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文本,对文本进行更深入的解读,从而提高阅读理解能力。怎样写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这里提供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分享,供大家参考。
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篇1
神话一直都是孩子们的向往,在看《荷马史诗》以后,我更加是这么认为。美国有一部非常大电影《特洛伊·木马屠城》,影片的内容就是出自《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书和电影的细节也有差别,书是偏向于描写希腊的神,而电影是表述人的,可是这两者又是那么紧密地联系着,不能缺其一。
特洛伊一战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都是世界之谜,可如今已在土耳其挖掘到特洛伊的遗址,这多少也有点证据证明特洛伊曾经辉煌得存在。这场战争充满了希腊特有的神话色彩,这是如此,使人感觉到这场战争的盛况是如此空前绝后。
正所谓乱世造英雄,这场战争无正义可言,表面说是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引起,实际上还是权力在做崇。帕里斯听神的指示,爱上了希腊国王弟弟的妻子海伦,并把她带回了特洛伊。于是希腊就借此正式攻打特洛伊,在两军对峙的时候,希腊国王就很直接的告诉了他弟弟,别傻了,我不是为你的女人而来的,我要的是更大的权力。战争就是如此莫明其妙地开始了。
赫克托尔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哥哥,特洛伊最优秀的战士,他的父亲称他为“天下最好的儿子。赫克托尔有一条原则:敬重神明,忠于妻子,保护祖国。然而赫克托尔被逼上这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爱他的弟弟,他要捍卫他任性的弟弟的爱情。当希腊大军列大特洛伊城外时,赫克托尔毫不犹豫地应战了。作为父亲,他是那么深情地告诉还抱着一个小宝宝的妻子:“我也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然后有许多的姑娘追求他。”无论是哪一方面,赫克托尔都堪称伟大,包括他最大的敌人阿喀琉斯也同样是如此认为。
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篇2
在西方文学史上,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现存最早的的精品。一般认为,这两部史诗的作者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位有作品传世的天才,饮誉全球的希腊诗人荷马。荷马史诗的历史背景是旷世十年,规模雄伟,给交战双方造成重大创伤的特洛伊战争。像许多重大事件一样,这场战争用它的血与火给文学和艺术供给了取之不尽的素材。英雄们的业绩触发了诗人的灵魂给他们插上了想象的翅膀,是他们在历史和现实之间找到一片文学的沃土,在史实和传闻上之上架起五光十色的桥梁,用才华的犁头耕耘在刀枪碰响的田野,指点战争的风云,催发诗的芳草,歌的香花。
的确,它的地位不容抹煞,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却对荷马史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
《荷马史诗》宣扬神的威力无比,对人任意杀戮,神完全控制着凡人的生活,甚至是生命。神与神的矛盾往往经过战争来解决,而这些战争有是以牺牲众多凡人为代价的,什么为所欲为,不受节制。他们的残忍程度令我吃惊。
宙斯的蛮横,对妻子,儿女毫无亲情可言,对妻子赫拉更是怒极而骂,毫无丈夫对妻子应有的关爱,对子女更是铁石心肠,毫无父爱,一幅庄严不可侵犯状。
用此刻的观点看,宙斯就是独裁,就是专制。此刻的人们已经无法忍受专制压迫的痛苦了。既然我们对希特勒法西斯恨之入骨,那又为什么向往宙斯呢,无非是人们变了态的对权力的向往,对利益的追逐。
史诗还创造了众多的英雄,描述英雄必然描述战争,战争场面为英雄们供给了一展英姿的天地,英雄们把血腥的战争当作展现其英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以最大规模杀死对方来展示自我超人的武艺,胆魄与智慧,这种疯狂鲁莽的性格却也是是当今作战的大忌,你越是想大规模杀死对方,就越容易中人圈套。这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特点。要放此刻,这种人只配去扛木头,抬钢材,或许人家也不要他,此刻人家都机械化了呀。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不要提了,而那些所谓“英雄”视人的生命如草芥,实在令人忿恨。我们这些凡人凭什么去崇拜他们呢?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既然不能实现民主自由,我们凭什么景仰他们。
如果说有人异常聪明,那是因为神给了他智慧,倘若有人干了傻事,那多半是因为神袛走了他的睿智。既然都神了,那还要人干什么?在一个受到神力控制的世界里没有不能解释的事情,就象今日的社会里封建迷信能够解释一切一样。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封建思想残余犹存,相信就是从荷马那里传下来的吧!
