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方式。第二,从功能上来看,档案信息网站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窗口,其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档案行政管理~1"-I的形象。第三,从目的上来看,通过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可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也能从网络上进一步扩大宣传档案工作的范围,进而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第四,从效率上来看,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高效便捷等特点,有助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创新思维,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更快地做好服务32作。第五,从经济角度来看,档案信息资源远程提供利用,必然会因节约利用成本而相应地产生经济效益,即访问者通过网络检索就可以足不出户地对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查找利用,这一方面方便了群众,节约了实地查阅成本,另一方面也节省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成本,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全省145个市地县区共建立84个档案信息网站或网页(不含省局网站),这些网站或网页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独立的档案信息网站,如哈尔滨档案信息网、黑河档案信息网等市(地)级网站,这类网站内容丰富,板块设置科学,资讯更新速度快,界面设置友好,便于浏览和查询信息,能够充分反映各地档案事业发展、服务社会民生情况,占网站总数的32.1%;二是挂靠在当地政府网上的网站,如尚志档案信息网,这类网站在板块设置、界面设定、内容更新等各方面都与独立的档案信息网站相类似,唯一不同点是没有独立网站必备的独立服务器,这类网站占网站总数的14-3%;三是挂靠在政府的网站的网页,这类网页内容多以介绍档案工作职能、介绍档案法律法规、告知局馆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为主,占总数的50%;四是借助其他方式建立的网页,如鹤岗市在龙志网内建立的网站、塔河县档案局使用手机申请建立的网站,桦川I县档案局使用新浪博客建立的网页,巴彦县档案局在“爱帮网”上申请的网页,这类网站仅占总数的3.6%。
从版面内容来看,各市(地)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除鹤岗、七台河外)和一些县(市、区)均能做到及时更新内容,信息。佳木斯市、大庆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档案局网站中图片新闻、滚动图片占版面篇幅很大,吸引眼球;哈尔滨市、牡丹江市、黑河市还在版面上安装了计数器,便于统计访问人数和网站流量。
从互动性来看,哈尔滨市档案局网站通过网上查询、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等板块,体现了档案部门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运行状况来看,除齐齐哈尔市、鸡西市网站遇到问题无法访问和七台河市档案网站属于内部局域网无法从外界访问之外,其他市地档案局网站均可以正常浏览和访问。
从检索速度来看,查阅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引擎,键入“某某市档案局”和“某某市档案信息网”均可以找到市地局网站或网页的,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从交换链接来看,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档案局不同程度地与下属部门、平行部门、上级部门或国内知名网站建立了的交换链接,体现了网站的完整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4
首先是加强领导,认识到位。按照《20xx年度福建社会劳动保险局系统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示范服务窗口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把创建“人民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作为20xx年中心工作来抓,努力打造环境优美、服务贴心、经办高效的人性化的经办服务窗口,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其次是落实责任,组织到位。区社保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芗城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关于示范服务窗口建设的试点实施方案》,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活动,明确责任分工,跟踪进度,狠抓落实。再次是严格标准,措施到位。中心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在服务窗口建设中始终坚持视觉识别系统标准统一和便民措施齐全、服务方式多样的标准。同时将示范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纳入到开展“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大大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夯实基础,打造标准化服务窗口
在标准化服务窗口的建设中,中心坚持贯彻以人为本,规范统一、经济实用的原则。一是视觉识别系统标准、统一。首先,色调统一。业务大厅的布置采用全国社保统一使用的蓝白色调,在柜台、吊牌、背景墙等各方面都交替使用这两种颜色。其次,统一柜台和标牌。前台台面高78厘米,宽度70厘米,各岗位柜台外设有移动式舒适座椅;各业务岗位上方安装整齐的LED显示屏,易于识别;柜台上放置服务牌,贴示工作人员的照片和姓名,便于辨认和称呼,也强化了服务质量监督。再次,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作胸卡,树立起整洁划一的服务形象。二是便民措施齐全、服务方式多样。将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三个险种受理服务区设在同一大厅内,方便办事人员同时办理各项业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大门入口处设立业务大厅平面指示图,办事大厅分别设立受理服务区、咨询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候休息区,并开通了叫号服务系统,解决了以往办事人员在服务窗口前站立排队的拥挤现象。大厅还配置了自助查询机,参保人员持身份证便可查询其个人账户明细及参保信息。另外,20xx年业务大厅专门设立了“档案管理”专柜,运用业务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和检索功能,调卷迅速准确,突出了档案利用的实际效果,为一线业务服务,为参保人员服务。
健全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管理制度到位、服务流程清晰。中心建立健全的效能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将社会保险的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予以上墙公示。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了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办事须知等,方便职工群众浏览查询。在业务经办中,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投诉箱,在每个服务窗口设立了服务评价系统,起到良好的监督促进作用。
二是窗口氛围和谐、经办服务温馨。中心确立了“细微之处见真情,服务之中树形象”的工作理念,努力为参保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人性化的服务,牢记“我把群众当亲人,我用微笑来服务”。业务大厅的防火消防设施、便民服务箱、“安全出口”的指示标识及“吸烟有害健康”的温馨提示,让办事人员倍感温馨。在服务态度上,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暖语问候,一腔热情接待,努力实现真情接待零距离,真心办事零差错,真诚服务零投诉。区社保中心还不时深入参保单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进行现场办公,把窗口服务延伸到服务对象身边,为服务对象解决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使“优质服务窗口”的内涵不断得到延伸。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5
为了有序推进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场所地点安排及规模
本着“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设施,整合各方资源,力求规范统一。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场所选择在乡政府机关院内,主窗口与现有的乡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共同建设。同时,考虑到乡行政服务中心场所面积偏小(约40平方米),无法容纳所有涉农基层站所集中办公,把乡政府靠大门楼房的第一层的8个房间改为办公室,供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基层站所办公使用,形成“一主八副”服务窗口。
二、硬件与软件初步设计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窗口办公桌椅基本完备,需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增设岗位牌及相关服务项目及工作流程;副窗口需增加部分办公桌椅。同时,为有工作需要的站所配备办公电脑。
三、责任领导及责任人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窗口建设责任领导:谢金长,思想汇报专题责任人:吴环志、陈九长、刘永松。副窗口建设责任领导:李龙,责任人:朱迎春、林厚辉、严连昌。
四、工作安排
1、确定进驻办公站所。乡内主要涉农站所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含:财政所、土管所、规划所、农医所、计生办、林业站、农技站、民政所、劳动保障所、党建办、国税分局、工商分局、供电所、信用社、派出所、党政办、综治办等17个站所。
2、明确岗位人员及集中办公时间。每个进驻站所指派一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行逢圩日集中办公制,日常工作时间由刘林坡、林厚辉等同志值班。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登记、承办、转办、督办等办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帐。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以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为目标,在全区逐步建立起覆盖村居的邮政便民服务体系,拓展邮政服务领域,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促进城乡交流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服务内容
