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法常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司法,公司法常识问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公司法常识问答
1.公司的形式有哪两种?
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如何确定?
答: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是否都具有法人资格?
答: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4.公司成立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5.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经过什么程序?
答:应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额应在多少以下?
答:50人。
7.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要求是多少?
答:3到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8.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有何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几年?
答: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9.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人数有何规定?
答: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10.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什么?
答: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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