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三篇
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的文化源泉,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篇1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在2014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14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文化传统是一条丰沛的河,源自远古,流向未来。关爱它、保护它,让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篇2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座城市最隽永的诗篇,凝炼着祖祖辈辈的故事,承载着独特的精神基因,润泽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湖北汉口镇、江西景德镇、河南朱仙镇和广东佛山镇是明清时期享誉华夏的“中国四大名镇”,丰富的文化遗产穿越历史的河流,至今仍熠熠生辉。历史慷慨赠与我们弥足珍贵的文化宝藏,同时也赋予我们更多的保护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城镇化的浪潮中,一些城市由于保护不力,不少历史文化遗产在大拆大建中化为灰烬,让我们在惋叹之余更觉任重道远。因此,值“中国四大名镇”城市文化经贸交流合作会议在佛山隆重召开之际,作为历史上的“中国四大名镇”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武汉、景德镇、开封、佛山四市,联合向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社会发出倡议:
――强化责任担当,让文化遗产历久弥新。坚持在新型城镇化工作中,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相结合的良好机制。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让文物、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不可再生资源经受岁月考验尽展芳华。
――强化宣传引导,让城市文脉绵延不断。大力宣传文化遗产方针政策,引导市民从日常生活点点滴滴做起,保护身边的文化遗产,监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强大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合力。全面普及历史文化遗产知识,开放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让市民了解历史文化遗产,爱上历史文化遗产,守卫历史文化遗产,让城市文脉蜿蜒不断。
――强化区域合作,让文化宝藏更加璀璨。在坚持维护城市的独特文化品格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间深化各领域多层面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协同创新能力,创造条件让市民感受到更多不同城市文化的精彩,让城市文化在交流融合之中焕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强化传承创新,让文明种子生机勃发。坚持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朝着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继往开来,不断创新传承方式,大力挖掘文化遗产潜在的丰富内涵、社会价值和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让传统历史文化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不断发展更新,具有更旺盛、更长久的生命力。
文化遗产是一条源自远古、流向未来的丰沛河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它的润泽,城市价值提升离不开它的支撑。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薪火;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呵护我们的母亲文化,培育我们的根。让我们共同承担起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篇3
晋城市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数千年的社会演变在太行山南端这段美丽的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文物遗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质文化积淀。
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古民居、古庙宇、古墓葬、古城堡随处可见,石桥、石塔、石碑、石窟星罗棋布,砖雕、石雕、木雕精美绝伦,仅以宋金古建筑为例,我市有50多处,约占全国同期同类古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些古代文化遗存,使我市自豪地骄傲地跻身于全国文物大市之列。这些珍贵的文物凝聚着泽州先民的智慧,见证着晋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无情的岁月风雨正在侵蚀这些珍贵的文物,不少极具价值的文化遗址正在我们眼前消失。文物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们在为它们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更加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们、保护它们。为此,晋城市旅游文物局、晋城市旅游文物协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文物保护行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基层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三、城乡基本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施工前要及时上报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和文物保护工作。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发现地面或地下有价值的文物时,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并自觉上交文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时不能上报上交时,要妥善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无论何时何地,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请市文物管理部门,以便对文物进行及时抢救保护。
五、社会人士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市级文物部门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旅游时不刻划、涂污、损毁文物,发现或者捡拾到文物,要及时上交文物管理部门。
七、勇于同盗窃文物、走私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可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明,文物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更是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源泉和动力。让我们把保护文物当责任,为保护文物尽义务,为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为建设晋城和谐家园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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