总之,荷马史诗卓越的结构某篇艺术的确值得赞扬,它的开山鼻祖地位不可撼动,但读起来,去总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便写了出来。
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篇3
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
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述和英雄战斗描述无动于衷的话,那么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到达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述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仅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此刻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
“……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枪刺中,
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
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
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
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
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
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
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
身体晃悠悠地倒下……”
真不明白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住“啊”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述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到达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人类的野蛮性是无时不在的,真正完全反映它的便是战争,而能把野蛮性合理而又完美地溶入战争的创作,恐怕也仅有《伊利亚特》了。
在《奥德赛》中,虽然更多的资料是描述诸神的安排、奥得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可是在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述。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
其次,不得不谈谈它的文辞如何之巧妙、华美和伟岸.一部史诗,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算得上是鸿篇巨制了,然而读起来却是那么的朗朗上口,那么的形象逼真,那么的跌宕自如,那么的气势雄浑。作为叙事诗,它的辞采运用简直到达了出神入化的境地.第一,人物语言描述富于表情化,贴合人物的性格及场景设置,并且不乏幽默感。从这些语言对话中,读者不难推测出人物性格以及当时的心理状态。比如给我印象最深的,赫克托尔与艾阿斯决斗前所说的话:
“艾阿斯,宙斯的后代,
特拉蒙国王的儿子,士兵的将领,
你切莫把我当成不谙战事的孩子或妇人。
我是一个精通战事懂得如何杀戮的人……”
用连续几个称呼来叫对方,这既是西方人普遍遵从的一种礼仪,又恰如其分地驳斥了对手的挑衅,给对手以一种只可意会的讽刺挖苦;而后面的话语则以一种近乎幽默的语气表达了赫克托尔内心的自信和与对手决一死战的决心。诸如这样恰当的语言描述在全诗中比比皆是,因为《荷马史诗》有一半左右的篇幅都是以对话的形式写出来的,而这,也正是本诗的特长之一。第二,动作描述具体传神,并且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多处比喻手法的运用来描述动作是本诗的一大亮点。比如雅典娜帮忙奥德修斯等人追杀求婚者的那一段:
“……雅典娜摇起埃吉斯,凡人的灾星,
把求婚者吓得昏头转向、四窜奔逃,
像那春暖日长季节的牧牛,被纠缠不休
的牛虻追赶叮咬,发疯似的奔跑.
