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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出租场地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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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赁物,本合同终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通用出租场地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通用出租场地合同篇一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娶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通用出租场地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场地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厂棚场地基本情况

  1。1甲方将(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场地位于张关至白岩路7。4KM 处,洛碛大天池村委旁,面积约800平方米(木材加工棚屋檐至车辆加水处公路电桩处,以及双方现场协商的其他指定空地区域作为材料堆积备用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半年,即从月年月日止。

  2。2如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金与原有租金保持不变,提前递交。

  第三条:场地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半年总金额20000元,至合同签约时先支付15000元,待混泥土搅拌完成,搅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余的5000元。

  3。2 本场地用途为乙方建设砼搅拌站,材料堆积与看护住宿等。

  3。3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3。3。1有实际负荷50KW 以上三相电源以及自来水源,自来水搭接费用为10000万,由乙方负责抽取自来水,乙方负责支付电费。至合同签约时先支付5000元,待混泥土搅拌完成,搅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余的5000元。搅拌场地电费由乙方挂表计价收费。

  3。3。2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退还影响期间租金以及带来的生产经济损失。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对乙方场地内的货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因场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货物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乙方损失。如属盗窃性质,待司法机关处理解决。

  2、乙方责任:本租赁场地建设砼搅拌站,材料的堆积以及材料看护住宿。未经甲方准许,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租赁场地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场地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租赁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相关设施保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移交相关设施及场地。

  6。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赁场地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租赁场地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场地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 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 应同时终止。

  3、 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负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负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递交人民法院总裁。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印章):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出租场地合同篇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资产名称与地点

  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详见双方核对的图纸),含办公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出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每期支付六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先付六个月的租金,自第七个月开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

  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不包括水泥场地),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若因租赁物自然原因而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通用出租场地合同篇四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1.2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_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________(展会全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览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离场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_________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_________小时内撤离展馆。

  4.3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展览服务

  5.1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洁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证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控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 租赁费用

  6.1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积(平方米)

  天数

  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总计

  人民币或美元

  6.2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内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应付款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6.4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

  补偿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条 场地、设施使用

  7.1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_________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7.3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7.4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7.5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7.6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7.7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8.1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_________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责任保证

  9.1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9.2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3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险

  11.1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2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

  12.4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

  12.4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8.2(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本合同12.1、12.3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

  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租赁期届满

  已付租金的 %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5守约方根据12.1、12.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2.6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12.7除本合同12.1、12.3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变更与解除

  1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13.2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13.3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5.2本合同15.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5.4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5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_________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6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4、15.5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 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 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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