以现有邮政网点开展的报刊收订投递、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物流、旅游下乡、邮政金融咨询等业务为基础,通过委托、合作加盟、参与渗透等渠道,积极开展以下服务:
(一)邮政服务:报刊、邮件的收订、收寄、投递和邮政金融咨询服务。
(二)物流分销业务: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礼品、网上购物或商场购物送达、城乡产品流通等。
(三)业务:手机、3G上网卡入号销售;代收移动、电信、联通话费,代收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及其他允许代收的费用;代售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旅游年票、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门票、即开型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补办机动车驾证和车牌、新车挂牌、驾证转入、到期换证、车辆异地年审等有关业务。
三、工作安排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单项后综合、先推开后规范”的思路,认真策划规划,制定完善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力争年内基本建成邮政便民综合服务体系,年逐步规范提升形成品牌,实现邮政服务、社会效益“双丰收”,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便民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时间安排是:
(一)推广普及。全面完成邮政便民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实现每个村居有一个便民服务站目标,初步建成覆盖区、街道、村居的三级服务网络体系。着力加强西站片区村民安置区的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基本达到网络规范运作、服务群众满意、运营整体收支平衡、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的要求。
(二)巩固提升。健全规章制度,对网络运营进行全面规范,努力实现人员业务更加熟练,服务更加热情周到,服务项目和经营领域不断扩大,各便民综合服务站点普遍赢利,城乡居民满意率达98%以上的目标,成为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组织网络
邮政便民综合服务体系以区邮政局为统揽、中心邮电支局为主体、社区邮政代办点为基础,区邮政局和中心邮电支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自求平衡、滚动发展的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三级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一)区邮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以区邮政局为依托,将目前业务与规划增加的便民服务内容逐步整合,建立高标准的区邮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区邮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中心除开展便民服务业务外,负责编制全区邮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服务网络站点建设标准,管理街镇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站(点),对人员进行审核培训;同时,作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对接,确保邮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街道邮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中心邮电支局,将现有的营业场所转型为街道邮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中心负责对辖区各社区站点的管理、业务指导、工作监督和业绩考核。中心服务场所要立足实际,本着方便群众、方便办事的原则和宽敞整洁、经济适用的要求确定设立,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服务大厅、有微机、有打印机、有电话、有传真、有经费、有制度,办公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中心标识、装饰、人员着装要统一,服务要规范。各中心邮电支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邮电支局副职具体负责。在启动初期,业务骨干要从邮电支局选派,自主招聘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三)村居住宅小区邮政便民服务站。邮政部门经与村居协商,具备条件的可将服务站设在村居办公场所,不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工作人员可协商由村居推荐。村居便民服务站建设要满足一块牌子、一间办公(服务)室、一套管理制度、一名工作人员、一套设备、一套服务台账的要求。有条件的村居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
便民服务建设方案7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就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营造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逐级上报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主要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领导,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四)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或代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适时通报便民服务工作情况。
(六)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七)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各类属村办理范围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并限时办结。
(二)村民群众需办理事项若不属村(社区)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乡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引导到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
(三)了解村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四、运作机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是: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
(一)集中办事。凡与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层站所审批事项,乡镇政府的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应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
(二)责任到人。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承办人为办理责任人,在接到服务对象办件申请后,具体承办人应在承诺时限内将事项办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整、明确地告知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规范收费。凡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并出具相关收费票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银行或者信用社代办,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便捷高效。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明确事项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有完善的便民配套设施和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服务,对办件情况要及时反馈,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行走不便的办事群众要开展上门服务。
五、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进驻
乡镇要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本单位正式在编的、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不得选派工勤人员或临聘人员。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确定一名村(社区)“三职”干部担任便民服务员。
(二)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三)制度建设
为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应建立如下办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服务人员身份、胸牌、桌牌、照片、热线服务电话等都要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其审批依据、办事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办理结果公开,对于办理完毕的事项,群众可随时查询。
2.分类管理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代理件、联办件等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重大事项重点办理、复杂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否决事项明确答复”。
3.否定报备制度。当事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要登记在案以备核查。经办人员对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负责人,不得擅自否决。
4.ab岗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岗位都要设ab岗。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要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5.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大力倡导全程代理服务。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项目、重要的工业项目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全程无偿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