像那爪利嘴硬的秃鹫,从大山扑下,
平原上的小鸟惊叫逃窜,在云层下头,
却不能抵挡鹰鸷的猛扑,悲惨死去,无可抵御。
奥德修斯等人正是这样,横扫宫殿,追杀求婚者。
伤者发出撕心裂肺的痛嚎,躺倒一地,
人头纷落,血流成河……”
比喻手法把单调的杀戮过程描绘成了人皆能懂的形象逼真的动物格斗,表现英雄的勇猛及对手的惨败,又不自觉地加入了作者的感情倾向,真可谓一石二鸟。另外,正是经过语言与动作描述的有机结合,才使《荷马史诗》的故事成为丰满完整的有机体。第三,即使是直接的白描也写得气势宏伟。这一点表现得最突出的当数《伊利亚特》第二卷中对希腊联军和特洛亚联军的各自布阵及其成员来源的描述。作者不厌其烦地把每一支军队所来自的城邦介绍清楚,把那里的人的首领及其宗族历数一遍,并且还详细描述他们的战斗力(不无夸张之处)。作为一首诗,这的确显得罗嗦、冗长并且拖沓,可是作为文学史学作品,这些描述却显示了战争双方的雄厚的实力,增强了战斗场面的气势,正是这些描绘,使《荷马史诗》的战争场面变得无比宏大,气势无比雄浑。
最终,《荷马史诗》的结构严谨,故事性强,读后让人拍案叫绝。《荷马史诗》是文人根据特洛亚战争后流传在民间的神话和英雄传说加工整理而成的.虽然特洛亚战争确有其事,可是民间传说便必有其虚构性,一些人物及事件定有虚构之嫌,并且在不一样地方可能有相互矛盾的传说流传下来,并且不必说希腊神话中的诸神本已虚构,况且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并非是由一个人或一个写作队伍完成的(根据对两部分的详细比较)。可是即便如此,《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亚战争”仍然是一个结构紧凑合理的、人物事件并行不悖的完整的故事,这不能不令人佩服。先是诸神的一场争吵引发了人间战争的祸端,随后诸神各自支持一方,使战争开始并且变得旷日持久,而后希腊联军内部引起矛盾,使战争局面不可捉摸,再之后联军消除矛盾,重归于好,团结一致,最终攻陷特洛亚城,战争以希腊联军的胜利而告结束;而战争结束后,又以一个希腊将领回家的经历为线索描述了希腊联军的下场,而这些事件都是由无所不能的诸神所预先设计好的。如让阿基硫斯预言阿伽门农“会为他的傲慢付出生命”,之后阿伽门农果然死于非命;又如赫克托尔得到神谕,预言阿基硫斯会被阿波罗杀死,之后亦得到实现。这些故事既宣扬了命定论的观
点,又讴歌了故事中的主人公们不畏命运、不怕牺牲、与悲惨命运作斗争的精神,给人以极强的感染力。如果说文辞的华美是诗歌的固有特征的话,那么如此严谨的故事情节却超越了它的文学性,使之成为史诗中的典范,给后世的史诗创作供给了借鉴和模式。
读诗,要用心投入,置身诗意之内;读史,要能从书中出来,借古喻今。而读《荷马史诗》,这部史诗,则须既能投入,又能化出。正是以深入浅出的目标来要求自我,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而说到对《荷马史诗》的整体印象,我总结了一下,表达为八个字:瑰丽奇伟,悲壮雄浑。
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篇4
我们似乎都钟爱悲剧,因为它总能带给我们内心带来悸动,又或许是我们悲悯的天性使然,总会有一些人经由此走进我们的内心,我们无法排斥。《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伦理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早已被尊为了"希腊的圣经"。既然已是圣经,便自然能够更为人所接受。
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人像我一样总是对那已逝去的古希腊王国有着如此强烈的向往之情,可能我更向往的是那份情结,那些悲壮的,自由的,甘于付出,敢于冒险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一段历史若只是有欲望使然或许它永远都无法让人感动,但你若从中窥见了那点点滴滴情感所缀连的小细节,便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而古希腊最能吸引人的除了它的悲剧色彩之外,还有它的文明发展,它对英雄有着百分之百的尊重,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支持。历史的发展需要纪实,但同时也需要想象,每一个时期的人们都需要有神话或者一些信仰来慰藉心灵,古希腊神话做到了前者,《荷马史诗》完成了后者,正是由于二者的碰撞与磨合才让希腊王国对我们有着如此深刻的吸引力。
于空闲时,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于时光的静谧里,于茶香的温润中,细细阅读这本书,让那些战场上的厮杀,家园里的温情在你脑海中慢慢驰骋吧,它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也许心灵上的感悟,也许是内心深处的触动。不管怎样,用心去阅读一本书时,至少在那一刻,你的心灵是纯净的。
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篇5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的读后感100字篇6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_。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_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