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怎么样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属于双非院校,即既不是985也不是21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一所行业特色型重点大学,是涉外商科大学。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双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怎么样,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双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怎么样
1、办学历史
上海对外贸易大学创办于1960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坐落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是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直属高校,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一所有经、管、文、法、理、工6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批准的全球首批12所教席院校中唯一一所中国院校。
2、学科建设
学校设有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I类高原)、工商管理(II类高原))、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国际贸易学)、5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进入软科排名前20%,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进入软科排名前30%。
3、学校排名
校友会2022中国大学排名中,排第309名;
软科2022中国大学排名中,排第175名;
软科2022年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中,排第13名。
从办学历史、学科建设以及学校排名这三个方面来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实力都不容小觑。虽然上海外贸不是985/211,但却是一所小而精的财经院校,在财经类大学排名靠前,甚至胜过了很多西部的211大学,还有很多金融界知名的精英都毕业于该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王牌专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共开设有学院(教学部)13个、本科专业33个;其中还设有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5个,应用经济学进入软科排名前15%;以及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1个、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领航学院1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个。
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上海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上海市一流学科)、国际贸易学(上海市重点学科);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与应用语言学、国际贸易法(国际法学);
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电子商务、审计学;
上海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
国家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金融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对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本科生,第一学年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点在3.15(含3.15)以上的(不含专升本),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二学期十四周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第三学期开学初经学校审核同意,被批准转专业者编入所转专业二年级学习,原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学分认定。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的;
⑵曾受过处分的;
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⑷经学校审核确认不适合转专业的。
2.有下述情况之一,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被批准转专业者自下一学期起编入所转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原已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
⑴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⑵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⑴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⑵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⑶由录取当年生源地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转入高录取分数线专业的(说明:春招专业录取分数线参照本学院当年生源地秋招专业录取分数线中最高者);
⑷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⑸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4.转专业次数仅限一次。
二、办理流程
⒈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本专业及转入专业的情况,如遇困惑,可前往学生事务中心“职业生涯个体咨询”窗口进行个体评估。
⒉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种类型的学生,须在教务处网站相关页面上提交申请,符合第2、第3种类型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流转至申请转入学院。
4.学生参加申请转入学院的考核,申请转入学院决定是否同意转入并报教务处。申请转入学院同意学生转入后,通过OA系统将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期届满,对未收到异议的报学校审批,教务处对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发出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生办理学分认定,填写《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7.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毕业时,以转入年级、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三、附则
1.本实施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